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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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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领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祖军诉被告贵州领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丰源众鑫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堪基建(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公司、雷宗楷、第三人徐磊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2021)黔0625民初1377号一案,由于你公司地址不明,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特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审判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12月19日下午15时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则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张伟、吴萧新、乐尹中、邢洪亮、田敏、王西森、徐坤、王庆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王传东、王晓磊、孙金雷、贾献稳、赵旭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张明义、张刘湘、王雷、周福明、李雪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周冬冬、王栋国、李宪淼、刘学建、崔志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丹东随缘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苹诉你、袁光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月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郭敏:本院受理李文普诉你与姚兰英、万金灵、王炳忠、阜阳市万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202民初105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何剑波:本院受理原告曲海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宽城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孙伟:本院受理原告王喜灯诉你与杨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皖1182民初1238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7732号 王武法、管建芬、王武兵、王浩特: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岐支行与被告王武法、管建芬、王武兵、王浩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7732号民事判决书、(2022)浙0382民初7732-1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葛燕峰:本院受理寿县新桥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2021)皖0422民初4432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2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周柳菇:原告陈艳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705民初49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高志涛:原告何伟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705民初47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温美玲:本院受理原告丁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王秋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04民初30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邱巧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04民初30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赵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04民初30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何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04民初30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贾志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04民初30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李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04民初30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李丽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04民初30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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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04民初30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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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04民初12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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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光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04民初12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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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04民初30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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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04民初30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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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思师: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04民初30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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