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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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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告
常州优尚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你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现你单位工伤职工赵继兰向本中心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我中心于2022年9月5日作出的《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要求你单位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凭证报送本中心。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或不支付的,本中心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将依法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仲裁公告
程小龙:本委申请人安徽竞诚律师事务所与你方委托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审结,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芜仲字第081号裁决书。请前往本委(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市民服务中心5楼)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芜湖仲裁委员会
保定华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李璠(13020619****060018)与你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2022】保裁字第163号),现依法向你送达仲裁通知书(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费用表、选定仲裁员通知书,自公告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举证、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案将组庭并于2022年11月11日9时在本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河北上品美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杨建亮与你公司之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邯仲案字第282号案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12楼、0310-308451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赵俊杰:本会受理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的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规定指定李超为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邯仲案字第0709号案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12楼,0310-3084515),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0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
邯郸仲裁委员会
连明明:本会受理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之间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规定指定陈晓娟为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邯仲案字第0070号案组、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邯郸市科技中心12楼,0310-3084515),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0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
邯郸仲裁委员会
邯郸市瀚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一言九鼎商贸有限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邯仲案字0210号案的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有关证据等案件材料。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答辩与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层,邮编056107,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潘亚智:申请人平湖市名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举证、答辩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期限届满后,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12月13日9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本案。
嘉兴仲裁委员会
浙江禾桃科智能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林小蔡与你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本委(2021)嘉仲字第215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嘉兴仲裁委员会
(2022)徐仲受字第414号 徐州慵懒创意文化设计有限公司、史成晔:本会受理申请人鼓楼区骏派家具销售中心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举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第一次开庭后15日内。
徐州仲裁委员会
徐州鑫美国际房地产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与你单位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仲裁终结。因你单位地址不明,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徐州仲裁委员会(2022)徐仲裁字第011号裁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简艺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马洪伟与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争议仲裁一案[(2021)苏仲裁字第0846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苏仲裁字第0846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浙江长兴芳杰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湖州金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你方间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湖仲(2022)裁字第64号组庭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本会将定于2022年10月28日14时在本会425庭审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段宗厚: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安徽金雨汇商贸有限公司与你购销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选定仲裁员刘斌,被申请人未选定仲裁员,双方未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由本会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员曹睿、仲裁员宏伟与仲裁员刘斌共同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并定于2022年10月26日15时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各一份,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湖北当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王静与你方合同纠纷案[〔2022〕黄仲案字023号]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黄仲裁字第039号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黄冈仲裁委员会
多维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张如州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2〕2797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2年10月24日9时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0号光谷科技大厦B座2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太鲲农牧(武汉)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周诚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2〕4817号应申请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2年11月4日10时50分在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9室劳动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浅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罗超云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2〕3626号”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武劳人仲东办裁字〔2022〕1107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你方如不服武劳人仲东办裁字〔2022〕1107号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该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仲裁委员会公告
朱哲微:本会于2022年7月25日受理的申请人武汉嘉映嘉科技有限公司你方的合作协议争议[(2022)武仲受字第000002560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7日和10日内,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30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光谷办公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武汉仲裁委员会
公告
秦素婷(身份证号:130434199008206085,住址: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张二庄镇平村村138号):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美容的公共场所经与活动。以上事实有:2022年6月6日现场笔录、2022年6月7日询问笔录、证据图片(照片)信息登记表、秦素婷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为证。你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予以你警告并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因穷尽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大卫公罚[2022]20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61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委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缴款书》,逾期视为送达。
  请你于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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