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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检察探索“帮信案”少捕慎诉慎押快速办理机制

( 2022-12-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如果我由此被打上犯罪标签,真不知道今后的人生路该怎么走!此时,我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近日,大学生郑某接到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时,禁不住掩面而泣。
  在某高校就读的郑某将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及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卡提供给他人使用,从中非法获利3400元,其银行卡涉及电信诈骗案。汝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郑某系在校大学生,属初犯偶犯,且认罪悔罪,经向其所在学校进行调查,并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向有关单位制发加大对在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检察建议。
  如今,已返校学习的郑某说:“我要珍惜这次被宽大处理的机会,努力完成学业回报社会。”
  郑某是汝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精准落实到案件办理各环节的受益者之一。
  “我们在办案中采取案件研讨、业务分析、专家授课等方式,引导办案检察官深入理解把握‘少捕慎诉慎押’的具体内涵和实质要求,努力破除‘构罪即捕’‘一捕了之’‘一诉了之’等陈旧观念,并改变以往‘逮捕、起诉案件可由检察官自行决定’的办案模式,加大帮信案件逮捕、起诉审核力度,推动整体办案质效提升。”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慧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2022年1至10月,在办理帮信案件中共对46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4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比分别上升265%、146%,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35个百分点。
  汝州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准确把握逮捕、起诉实质要件,坚持区别评价,对电信诈骗团伙骨干成员、首要分子及组织者、领导者重点打击,对在犯罪集团中作用小、参与时间短或帮信案件中仅提供银行卡等人员,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为使帮信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形成合力,汝州市检察院主动与公安、法院联合会商,共同建立了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帮信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
  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诉讼进程变化及时评估社会危险性,在办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立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022年以来,全院共受理帮信类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9人,其中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10人,变更强制措施10人,羁押必要性审查采纳率100%。对帮信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60岁以上老年人、盲聋哑人、严重疾病患者以及怀孕、哺乳期的妇女等特殊群体,以教育挽救为主,依法不采取羁押强制措施。对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但仍需给予行政处罚的帮信案件,同步建立跟踪督导机制,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纠正违法通知书,切实堵塞了管理漏洞,消除了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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