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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2022)豫0402民初4835号
曹洪军:本院受理原告刘清与被告曹洪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5352号
郑海华、郑亚东、蔡星宇、遂宁市船山区周乔实验幼儿园:本院受理原告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郑海华、郑亚东、蔡星宇、遂宁市船山区周乔实验幼儿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郑海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770000元及罚息、复利,罚息、复利的计算方式为:截至2022年4月11日(不含当日)的罚息、复利共计74135.60元,从2022年4月11日起的罚息、复利,以借款本金770000元为基数,按照《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569142020001907)对罚息、复利的约定,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前述罚息、复利之和,不得超过年利率24%的上限标准;2、被告郑亚东、蔡星宇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郑亚东、蔡星宇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郑海华追偿;3、若被告郑海华未按照本判决第一项履行给付义务,原告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遂宁市船山区周乔实验幼儿园所持有的收费权在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242元,公告费750元,共计12992元,由被告郑海华、郑亚东、蔡星宇、遂宁市船山区周乔实验幼儿园共同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黔2322民初3185号
黄书兴: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武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黔2322民初318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2)黔2322民初1075号
郭高帮:本院受理原告王文刚诉你和贵州独山西南华西欧门业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黔2322民初107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2)黔2322民初3359号
刘录华:本院受理的原告张书贵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黔2322民初335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2)黔2322民初3627号
周飞: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志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黔2322民初362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5317号
钟方富、邹红、四川省昌林投资有限公司、遂宁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钟方富、邹红、四川省昌林投资有限公司、遂宁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原告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钟方富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合同编号:遂州信个住借2016第389号)于2022年9月11日提前到期;2、被告钟方富、邹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55215.32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利息、罚息的计算方式为:截止2022年4月12日欠付的利息、罚息为36488.48元,2022年4月13日后的利息、罚息,以下欠本金为基数,按照双方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但上述利息、罚息之和以年利率24%为限;3、被告遂宁四川省昌林投资有限公司、遂宁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二项中的借款本金、利息和罚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遂宁四川省昌林投资有限公司、遂宁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钟方富、邹红追偿;4、驳回告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76元,公告费795元,共计6471元由被告钟方富、邹红、遂宁四川省昌林投资有限公司、遂宁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豫0402民初3631号
黄金菊:本院受理原告陈四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402民初36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豫0402民初3250号
黄灵伟:本院受理原告李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402民初32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送达公告
北京雅帆美容美发有限公司:你(单位)尚未履行本我机关于2022年4月6日对你(单位)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京大卫公罚[2022]054号)。依据《行政强制法》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2000元、加处罚款2000元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大兴支行。如不履行上述内容,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你对此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我委进行陈述和申辩。(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80号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监督所,电话:010-60283538)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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