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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王世豪:本院受理浙江物产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1427民初8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缪晨燕:本院受理李春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81民初1040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戴晨:本院受理经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腾冲市腾越镇九一智能装饰工程设计店(刘容仙):本院受理吴宝财与你店(经营者刘容仙)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店公告送达(2022)云0581民初56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腾冲市腾越镇九一智能装饰工程设计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吴宝财工程款88470元及公告费700元,合计89170元,并承担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88470元付清之日止,以未偿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3.65%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030元,由腾冲市腾越镇九一智能装饰工程设计店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高嵩:本院受理余志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821民初26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于振军、张玉军、孙俊宝:本院受理宋丽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821民初19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申振国:本院受理刘云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821民初28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张洪涛:本院受理何天博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辽0115民初31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刘二堡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曹福忠:本院受理赵铭诉肇帅、郑燕丽、第三人曹福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辽0115民初296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刘二堡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陈洪亮:本院受理蔡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吉0581民初28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刘春宝:本院受理王金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吉0581民初19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一览国际旅行社(天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海青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罗伦永: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1802民初27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你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本金49711.05元,并支付从2017年1月21日起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利息、违约金总计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72元,公告费1103元,合计4175元,由被告罗伦永负担,此款被告罗伦永于本判决生效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刘正波: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1802民初27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你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本金17791.67元,并支付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计算至款清之日止自2015年9月17日起的利息、自2015年10月10日的违约金。(利息、违约金总计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48元(已减半收取),公告费1135元,由刘正波负担,此款原告自愿垫付,由刘正波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如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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