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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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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宁芝: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1802民初27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你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本金24136.77元,及承担自2015年3月1日逾期之日起以每期账单日确定的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计算方式计算至款清时止的利息、违约金(上述利息、违约金总计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01元(已减半收取),公告费1171,由杨宁芝负担,此款原告自愿垫付,由杨宁芝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如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牟劲松: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1802民初31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你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31072.52元,支付截至2022年7月3日的利息、罚息、复利10678.72元,并支付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22年7月4日起至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按照双方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快e贷”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罚息、复利。案件受理费844元、公告费1028元,由被告牟劲松负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黄文武:原告周树娥与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1802民初35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天津市薪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祥润盛(深圳)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三条、第五条规定,决定对李殊投诉祥润盛(深圳)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潘雯投诉天津市薪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实施稽核检查,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津(南开)社保稽核通字【2022】第063、064号。自公告次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南开分中心 徐州利润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我委受理的周伟(身份证号:522122199605033218)劳动能力鉴定,已作出鉴定结论:伤残情况符合手、足功能缺损分值定级区间参考表九级标准,伤残级别为玖级。因无法邮件及当面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琼9002劳鉴工初﹝2022﹞0030号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请自公告起30日内来我委(地址:琼海市爱华东路社保大楼3楼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2926395)领取书面结论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琼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上海固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我委受理的鲁和德(身份证号:513522197511086310)劳动能力鉴定,已作出鉴定结论:伤残情况符合十级第12条、第37条、第38条,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晋升一级,伤残级别为玖级。因无法邮件及当面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琼9002劳鉴工初﹝2022﹞0040号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请自公告起30日内来我委(地址:琼海市爱华东路社保大楼3楼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2926395)领取书面结论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琼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文锦添、肇庆昊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于2022年7月26日,受理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新区绿色支行与你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号为(2022)肇仲案字178号,本案适用金融仲裁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法律文书。本案将于2023年3月13日组成仲裁庭,定于2023年3月20日下午15时30分在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55号肇庆仲裁委员会不公开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3年4月6日前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4月17日前。请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肇庆仲裁委员会 广西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广西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2022年12月27日,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广西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现将破产财产分配情况公告如下:本次分配的货币财产为23361909元,通过银行转款方式支付到债权人银行账号。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含管理人报酬)后,分配给消费者购房债权人(返还房款)709538元,分配给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589367元,分配给抵押权人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广西平乐农村合作银行、广西荔浦农村合作银行8247834元,分配给抵押权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73162元,分配给税收债权人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2770170元,分配给普通债权人4408551元(债权金额未超过1214371元的,按照10%的比例分配)。金额超过1214371元的普通债权,按照18.75%的比例实物分配破产财产。对于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9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广西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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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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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宁芝: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1802民初27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你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本金24136.77元,及承担自2015年3月1日逾期之日起以每期账单日确定的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计算方式计算至款清时止的利息、违约金(上述利息、违约金总计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01元(已减半收取),公告费1171,由杨宁芝负担,此款原告自愿垫付,由杨宁芝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如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牟劲松: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1802民初31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你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31072.52元,支付截至2022年7月3日的利息、罚息、复利10678.72元,并支付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22年7月4日起至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按照双方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快e贷”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罚息、复利。案件受理费844元、公告费1028元,由被告牟劲松负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黄文武:原告周树娥与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1802民初35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天津市薪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祥润盛(深圳)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三条、第五条规定,决定对李殊投诉祥润盛(深圳)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潘雯投诉天津市薪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实施稽核检查,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津(南开)社保稽核通字【2022】第063、064号。自公告次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南开分中心 徐州利润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我委受理的周伟(身份证号:522122199605033218)劳动能力鉴定,已作出鉴定结论:伤残情况符合手、足功能缺损分值定级区间参考表九级标准,伤残级别为玖级。因无法邮件及当面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琼9002劳鉴工初﹝2022﹞0030号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请自公告起30日内来我委(地址:琼海市爱华东路社保大楼3楼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2926395)领取书面结论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琼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上海固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我委受理的鲁和德(身份证号:513522197511086310)劳动能力鉴定,已作出鉴定结论:伤残情况符合十级第12条、第37条、第38条,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晋升一级,伤残级别为玖级。因无法邮件及当面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琼9002劳鉴工初﹝2022﹞0040号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请自公告起30日内来我委(地址:琼海市爱华东路社保大楼3楼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2926395)领取书面结论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琼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文锦添、肇庆昊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于2022年7月26日,受理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新区绿色支行与你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号为(2022)肇仲案字178号,本案适用金融仲裁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法律文书。本案将于2023年3月13日组成仲裁庭,定于2023年3月20日下午15时30分在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55号肇庆仲裁委员会不公开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3年4月6日前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4月17日前。请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肇庆仲裁委员会 广西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广西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2022年12月27日,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广西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现将破产财产分配情况公告如下:本次分配的货币财产为23361909元,通过银行转款方式支付到债权人银行账号。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含管理人报酬)后,分配给消费者购房债权人(返还房款)709538元,分配给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589367元,分配给抵押权人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广西平乐农村合作银行、广西荔浦农村合作银行8247834元,分配给抵押权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73162元,分配给税收债权人国家税务总局阳朔县税务局2770170元,分配给普通债权人4408551元(债权金额未超过1214371元的,按照10%的比例分配)。金额超过1214371元的普通债权,按照18.75%的比例实物分配破产财产。对于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9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广西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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