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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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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董凡超
在道路运输行业里,“百吨王”一直恶名远扬。这一代号通常指车货总质量远超额定载重、接近或超过100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它们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还严重损害公路和桥梁运行安全。 近日,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交警支队西青开发区大队在外环线沿线通过拦检一辆重型半挂车发现,该车实际车货总重100吨,构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将其查获,避免了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连日来,西青分局交警支队紧紧围绕“两客一危一货”、小型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对各类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全面提升路面管控效能,引导广大驾驶人文明参与交通,杜绝事故伤害。 不仅在天津西青,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纷纷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聚焦道路交通安全,开展安全隐患源头清零、公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农村交通安全治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全面拧紧“安全阀”、点亮“平安灯”,打造路畅人安和谐交通环境。 专项整治 “零容忍”消除乱象 今年是我国交通运输行业跨越式发展的一年。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12亿辆,其中汽车3.15亿辆;机动车驾驶人4.99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61亿人。与此同时,公路货物运输量持续增长,各类风险隐患交织聚集、叠加碰撞,“两客一危”、恶劣天气等安全事故风险不容忽视。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机动化水平和城市化水平显著提升,各地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升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出行文明,交通安全社会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已经逐步形成。但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也在不断涌现,交通安全社会治理工作面临的主要任务和挑战依然是‘防风险、压事故、保畅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学院副教授马社强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今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中,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纷纷强化所队联勤联责,充分发挥“一长两员”“一村一辅”职能,对标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常态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失驾日日查处、“零点行动”、“周末夜查”统一行动,最大限度降低易肇事肇祸违法犯罪发生概率。同时依托执法小分队加强“早中晚”重点时段及城郊、农村道路和事故多发路段管控,压降盲时盲区,实现无缝对接。 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开展的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中,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查处超员载客、严重超载、疲劳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88.7万起,精准拦截检查重点隐患车辆3702辆,查获多起超员载客、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典型案例,及时消除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部门联动 “零疏漏”防范事故 “骑电动车一定要把头盔戴好,不戴头盔很不安全。”连日来,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东塘街道华银园小区门口,保安员吴师傅持续对出入小区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的居民进行劝导。 除了保安员身份外,吴师傅还多了一个新的身份——小区交通安全劝导员。如今,像吴师傅一样,守好居民平安出行第一道关卡的保安员不在少数。劝导小区居民佩戴头盔,注意出行安全,已成为当地众多保安员的一项日常工作。 在“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中,雨花区公安机关还与辖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建立联动机制,发现未戴头盔的骑乘人员,及时将其交通违法行为反馈到所在单位,通过单位的二次警醒,强化“戴帽率”源头劝导工作。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公路、应急、城建等部门紧密配合,对源头隐患易发生反复反弹的重点“人、车、企”进行深入梳理排查,尽最大可能清除隐患风险。 锚定重点车辆源头管理,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企业走访,创新搭建“警企安全运输直通群”平台,从“线下”走进企业开展源头管理向“线上”网络宣传提醒延伸,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驾驶人的管理工作进行全覆盖。 为源头预防电动自行车夜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托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各县(区)、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开展电动自行车“荧光守护行动”,推广粘贴反光贴,提高电动自行车夜间出行的视认性。 深入基层 “零盲区”宣传教育 “全国各地各行各业主动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协同治理,是顺应时代要求的必然之举。”马社强深有感触地说。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中,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充分运用“报网屏微端抖”同频发力,对典型违法、事故案例等及时曝光,辅之以对不文明交通乱象的“敲门行动”,以身边人身边事,引导违法人员文明交通,提升教育震慑效应。同时及时向重点驾驶人“点对点”发送冬季冰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提示短信,引导规避潜在风险,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为“蹚出”农村群众能接受、切合农村实际的宣传教育新路子,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莱芜大队深入农村和边远山区,与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一起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民警还将交通安全法的有关内容编写成三句半、快板书、小戏曲等村民更容易接受的形式,提升宣传教育效果。 为加强老年人群体交通安全精准宣传,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公安交警部门充分借助村居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组建起由交警牵头的老年人帮扶队伍,对经常驾驶电动自行车、接送儿童上下学、在外打零工等有出行安全风险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群体进行细致化梳理,精准化摸排、一对一建档,定期开展“面对面”“一对一”宣传。 11月,河南省三门峡市多数地区进入苹果采摘、收购期。为保障果农安全顺利采收,三门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深入属地120个农村果园、集市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悬挂横幅,推送短信息提示,受教育群众达16万余人次。截至目前,实现涉果农交通事故零发生。 马社强认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以“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为契机,主动将交通文明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更好地让人民群众在推进交通安全社会治理和社会文明新风尚建设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图① 11月25日,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进校园,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学生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张裕秋 摄 图② 11月25日,山东省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动员全市广大外卖小哥“戴头盔、不逆行”,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守护全市人民安全顺畅出行。 张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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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路畅人安和谐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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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第十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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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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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董凡超
在道路运输行业里,“百吨王”一直恶名远扬。这一代号通常指车货总质量远超额定载重、接近或超过100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它们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还严重损害公路和桥梁运行安全。 近日,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交警支队西青开发区大队在外环线沿线通过拦检一辆重型半挂车发现,该车实际车货总重100吨,构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将其查获,避免了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连日来,西青分局交警支队紧紧围绕“两客一危一货”、小型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对各类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全面提升路面管控效能,引导广大驾驶人文明参与交通,杜绝事故伤害。 不仅在天津西青,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纷纷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聚焦道路交通安全,开展安全隐患源头清零、公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农村交通安全治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全面拧紧“安全阀”、点亮“平安灯”,打造路畅人安和谐交通环境。 专项整治 “零容忍”消除乱象 今年是我国交通运输行业跨越式发展的一年。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12亿辆,其中汽车3.15亿辆;机动车驾驶人4.99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61亿人。与此同时,公路货物运输量持续增长,各类风险隐患交织聚集、叠加碰撞,“两客一危”、恶劣天气等安全事故风险不容忽视。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机动化水平和城市化水平显著提升,各地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升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出行文明,交通安全社会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已经逐步形成。但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也在不断涌现,交通安全社会治理工作面临的主要任务和挑战依然是‘防风险、压事故、保畅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学院副教授马社强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今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中,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纷纷强化所队联勤联责,充分发挥“一长两员”“一村一辅”职能,对标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常态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失驾日日查处、“零点行动”、“周末夜查”统一行动,最大限度降低易肇事肇祸违法犯罪发生概率。同时依托执法小分队加强“早中晚”重点时段及城郊、农村道路和事故多发路段管控,压降盲时盲区,实现无缝对接。 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开展的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中,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查处超员载客、严重超载、疲劳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88.7万起,精准拦截检查重点隐患车辆3702辆,查获多起超员载客、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典型案例,及时消除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部门联动 “零疏漏”防范事故 “骑电动车一定要把头盔戴好,不戴头盔很不安全。”连日来,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东塘街道华银园小区门口,保安员吴师傅持续对出入小区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的居民进行劝导。 除了保安员身份外,吴师傅还多了一个新的身份——小区交通安全劝导员。如今,像吴师傅一样,守好居民平安出行第一道关卡的保安员不在少数。劝导小区居民佩戴头盔,注意出行安全,已成为当地众多保安员的一项日常工作。 在“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中,雨花区公安机关还与辖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建立联动机制,发现未戴头盔的骑乘人员,及时将其交通违法行为反馈到所在单位,通过单位的二次警醒,强化“戴帽率”源头劝导工作。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公路、应急、城建等部门紧密配合,对源头隐患易发生反复反弹的重点“人、车、企”进行深入梳理排查,尽最大可能清除隐患风险。 锚定重点车辆源头管理,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企业走访,创新搭建“警企安全运输直通群”平台,从“线下”走进企业开展源头管理向“线上”网络宣传提醒延伸,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驾驶人的管理工作进行全覆盖。 为源头预防电动自行车夜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托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各县(区)、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开展电动自行车“荧光守护行动”,推广粘贴反光贴,提高电动自行车夜间出行的视认性。 深入基层 “零盲区”宣传教育 “全国各地各行各业主动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协同治理,是顺应时代要求的必然之举。”马社强深有感触地说。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中,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充分运用“报网屏微端抖”同频发力,对典型违法、事故案例等及时曝光,辅之以对不文明交通乱象的“敲门行动”,以身边人身边事,引导违法人员文明交通,提升教育震慑效应。同时及时向重点驾驶人“点对点”发送冬季冰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提示短信,引导规避潜在风险,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为“蹚出”农村群众能接受、切合农村实际的宣传教育新路子,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莱芜大队深入农村和边远山区,与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一起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民警还将交通安全法的有关内容编写成三句半、快板书、小戏曲等村民更容易接受的形式,提升宣传教育效果。 为加强老年人群体交通安全精准宣传,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公安交警部门充分借助村居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组建起由交警牵头的老年人帮扶队伍,对经常驾驶电动自行车、接送儿童上下学、在外打零工等有出行安全风险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群体进行细致化梳理,精准化摸排、一对一建档,定期开展“面对面”“一对一”宣传。 11月,河南省三门峡市多数地区进入苹果采摘、收购期。为保障果农安全顺利采收,三门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深入属地120个农村果园、集市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悬挂横幅,推送短信息提示,受教育群众达16万余人次。截至目前,实现涉果农交通事故零发生。 马社强认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以“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为契机,主动将交通文明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更好地让人民群众在推进交通安全社会治理和社会文明新风尚建设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图① 11月25日,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进校园,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学生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张裕秋 摄 图② 11月25日,山东省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动员全市广大外卖小哥“戴头盔、不逆行”,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守护全市人民安全顺畅出行。 张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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