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本报讯 今年以来,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松门人民法庭、大溪人民法庭全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高效的新需求、新期待。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与“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二是因地制宜,打造亮点,充分发挥地缘优势,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镇级司法服务中心。三是利用法院官网、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张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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