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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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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围绕推进乡村治理建言资政
· 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隔离带”“防火墙”
· 目前未调整成人高血压诊断标准
· 严厉打击培训机构违规违法行为
· 加快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
· 推进实施无障碍环境认证工作
· 建立“五早”机制开展源头治理

民政部印发《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
加快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

( 2022-11-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社会
  本报讯 记者蒲晓磊 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行政检查规范透明运行,民政部近日印发《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文书。
  《办法》聚焦行政检查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重点细化了检查类型、明确了检查各环节要求、强化了对检查行为的监督管理等,对加强和规范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工作作出专门规定。
  《办法》明确了行政检查的意义、适用范围、原则、检查职责以及检查信息化等总括性要求,并根据检查对象和检查目的、任务来源不同,将行政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个案检查,且细化了每一种检查类型的工作要求。从检查启动、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制作和发放检查通知书,到检查人员要求、检查记录,再到检查报告、检查结果、检查终结、结果告知、整改后复查、检查档案,明确各环节规范要求。
  《办法》强调,民政部门要建立行政检查档案,定期梳理通报检查反映出的问题,加快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明确检查人员禁止性行为规范及相应法律责任。此外,配套文书共12个附件,覆盖了从通知检查、现场记录、结果告知、问题移送、复查检查等行政检查全流程,提高了检查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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