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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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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2022)浙0784民初5845号 江源(住江西省南昌市乐化镇江桥村城镇户180号,公民身份号码:360122198810280019):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金华佳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江源、马侠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等法律文书。原告诉称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江源、马侠影向原告浙江金华佳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32612元并支付逾期的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一年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江源、马侠影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审理日期为2023年3月3日上午9时,开庭地点在第25审判庭。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6097号 汪永发(贵州省纳雍县羊场乡保卫村汪家寨组,公民身份号码:522426198804287410):本院受理原告李明与被告汪永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等法律文书。原告诉称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三倍轮胎款11100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误工费2天800元。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审理日期为2023年3月3日上午09:30,开庭地点在第25审判庭。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1421号 被告章华东:关于原告张文广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根据你的户籍所在地及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向你直接或邮寄送达,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裁定书。起诉要点:要求你偿还借款10000元及利息(以10000元为基数,按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自2021年5月17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港务区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6677号 李家珍:本院受理原告庄明惠与被告李家珍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323民初66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李团成:本院受理原告叶世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705民初6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杨国其、上海红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多虎与被告杨国其、何勇、上海红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0422民初47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陈保良:本院受理原告顾为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925民初51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王志君:本院受理吕少彬、史淑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吉0881民初30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袁玉锁:本院受理王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48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桑志飞:本院受理王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48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夏永峰、无锡安发运输有限公司、潘宪明、戴修义、长兴恒坤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黄浩军诉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下午1: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江苏省常州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徐丰:本院受理黄志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赵玉平:本院受理的杜鹏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李宪委:本院受理的张伟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安平天汉农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齐海龙诉被告安平天汉农牧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125民初14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施伟:本院受理原告巴金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3)皖1202民144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2023)鄂0281民特1号 我院于2023年1月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张宜珍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请人张宜珍称,被申请人黄朝兵系其丈夫,于2020年7月21日下午2时许驾驶藏A1295W车辆从西藏自治区嘉黎县城返回尼屋乡工地项目部行驶途中,凌晨4时许发生意外,所驾车辆坠入右侧河道。次日,河道发现坠毁车辆,经现场打捞数日未能找到黄朝兵尸体。现特向大冶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自然人黄朝兵死亡。下落不明人黄朝兵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黄朝兵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黄朝兵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黄朝兵情况,向本院报告。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2639号 官云峰:本院受理原告徐新贤与被告官云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3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2576号 张勇:原告卢尧付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13日上午9时50分在本院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2576号 王忠星:原告卢尧付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1214号 陈晓寒:本院受理潘甲乐与陈晓寒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03月13日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2330号 郑林贵:本院受理吴步钗、孔献银、黄阿光、邵积兵、邵积金、黄贤余、邵积友、邵存清、邵加朝、吴世朋、叶积权等人与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林贵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03月14日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1674号 周岳莹:本院受理黄绮珊与周岳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03月13日9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1166号 浙江展源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强:原告虞键键、陈振光诉你方合同纠纷(2022)浙0382民初11166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简式裁判文书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2023年3月13日09:00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钱睿:本院审理的原审原告倪卫香与原审被告钱睿、原审被告何旺、被告钱建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2年12月20日作出(2022)苏0831民再5号民事判决书,现被告钱建初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2022)浙0108民初2658号 邹智、刘世平、上海银骏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杭州星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邹智、刘世平,第三人上海银骏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2)浙0108民初2658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2)浙0108民初3237号 陈钧峰、王妙春:本院对原告沈婷婷与被告陈钧峰、张锦、陈雨竹、王妙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22)浙0108民初3237号之一、之二】。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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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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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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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2022)浙0784民初5845号 江源(住江西省南昌市乐化镇江桥村城镇户180号,公民身份号码:360122198810280019):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金华佳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江源、马侠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等法律文书。原告诉称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江源、马侠影向原告浙江金华佳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32612元并支付逾期的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一年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江源、马侠影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审理日期为2023年3月3日上午9时,开庭地点在第25审判庭。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6097号 汪永发(贵州省纳雍县羊场乡保卫村汪家寨组,公民身份号码:522426198804287410):本院受理原告李明与被告汪永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等法律文书。原告诉称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三倍轮胎款11100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误工费2天800元。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审理日期为2023年3月3日上午09:30,开庭地点在第25审判庭。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1421号 被告章华东:关于原告张文广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根据你的户籍所在地及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向你直接或邮寄送达,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裁定书。起诉要点:要求你偿还借款10000元及利息(以10000元为基数,按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自2021年5月17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港务区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6677号 李家珍:本院受理原告庄明惠与被告李家珍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323民初66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李团成:本院受理原告叶世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705民初6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杨国其、上海红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多虎与被告杨国其、何勇、上海红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0422民初47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陈保良:本院受理原告顾为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925民初51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王志君:本院受理吕少彬、史淑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吉0881民初30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袁玉锁:本院受理王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48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桑志飞:本院受理王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48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夏永峰、无锡安发运输有限公司、潘宪明、戴修义、长兴恒坤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黄浩军诉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下午1: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江苏省常州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徐丰:本院受理黄志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赵玉平:本院受理的杜鹏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李宪委:本院受理的张伟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安平天汉农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齐海龙诉被告安平天汉农牧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125民初14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施伟:本院受理原告巴金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3)皖1202民144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2023)鄂0281民特1号 我院于2023年1月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张宜珍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请人张宜珍称,被申请人黄朝兵系其丈夫,于2020年7月21日下午2时许驾驶藏A1295W车辆从西藏自治区嘉黎县城返回尼屋乡工地项目部行驶途中,凌晨4时许发生意外,所驾车辆坠入右侧河道。次日,河道发现坠毁车辆,经现场打捞数日未能找到黄朝兵尸体。现特向大冶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自然人黄朝兵死亡。下落不明人黄朝兵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黄朝兵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黄朝兵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黄朝兵情况,向本院报告。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2639号 官云峰:本院受理原告徐新贤与被告官云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3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2576号 张勇:原告卢尧付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13日上午9时50分在本院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2576号 王忠星:原告卢尧付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1214号 陈晓寒:本院受理潘甲乐与陈晓寒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03月13日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2330号 郑林贵:本院受理吴步钗、孔献银、黄阿光、邵积兵、邵积金、黄贤余、邵积友、邵存清、邵加朝、吴世朋、叶积权等人与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林贵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03月14日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1674号 周岳莹:本院受理黄绮珊与周岳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03月13日9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11166号 浙江展源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强:原告虞键键、陈振光诉你方合同纠纷(2022)浙0382民初11166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简式裁判文书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2023年3月13日09:00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钱睿:本院审理的原审原告倪卫香与原审被告钱睿、原审被告何旺、被告钱建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2年12月20日作出(2022)苏0831民再5号民事判决书,现被告钱建初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2022)浙0108民初2658号 邹智、刘世平、上海银骏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杭州星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邹智、刘世平,第三人上海银骏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2)浙0108民初2658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2)浙0108民初3237号 陈钧峰、王妙春:本院对原告沈婷婷与被告陈钧峰、张锦、陈雨竹、王妙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22)浙0108民初3237号之一、之二】。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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