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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数字监督让危险废物“无所遁形”

( 2022-10-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窗口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陶晨
  
  “根据检察建议,我们已对违法情形较重的3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对全市产废小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共摸排产废企业2948家,发现问题企业1200余家,均已纳入平台监管……”前不久,浙江省温岭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向当地环保部门跟进了解情况,得知该院通过大数据发现并提出监督的违法买卖危险废物案有了最新进展。
  2022年3月,温岭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多人污染环境的刑事案件时发现,某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违规出售,后来这批危险废物又被转卖给没有经营资质的吴某某、许某某,并最终造成废物储存区域周边环境污染。
  经综合研判,承办检察官认为这并不是个例,有必要按照“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数字检察办案模式,摸排一批可能未依法转移危险废物的产废小微企业,开展专项治理,遂将案件线索移送至该院公益诉讼部门。
  公益诉讼部门的检察官对此案反映出的共性问题进行细致梳理,研判数据要素、路径,调取相关数据,并在浙江检察数据应用平台上进行数据建模和碰撞,共排查出问题企业232家。
  检察官随即根据不同的行业、地域选取了其中10余家产废小微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发现不少企业存在未依法规范贮存、管理、转移危险废物,且对危险废物处置意识不到位的情况。4月13日,温岭市检察院向环保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对涉案产废企业予以处理,并加强对产废企业的监督管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环保部门高度重视。截至6月10日,环保部门已完成相关调查取证工作,拟对违法情形较重的4家企业立案查处;摸排全市产废小微企业2948家,对50多家重点产废企业开展一对一现场帮扶检查;针对管理难、收集清运难等实际问题,环保部门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分策而治,通过召开小微企业危废统一收运单位座谈会,探索普通货运车辆运输备案制度,督促4家收运公司主动上门服务,实现危废转运的规范、便携、高效。
  该案成功办理后,台州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同时,该专项行动被列入全市有影响力数字监督案件重点培育对象。
  近期,温岭市检察院收到了对3家违法情形较重的产废企业的行政处罚结果反馈。环保部门对3家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处罚,罚款总额达227万余元。
  温岭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江伟介绍:“我们将继续强化数字化监督办案水平,协同职能部门将监管教育与助企纾困有机结合,为保护生态环境、服务绿色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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