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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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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雪泓 □ 本报通讯员 黄 硕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外发布,2021年以来,该院执行局不断破解涉新类型财产权益的执行难问题,探索搭建涉人身保险类合同执行联动机制,建立财产线索转接中心以及新类型财产执行模式。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共上拍财产16623件,总拍卖成交额59.43亿元,溢价率达161.13%。2022年前11个月,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86.25亿元。 积极构建执行联动机制 在刘某申请执行程某劳务报酬纠纷案中,朝阳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程某名下没有房产、车辆、存款等常见可供执行财产,但有一份某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合同,累计缴纳保费约20万元。为依法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法院冻结了程某的银行及网络账户,然而,此后的3个月时间里程某始终未履行判决。为此,法院依法向某保险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保险公司按要求解除了与程某的保险合同,并将保单现金价值14.8万余元划拨至法院,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据介绍,为规范执行工作,拓展被执行人的财产范围,朝阳法院执行局已与3家保险公司达成执行联动备忘录,建立了人身保险合同执行联动机制,明确人身保险合同的执行范围、保险机构的积极协助原则、法院办理相关业务的形式要件、保险机构协助人民法院的工作流程以及保险机构与人民法院的联络人机制等内容,统一执行尺度。朝阳法院执行局多次召开法官会议,制定涉人身保险合同执行的操作规范;对被执行人为投保人的人身保险合同,贯彻应执尽执原则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分红型、混合型保单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重大疾病、意外伤残等人身专属性较强、保单现金价值低的人身保险产品,采取审慎执行原则,一般不作扣划;对投保人与受益人不一致的情形,给予受益人不少于15日的赎买期,充分保障案外人权益。 据了解,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朝阳法院执行局共执行涉人身保险合同案件42件,执行到位现金价值约325.83万元。 建立财产线索接转中心 朝阳区市场主体多元、经济交往活跃。面对巨大的案件量、多元的财产类型,为全力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朝阳法院于2019年推出电子律师调查令,2020年与公证处联合启动委托公证机关调查机制。2021年,该院建立财产线索接转中心,面向全社会接收财产线索。 同时,朝阳法院执行局不断拓展财产调查的广度和深度,坚持法官依职权调查与当事人主动提供相结合,最大程度调动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的积极性,破解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隐蔽、规避逃避执行等难题。财产线索接转中心成立以来,执行局对接收的财产线索,均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核查完毕,情况紧急的,24小时以内完成核查;核查属实的,在5日内完成控制或委托。 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间,朝阳法院执行局共接收执行财产线索604条,核查属实365条,实际控制财产248件,处置完毕110件,处置变价款逾1.25亿元。 探索新类型财产执行模式 据了解,近年来,法院执行案件中,可供执行财产的范围从存款、不动产、机动车等常见类型,拓展到保单、债权、股票、专利等财产性权益,甚至是直播打赏、游戏币、数字藏品等虚拟性财产。 在朝阳法院执行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中,系统显示被执行人郝某无可供执行财产。经法官多方了解,郝某系某短视频号主播,在某互联网平台有大量收益待提取,法官立即向该互联网公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积极协助法院足额冻结了郝某在平台的财产性权益。 工作中,执行法官走进多家互联网企业,针对互联网企业专人配合法院协助执行、及时反馈查控结果等达成深度合作意见。对新类型财产,执行法官多次赴现场进行调查,力促双方达成一致,避免拍卖特殊财产造成价值贬损。遇疑难复杂、财产处置难度大的案件,及时召开法官会议、法官联席会议研讨办案思路,推动多件疑难复杂、长期未结案件取得显著进展。 据了解,2021年以来,朝阳法院执行局上拍财产16623件,其中房产3115套,机动车917辆,股权、股票82件,土地使用权、采矿权19件,总拍卖成交额59.43亿元,溢价率达161.13%。 朝阳法院执行局局长周维琦说,下一步,朝阳法院将继续守正创新,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争取执行效益最大化,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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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法院破解新类型财产权益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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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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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雪泓 □ 本报通讯员 黄 硕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外发布,2021年以来,该院执行局不断破解涉新类型财产权益的执行难问题,探索搭建涉人身保险类合同执行联动机制,建立财产线索转接中心以及新类型财产执行模式。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共上拍财产16623件,总拍卖成交额59.43亿元,溢价率达161.13%。2022年前11个月,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86.25亿元。 积极构建执行联动机制 在刘某申请执行程某劳务报酬纠纷案中,朝阳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程某名下没有房产、车辆、存款等常见可供执行财产,但有一份某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合同,累计缴纳保费约20万元。为依法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法院冻结了程某的银行及网络账户,然而,此后的3个月时间里程某始终未履行判决。为此,法院依法向某保险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保险公司按要求解除了与程某的保险合同,并将保单现金价值14.8万余元划拨至法院,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据介绍,为规范执行工作,拓展被执行人的财产范围,朝阳法院执行局已与3家保险公司达成执行联动备忘录,建立了人身保险合同执行联动机制,明确人身保险合同的执行范围、保险机构的积极协助原则、法院办理相关业务的形式要件、保险机构协助人民法院的工作流程以及保险机构与人民法院的联络人机制等内容,统一执行尺度。朝阳法院执行局多次召开法官会议,制定涉人身保险合同执行的操作规范;对被执行人为投保人的人身保险合同,贯彻应执尽执原则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分红型、混合型保单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重大疾病、意外伤残等人身专属性较强、保单现金价值低的人身保险产品,采取审慎执行原则,一般不作扣划;对投保人与受益人不一致的情形,给予受益人不少于15日的赎买期,充分保障案外人权益。 据了解,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朝阳法院执行局共执行涉人身保险合同案件42件,执行到位现金价值约325.83万元。 建立财产线索接转中心 朝阳区市场主体多元、经济交往活跃。面对巨大的案件量、多元的财产类型,为全力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朝阳法院于2019年推出电子律师调查令,2020年与公证处联合启动委托公证机关调查机制。2021年,该院建立财产线索接转中心,面向全社会接收财产线索。 同时,朝阳法院执行局不断拓展财产调查的广度和深度,坚持法官依职权调查与当事人主动提供相结合,最大程度调动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的积极性,破解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隐蔽、规避逃避执行等难题。财产线索接转中心成立以来,执行局对接收的财产线索,均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核查完毕,情况紧急的,24小时以内完成核查;核查属实的,在5日内完成控制或委托。 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间,朝阳法院执行局共接收执行财产线索604条,核查属实365条,实际控制财产248件,处置完毕110件,处置变价款逾1.25亿元。 探索新类型财产执行模式 据了解,近年来,法院执行案件中,可供执行财产的范围从存款、不动产、机动车等常见类型,拓展到保单、债权、股票、专利等财产性权益,甚至是直播打赏、游戏币、数字藏品等虚拟性财产。 在朝阳法院执行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中,系统显示被执行人郝某无可供执行财产。经法官多方了解,郝某系某短视频号主播,在某互联网平台有大量收益待提取,法官立即向该互联网公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积极协助法院足额冻结了郝某在平台的财产性权益。 工作中,执行法官走进多家互联网企业,针对互联网企业专人配合法院协助执行、及时反馈查控结果等达成深度合作意见。对新类型财产,执行法官多次赴现场进行调查,力促双方达成一致,避免拍卖特殊财产造成价值贬损。遇疑难复杂、财产处置难度大的案件,及时召开法官会议、法官联席会议研讨办案思路,推动多件疑难复杂、长期未结案件取得显著进展。 据了解,2021年以来,朝阳法院执行局上拍财产16623件,其中房产3115套,机动车917辆,股权、股票82件,土地使用权、采矿权19件,总拍卖成交额59.43亿元,溢价率达161.13%。 朝阳法院执行局局长周维琦说,下一步,朝阳法院将继续守正创新,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争取执行效益最大化,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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