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要闻
13 1/13 ****处理标记:[Page]时,数据源为空。 **** 1 2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强基工程”筑牢司法为民最前沿
· 习近平同科特迪瓦总统瓦塔拉通电话
· 习近平同德国总统施泰因迈尔通电话
· 潘晓梅:让农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 守护企业合规经营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 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诉源智治模式
· 图片新闻
·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履职能力
· 法治让生物多样更多彩
· 释放法治红利赋能转型发展

法治让生物多样更多彩

( 2022-12-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李兆娣

  近日,广东、浙江、安徽等地集中发布生态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很早就将“共同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一部分人为了一己私利,目无法纪。有的肆意进行象牙、噬人鲨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交易,有的在湿地自然保护区修建工业园区,有的突破长江生态保护红线非法捕捞……惩治各类违法行为,除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外,开展公益诉讼也是重要途径。通过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跨领域的综合监督制度等优势,能够有效震慑各类有关犯罪,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效果最大化。
  公益诉讼的运用和成效是我国依法开展生物多样性治理的一个缩影。近些年来,我国不断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体系,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十四五”规划明确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作为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重要工作内容。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近10年来,我国颁布和修订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生物安全法等20多部生物多样性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基本特征之一。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还需要久久为功。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立法,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以法之名护佑万物生灵,在法治的轨道上让生物多样更多彩,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