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
李杰夫:本院受理辽宁绿田农药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15民初518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王春香、王伟:本院受理姜涛诉你们及沈阳富东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李孝东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审理,如不按时到庭,则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徐济龙、王海林、左水浒:原告温州宏武鞋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徐济龙、崔祯洋、王海林、左水浒、韩冬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韩冬梅于2022年12月26日向本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及(2022)浙0302民初5817号民事判决书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张宇:本院受理黄侃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举证须知、授权委托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诉讼参加人诚信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廖辉:本院受理蕉岭县鹏辉石材经营部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李转社:本院受理杨丽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晋0821民初17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王建庆、王晓冰:本院受理王小艳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3月7日8:30在本院三楼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谢建国:本院受理岳鹏翔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晋0821民初19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27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22年9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至还清之日)。案件受理费475元,公告费300元,共计775元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六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2023)吉0202民特5号 本院于2023年1月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任伟申请宣告任凤福死亡一案。申请人称,任伟系其儿子,任凤福,男,汉族,1962年2月19日出生,住址:吉林市昌邑区沙河街16-8-9号,公民身份证号:220202196202193632。任凤福于2014年走失。下落不明人任凤福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任凤福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任凤福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任凤福情况,向本院报告。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热依木·艾力甫:本院受理迪里努尔·吐尔德别克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2201民初9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杨孝全:本院受理张长会、张芳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21民初2516号起诉状副本(1.要求判令被告给付二原告加工费93217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公开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肖张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王永刚、肇源县万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王世民与被执行人王世光、你们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做出(2016)吉0202民初79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吉0202执恢32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7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林文辉:本院受理黄晓珊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2)粤1427民初667号民事判决书。原告不服,已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胡子建、龙江:本院受理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黔2324民初183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王长军:本院受理陈云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新2201民初6102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康金同、范秀兰:本院受理马永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新2201民初6245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崔亮:原告简春琪与你买卖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882民初54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赵明凯:本院受理周旋旋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黔2324民初195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俸兆剑:本院受理马顺学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起诉状(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务费人民币53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蒲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俸兆剑:本院受理囊维正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起诉状(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务费人民币5347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蒲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李荣峰:本院受理上诉人云南盟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番丽芹、董诗来、王国永、叶德康、王恩英、赵生会、王国虎、王恩留、王国锦、金美玲、林本艳、何正章、董书香、彭新来、段兆约、谢恩芬、柳坤、许声兰、龚展鹏、柳作轩、柳中祥、叶德康、李春端、赵克堂与你、付振五、董占云、董有生、杨正山劳务合同纠纷24案,你作为上述24案的被上诉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24案的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浩:本院受理张喜红诉你(2022)苏0115民初19320号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横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端建龙:本院受理金钻诉你(2022)苏0115民初19315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横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孙俊华:本院受理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下蜀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三亚中升元介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温海舟等15人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2〕第828-842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逾期视为送达。上述裁决书的上诉、撤销、强制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51条的规定进行。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王娟、韩子保、肇庆市力拓房地产有限公司:本会于2022年08月15日,受理申请人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号为(2022)肇仲案字410号,本案适用金融仲裁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法律文书。本案将于2023年3月24日组成仲裁庭,定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10时15分在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55号肇庆仲裁委员会不公开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3年4月20日前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前。请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肇庆仲裁委员会 温剑丰、梁伟荷、温伙林、谢连妹:本会于2022年06月08日,受理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与你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号为(2022)肇仲案字274号,本案适用金融仲裁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法律文书。本案将于2023年3月24日组成仲裁庭,定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55号肇庆仲裁委员会不公开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3年4月20日前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前。请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肇庆仲裁委员会
|
|
人民法院公告
|
|
|
|
( 2023-01-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
李杰夫:本院受理辽宁绿田农药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15民初518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王春香、王伟:本院受理姜涛诉你们及沈阳富东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李孝东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审理,如不按时到庭,则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徐济龙、王海林、左水浒:原告温州宏武鞋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徐济龙、崔祯洋、王海林、左水浒、韩冬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韩冬梅于2022年12月26日向本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及(2022)浙0302民初5817号民事判决书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张宇:本院受理黄侃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举证须知、授权委托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诉讼参加人诚信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廖辉:本院受理蕉岭县鹏辉石材经营部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李转社:本院受理杨丽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晋0821民初17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王建庆、王晓冰:本院受理王小艳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3月7日8:30在本院三楼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谢建国:本院受理岳鹏翔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晋0821民初19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27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22年9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至还清之日)。案件受理费475元,公告费300元,共计775元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六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2023)吉0202民特5号 本院于2023年1月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任伟申请宣告任凤福死亡一案。申请人称,任伟系其儿子,任凤福,男,汉族,1962年2月19日出生,住址:吉林市昌邑区沙河街16-8-9号,公民身份证号:220202196202193632。任凤福于2014年走失。下落不明人任凤福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任凤福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任凤福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任凤福情况,向本院报告。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热依木·艾力甫:本院受理迪里努尔·吐尔德别克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2201民初9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杨孝全:本院受理张长会、张芳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21民初2516号起诉状副本(1.要求判令被告给付二原告加工费93217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公开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肖张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王永刚、肇源县万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王世民与被执行人王世光、你们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做出(2016)吉0202民初79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吉0202执恢32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7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林文辉:本院受理黄晓珊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2)粤1427民初667号民事判决书。原告不服,已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胡子建、龙江:本院受理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黔2324民初183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王长军:本院受理陈云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新2201民初6102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康金同、范秀兰:本院受理马永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新2201民初6245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崔亮:原告简春琪与你买卖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882民初54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赵明凯:本院受理周旋旋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黔2324民初195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俸兆剑:本院受理马顺学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起诉状(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务费人民币53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蒲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俸兆剑:本院受理囊维正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起诉状(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务费人民币5347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蒲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李荣峰:本院受理上诉人云南盟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番丽芹、董诗来、王国永、叶德康、王恩英、赵生会、王国虎、王恩留、王国锦、金美玲、林本艳、何正章、董书香、彭新来、段兆约、谢恩芬、柳坤、许声兰、龚展鹏、柳作轩、柳中祥、叶德康、李春端、赵克堂与你、付振五、董占云、董有生、杨正山劳务合同纠纷24案,你作为上述24案的被上诉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24案的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浩:本院受理张喜红诉你(2022)苏0115民初19320号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横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端建龙:本院受理金钻诉你(2022)苏0115民初19315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横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孙俊华:本院受理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下蜀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三亚中升元介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温海舟等15人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2〕第828-842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逾期视为送达。上述裁决书的上诉、撤销、强制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51条的规定进行。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王娟、韩子保、肇庆市力拓房地产有限公司:本会于2022年08月15日,受理申请人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号为(2022)肇仲案字410号,本案适用金融仲裁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法律文书。本案将于2023年3月24日组成仲裁庭,定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10时15分在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55号肇庆仲裁委员会不公开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3年4月20日前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前。请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肇庆仲裁委员会 温剑丰、梁伟荷、温伙林、谢连妹:本会于2022年06月08日,受理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与你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号为(2022)肇仲案字274号,本案适用金融仲裁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法律文书。本案将于2023年3月24日组成仲裁庭,定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55号肇庆仲裁委员会不公开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3年4月20日前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前。请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肇庆仲裁委员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