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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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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海河农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梅利峰与河北宝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债券回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冀1121民初1586号起诉状副本【1.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本金20万元,年收益2万元,合计22万元;2.判令被告支付利息损失(自2019年9月29日起,以200000元为基数,按LPR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公开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徐中苏: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蕉岭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1427民初4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杨青贵:本院受理西宁市城北区璇璇门业经销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青0105民初1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王久福:本院受理西宁九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青0105民初17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王伟、梁月:本院受理梁正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1183民初41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红兵:本院受理江苏方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183民初54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邓会:本院受理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丁琴芳:本院受理山西临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月13日9时在本院403办公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龚跟收、杨伟碧:本院受理临猗县新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晋0821民初1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吕明帅:本院受理黄洪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粤1427民初113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2年10月13日刊登的安徽省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诉青海宏基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海万福新能源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开庭传票应更正为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特此更正。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2022)苏0830破58号 本院根据江苏祥龙摩擦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11月3日裁定受理江苏祥龙摩擦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龙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1月17日指定盱眙永盛会计师事务所为祥龙公司破产管理人。祥龙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月6日前,向祥龙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淮安市盱眙县五墩西路59;联系人:李圆梅、王炳焱,联系电话:18936777569、1391517809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祥龙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祥龙公司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1月11日下午3时在本院三楼第四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从即日起至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祥龙公司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二、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三、自本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管理人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应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2022)冀1082执恢1629号 田金雨:本院在执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分行与田金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采取网络询价方式对田金雨名下/所有的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顺路西侧、意华田园小区用地北侧嘉城国际小区嘉万区9号楼9-2-202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向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名单库中的所有平台发出网络询价委托书。公示如下: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顺路西侧、意华田园小区用地北侧嘉城国际小区嘉万区9号楼9-2-20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1727920.00元,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1642688.00元,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2072161.00元。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天津众耕吉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查,截至2022年10月31日,你单位因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欠缴社会保险费柒仟肆佰贰拾柒元柒角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补缴社会保险费7427.70元(其中包括本金、利息和保值费用)以及滞纳金(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逾期未缴纳的,将依法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直接划拨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拒不缴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对本通知内容有异议,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书》津(南开)社保补缴字【2022】第068号。自公告次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秦武体育用品经营部:我局于近日向你单位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宁劳监罚告﹝2022﹞201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可在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陈普路8号侨智大厦7楼;联系电话:0593-2820706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普军:本会依法受理陈若平与你方之间关于(2022)佛仲字第528号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依法组成仲裁庭后于2022年9月8日在本会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人陈若平庭后补充提交了新的证据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证据材料及本案《延期结案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另,仲裁庭定于2023年2月22日9时30分在本会第二次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3年6月1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第16层】。
佛山仲裁委员会
林舜华、吴橹翠: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招嘉俊与你方之间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案号为(2022)佛仲字第1670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其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3年3月2日9时30分在本会第五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开庭以及签收上述材料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第十六层】。
佛山仲裁委员会
沈阳迈亚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孟繁江诉你单位支付工资等的劳动争议案件(津北辰劳人仲案字(2022)第11050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1月17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2号院内1楼仲裁庭2)开庭审理此劳动争议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许德辉、付永慧:本委定于2022年12月30日15:00在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申请人许德辉、付永慧与海南浩盛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17〕第108号-109号),因无法送达你们,限你们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200920)领取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浦琼实业有限公司:本委定于2022年12月30日上午9:00在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申请人韩芳敏、邱英花、吴海英、李丕芳、邱英业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16〕第600号-604号),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200920)领取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陈国磊:本院受理原告陈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陕0902民初46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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