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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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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青海不让一个残疾人掉队
·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 推动养老机构等就医用药保障工作
· 近三年来共追缴涉案文物9万余件
· 启动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
· 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达8万余家
· 对关爱困难残疾人等工作作出部署

在实现全面小康道路上
青海不让一个残疾人掉队

( 2023-01-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社会
  图为青海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举办就业创业沙龙分享会。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文/图

  凭着坚强的毅力,高位截瘫的都海成用一支自制木槌在电脑上“敲”出了三部长篇小说;身高不足一米的朱亚楠,拼搏创业、回馈社会,免费为百名大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并长期资助困难学生;失去光明的朱贵海,不仅学会了中医推拿、针灸,还免费帮助当地群众维修电脑……
  近年来,青海省涌现出一大批自强不息的残疾人,他们用实际行动证明残疾人同样可以拥有丰满而精彩的人生,鼓舞和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青海省各族人民在建设现代化新青海的征程上团结奋斗注入了精神力量。
  这些残疾人能够奏响乐观进取的生命凯歌,与青海省在残疾人事业上的重视密不可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持续完善相关权益维护机制,不断健全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推动康复、教育、就业及精神文化方面获得全面进步和健康发展,全省30万名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推动“衣食住行学”得到新改善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
  在脱贫攻坚过程中,青海把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协同发力,各级残联组织、残疾人工作者凝神聚力,聚焦残疾人脱贫解困,聚焦残疾人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等难点,因人因户开展精准帮扶,全省22489户、36835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如期实现绝对贫困“清零”。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升至95.8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由2012年的90.38%,提升并稳定在95%以上。
  在实现全面小康的道路上,青海让残疾人一个都没有掉队。
  注重学有所教,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注重劳有所得,就业创业亮点纷呈;注重病有所医,医疗保障不断加强;注重老有所养,养老水平持续提升;注重住有所居,生活环境大幅改善;注重兜底补短,特惠保障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青海推动残疾人的“衣食住行学”得到新改善。
  在推动残疾人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的过程中,青海注重发挥制度的保障和引领作用。
  在推动残疾人劳有所得方面,青海制定印发《青海省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等残疾人就业保障政策文件,对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等给予补贴奖励。
  为更好保障残疾人病有所医,青海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中轻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明确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按规定享受资助参保、门诊和住院等医疗救助政策。
  青海还注重兜底补短,不断加大特惠保障力度。制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累计投入资金15.65亿元,为106.4万人次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全省普遍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加大残疾人托养照护工作力度,为1.5万人次精神、智力、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照护服务。
升级服务措施开创新格局
  十年来,青海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持续缩小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扎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得到及时便捷的服务。
  “四级服务设施”从无到有实现全覆盖。中央预算内持续投资5.48亿元,省级配套1.29亿元,建设完成了省级残疾人康复中心1个、文化体育中心1个,市州级康复中心8个、县级综合服务和托养中心40个,社区“残疾人之家”136个;省、州、县三级均实现残疾人服务设施全覆盖和康复、托养、综合服务设施“三者有其一”。
  “五级组织建设”由远及近实现贴近化。组织体系全面加强,截至2022年9月底,青海省8个市(州)、45个县(区、市、行委)、407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了残联,4509个村(社区)成立了残协。省级开发残疾人公益岗位专职委员708人,乡村两级专兼职委员达4942名。省级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工作经费提高两倍,落实了办公场所,有效支持了协会发展。省、州、县三级共成立残疾人专门协会266个,成立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社会组织党委,进一步强化党对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的全面领导,残疾人各专门协会更加活跃。
  “大数据采集运用”从面到点实现精准化。2017年,青海省开发建设了集信息采集录入、查询统计等功能为一体的“互联网+”青海省残疾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打造高效便捷的信息采集方式,在全国率先实现实时更新模式,手持终端采集率达100%。连续8年,每年组织5000多名残疾人工作者、村(社区)干部助残志愿者,深入17万余名持证残疾人家庭和4683个村(社区),对35项基本情况和需求信息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实现年度动态更新,形成数据分析报告,为科学制定各项惠残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互联网+助残”从联到通开启新模式。立足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供需结构调整,建成“互联网+”辅助器具精准适配服务平台、青海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系统、青海省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平台,不断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自2019年7月30日发行全国首张具备残疾人证应用功能的社会保障卡至今,青海已申领启用103699张残疾人专用社保卡,使用率达100%。
加强权益保障和维护力度
  十年来,青海持续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和维护力度,持续保障残疾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健康权。
  聚焦权益维护,持续完善惠残助残政策法规。青海省颁布实施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办法》《青海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青海省贯彻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青海省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促进残疾人就业实施方案(2022—2024年)》等一批助残惠残政策,涵盖组织建设、康复医疗、教育、创业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志愿助残、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维权助残等方方面面,残疾人生存权得到稳定保障。
  聚焦重点政策,持续推动落地落实。2021年,青海省被确定为全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四个试点省份之一。青海制定机构评定和管理办法,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进行全过程规范。为优化残保金征收结构、规范资金使用、强化责任监督,有效有力促进残疾人就业,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残联、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制定《青海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劳务派遣用工计算方式、缴库方式和减免缓缴审批方式,明确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征收上限和社平工资计算口径以及属地管理等政策,2021年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净入库27290.96万元。
  聚焦法律服务,持续帮助“筑梦”“圆梦”。青海持续深入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积极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和“残联法律七进”活动,组建法律助残维权服务团队,由专业律师为残疾人群众提供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调解等服务。切实做好残疾人参政议政服务工作,推荐366名残疾人、残疾人亲友、残疾人工作者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支持残疾人为“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建言献策、贡献智慧。积极帮助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十年来筹集资金3487万元,为101981人次下肢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筹集资金600多万元,帮助1400多名残疾人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圆了“汽车梦”;协同青海联通公司研发推出专供听力和言语残疾人使用的畅听王卡,圆了听障人士的“通话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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