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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山西晋鸿隆贸易有限公司、傅大祯、高启明、马启寿、姚建英、王佳妮:本会受理(2018)并仲裁字第758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山西晋鸿隆贸易有限公司、傅大祯、高启明、马启寿、姚建英、王佳妮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并仲裁字第758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张利敏、高现丽、王伟杰: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087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张利敏、高现丽、王伟杰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087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孟志杰、崔晋殊、周林燕: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095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孟志杰、崔晋殊、周林燕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095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郭文华、李晓敏、徐飞、潘建新: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788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与被申请人郭文华、李晓敏、徐飞、潘建新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788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范龙龙、张芳英: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791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与被申请人范龙龙、张芳英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791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赵吉志、范继珍: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094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赵吉志、范继珍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094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仝花芹、路政: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387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仝花芹、路政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387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张常林、王丽、张宝林、郑润心: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51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张常林、王丽、张宝林、郑润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51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吴世强: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625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吴世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625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李洁: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918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李洁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918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杨文斌、王小凤、李晓斌、李秀萍: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01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杨文斌、王小凤、李晓斌、李秀萍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01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魏俊利、王美英、郭阳、赵月琴: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05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魏俊利、王美英、郭阳、赵月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05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魏俊利、王美英、郭阳、赵月琴: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74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闫拉拴、武云则、武才维、李变英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74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曲毅、叩义虎、赵新、马红跃: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258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曲毅、叩义虎、赵新、马红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258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啜利强、秦峰峰: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635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啜利强、秦峰峰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635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吴和平、许海香、李刚、武则君: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647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吴和平、许海香、李刚、武则君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647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郝明磊、任强、任钢、李菁: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651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郝明磊、任强、任钢、李菁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651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胡永红、白进红、杨振伟: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067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胡永红、白进红、杨振伟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067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张培军、段秀珍: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349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张培军、段秀珍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349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王春生、于涛、白国胜: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623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王春生、于涛、白国胜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623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程鹏敬: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905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程鹏敬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905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孙树勋: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930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孙树勋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930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李海亮、宋登梅、李海金: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939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李海亮、宋登梅、李海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939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韩海涛、刘尚义、广灵县森源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002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古北西街支行与被申请人韩海涛、刘尚义、广灵县森源农贸市场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002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白桂余、刘尚义、广灵县森源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003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古北西街支行与被申请人白桂余、刘尚义、广灵县森源农贸市场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003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刘存胜、刘尚义、广灵县森源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004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古北西街支行与被申请人刘存胜、刘尚义、广灵县森源农贸市场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004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王海升、刘尚义、广灵县森源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005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古北西街支行与被申请人王海升、刘尚义、广灵县森源农贸市场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005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邓艳、刘尚义、广灵县森源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006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古北西街支行与被申请人邓艳、刘尚义、广灵县森源农贸市场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006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王中艮、刘尚义、广灵县森源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262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古北西街支行与被申请人王中艮、刘尚义、广灵县森源农贸市场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262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王金虎、刘尚义、广灵县森源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263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古北西街支行与被申请人王金虎、刘尚义、广灵县森源农贸市场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263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仝胜海、刘尚义、广灵县森源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264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古北西街支行与被申请人仝胜海、刘尚义、广灵县森源农贸市场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264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黄智艺、谭瑜玲: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案号为(2022)佛仲字第1393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其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12月21日9时30分在本会第五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开庭以及签收上述材料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第十六层】。
佛山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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