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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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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丽检察合规整改助涉案企业“新生”

( 2022-11-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张 驰
  □ 本报见习记者 范瑞恒

  天津某园林公司实际经营人杨某某、出纳王某某通过第三方企业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涉嫌犯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他们二人面临刑事处罚,可能导致公司经营困难、停工关门。
  在企业生死存亡之际,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对涉案企业启动严格的合规整改程序,为该企业迎来了“新生”的契机。
  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工商联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这为东丽区检察院正式启动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提供了依据。
  东丽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旭带领团队深入走访上述涉案企业,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详细核实后,把该企业列为合规整改的重点对象。5月9日,为该企业“量身打造”的检察建议书正式发出,明确提出其增强合规意识,健全发票管理、税收申报等税务合规制度的系列建议。
  为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由东丽区税务局、工商联及律师事务所3名专业骨干组成的第三方组织,分别从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法律风险等方面对涉案企业进行调查、评估、监督与考察,保障合规考察评估结果的公正性。东丽区检察院全程督促第三方组织就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进行考察并报送书面报告。
  同时,在第三方组织的协助下,东丽区检察院还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评估。“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东丽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陈长明说。
  合规整改期限内,涉案企业转变了经营理念,增强了核心竞争力,完善了税务管理制度,走上了合规、依法经营的发展路径。今年上半年,该企业营业额累计达1700万元。经过公开听证,东丽区检察院最终决定对涉案嫌疑人杨某某、王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在此基础之上,东丽区检察院强化溯源治理,制发检察意见书送达至东丽区相关行政单位,建议其在对该企业行政处罚时考虑企业合规建设情况,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实质性的企业监管。
  “让涉案企业活下去、好起来,是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于一体,促进涉案企业守法经营、预防再犯的检察责任。”东丽区检察院检察长季文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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