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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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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武洪健:本院受理杨叶航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袁园: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市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下蜀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吴有康、吴根昌:本院受理(2022)苏1183民初6718号杜顺治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丹丹、朱海军:本院受理孔祥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11日作出(2022)苏1183民初39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黄秀棉:本院受理杨士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10日作出(2022)苏1183民初4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钱广涛、钱立兵:本院受理魏小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1)鲁72执40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荣成鑫邦船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海顺渔业有限公司一案中,依法对本院已扣押的福建海顺渔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停泊在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人和镇靖海沙窝码头“福远渔201”、“福远渔202/203”、“福远渔209”、“福远渔216”号渔船予以拍卖。兹定于2023年1月15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月16日上午10时在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ifa.jd.com/)对上述渔船公开拍卖。凡需买船者,该船基本状况、起拍价、竞买保证金预交、拍卖须知等详见相关网站信息。凡与以上被拍卖渔船有关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最后一日起60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中受偿的权利。特此公告。 联系人:于文斌、朱佳乐0532-58589977、58589967 债权登记联系人:张静0532-58589979 青岛海事法院 海南猎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蔡奇龙、莫昭文、李欣宇、李长万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2〕第1102-1105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裁决书(琼劳人仲裁字〔2022〕875-878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吕媛媛与海南中宏房地产有限公司、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2〕第759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裁决书(琼劳人仲裁字〔2022〕789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湖北隆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唐小龙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2〕第1658号),并定于2023年2月8日9:00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冀建勘集团(海南)有限公司、安徽法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吴义得与你们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2〕第1711号),并定于2023年2月8日15:00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们单位,限你们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富瑞特(天津)门窗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苗晓硕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劳动争议案件(津北辰劳人仲案字〔2022〕第11011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3年2月6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2号院内1楼仲裁庭5)开庭审理此劳动争议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天津北辰酉辰宠物店:本委已受理郑惠文诉你单位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件(津北辰劳人仲案字〔2022〕第11155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3年2月7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2号院内1楼仲裁庭5)开庭审理此劳动争议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王达潘(男,公民身份号码:46000419940927523X):本委受理的你诉三亚嘉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2〕第752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南隆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李菲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开劳仲案字〔2022〕859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电话0371-61662602),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南省鹏捷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洁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的郭聪聪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开劳仲案字〔2022〕862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电话0371-61662602),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牛达客餐饮公园茂店:本委受理的马广飞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开劳仲案字〔2022〕982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电话0371-61662602),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南乾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薛梦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开劳仲案字〔2022〕1035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电话0371-61662602),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南隆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洁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的付征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开劳仲案字〔2022〕1139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电话0371-61662602),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南菲斯塔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吴凡、祁帅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开劳仲案字〔2022〕799、802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电话0371-61662602),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乐问科研云(郑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梁旗,张慧敏,孙宝峰,王念念,闫艳花,王志飞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开劳仲案字〔2022〕689,959,842,776,777,688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电话0371-61662602),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南烁华联吉泰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王璐、杨瑞、符琰玮、顾雨诗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开劳仲案字〔2022〕871、870、965、964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电话0371-61662602),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常州恒云华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江保振诉你单位支付工伤待遇等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北辰劳人仲裁字[2022]第11073号仲裁裁决书,11073号裁决书主要内容为: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申请人工伤待遇等共计144738.82元。具体裁决内容以书面裁决书为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2号院内1楼)领取津北辰劳人仲裁字[2022]第11073号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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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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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武洪健:本院受理杨叶航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袁园: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市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下蜀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吴有康、吴根昌:本院受理(2022)苏1183民初6718号杜顺治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丹丹、朱海军:本院受理孔祥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11日作出(2022)苏1183民初39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黄秀棉:本院受理杨士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10日作出(2022)苏1183民初4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钱广涛、钱立兵:本院受理魏小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1)鲁72执40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荣成鑫邦船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海顺渔业有限公司一案中,依法对本院已扣押的福建海顺渔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停泊在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人和镇靖海沙窝码头“福远渔201”、“福远渔202/203”、“福远渔209”、“福远渔216”号渔船予以拍卖。兹定于2023年1月15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月16日上午10时在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ifa.jd.com/)对上述渔船公开拍卖。凡需买船者,该船基本状况、起拍价、竞买保证金预交、拍卖须知等详见相关网站信息。凡与以上被拍卖渔船有关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最后一日起60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中受偿的权利。特此公告。 联系人:于文斌、朱佳乐0532-58589977、58589967 债权登记联系人:张静0532-58589979 青岛海事法院 海南猎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蔡奇龙、莫昭文、李欣宇、李长万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2〕第1102-1105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裁决书(琼劳人仲裁字〔2022〕875-878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吕媛媛与海南中宏房地产有限公司、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2〕第759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裁决书(琼劳人仲裁字〔2022〕789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湖北隆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唐小龙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2〕第1658号),并定于2023年2月8日9:00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冀建勘集团(海南)有限公司、安徽法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吴义得与你们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2〕第1711号),并定于2023年2月8日15:00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们单位,限你们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富瑞特(天津)门窗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苗晓硕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劳动争议案件(津北辰劳人仲案字〔2022〕第11011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3年2月6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2号院内1楼仲裁庭5)开庭审理此劳动争议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天津北辰酉辰宠物店:本委已受理郑惠文诉你单位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件(津北辰劳人仲案字〔2022〕第11155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3年2月7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2号院内1楼仲裁庭5)开庭审理此劳动争议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王达潘(男,公民身份号码:46000419940927523X):本委受理的你诉三亚嘉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2〕第752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南隆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李菲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开劳仲案字〔2022〕859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电话0371-61662602),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南省鹏捷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洁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的郭聪聪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开劳仲案字〔2022〕862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电话0371-61662602),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牛达客餐饮公园茂店:本委受理的马广飞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开劳仲案字〔2022〕982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电话0371-61662602),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南乾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薛梦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开劳仲案字〔2022〕1035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电话0371-61662602),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南隆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洁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的付征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开劳仲案字〔2022〕1139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电话0371-61662602),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南菲斯塔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吴凡、祁帅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开劳仲案字〔2022〕799、802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电话0371-61662602),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乐问科研云(郑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梁旗,张慧敏,孙宝峰,王念念,闫艳花,王志飞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开劳仲案字〔2022〕689,959,842,776,777,688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电话0371-61662602),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南烁华联吉泰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王璐、杨瑞、符琰玮、顾雨诗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开劳仲案字〔2022〕871、870、965、964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电话0371-61662602),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常州恒云华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江保振诉你单位支付工伤待遇等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北辰劳人仲裁字[2022]第11073号仲裁裁决书,11073号裁决书主要内容为: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申请人工伤待遇等共计144738.82元。具体裁决内容以书面裁决书为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2号院内1楼)领取津北辰劳人仲裁字[2022]第11073号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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