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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2022)豫0402民初2157号 杨贺:原告刘敏仪与被告杨贺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402民初2157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豫0402民初963号 李世强:原告孙志东诉被告李世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402民初96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黔2322民初4108号 刘洪元:本院受理陈永波、兴仁市大北农之家养殖服务中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外出,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于2022年12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新大楼三楼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5965号 唐建英:本院受理原告熊佳蓉与被告唐建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马国芳:本院受理原告和硕县享美名品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2)皖1021民初2040号 虞荣波:本院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歙县支行诉你、叶丽娜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021民初20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8007号 唐菊花: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圣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唐菊花追偿权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800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被告偿还本金69155.42元并按照年利率24%自2021年8月7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计算利息)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6991号 刘盼盼、王辛、肖乐、朱城城、王民、鲁文:本院受理原告李玲、王艺博与被告刘盼盼、王辛、肖乐、朱城城、第三人王民、鲁文生命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刘盼盼向二原告支付死亡赔偿金223449.6元(55862.4*20*20%);2、被告刘盼盼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50000元、丧葬费用87062元;3、被告王辛、肖乐、朱城城与被告刘盼盼一起对本案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8196号 章渭彪、李家陆、丁建苗: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华塔通讯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5217号 管恩报:本院受理原告牛新民与被告管恩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521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5772号 张雁:本院受理原告顾祥菊与被告张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57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148号 赵谦:本院受理原告赵玉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21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6520号 董磊磊、周魏魏:本院受理原告胡世强与你二人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6520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6546号 江苏苏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建工房屋开发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波百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你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6546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5185号 朱安东、刘芳:本院受理原告李加永、谢书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51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5319号 刘长顺:本院受理原告陈万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53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5214号 赵谦:本院受理原告刘全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52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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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苏0311民初5263号 刘小辉:本院受理原告王保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52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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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苏0311民初8672号 泗洪影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王其龙、悦达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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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苏0311民初2963号 霸州青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盟联旭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廊坊智泰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瑞禾安商贸有限公司、杭州林莺商贸有限公司、徐州卓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铸本众鑫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2963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案件受理费催缴通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7575号 林惠龙、陈敏:本院受理原告刘建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陈子涵:本院受理原告建业住宅集团平顶山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子涵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 豫0402民初623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5740号 泰兴市文之斌缝纫厂:本院受理翁纪功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霍华明:本会受理的苏州市轻微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霍华明商品房买卖合同争议一案[(2022)苏仲裁字第0517号],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由本会主任指定周俊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11月25日13时30分在C厅开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则依法裁决。
苏州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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