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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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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决策机制 加强执法监督 规范执法行为
中卫应对行政争议突出问题打出组合拳

( 2022-09-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本报记者 申东

  面对行政案件败诉率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困难、行政机关消极应诉等顽瘴痼疾,今年7月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开展了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同时,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从行政诉讼源头上拧紧了龙头。
  告官能见官出庭必发声
  8月15日,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宁夏中卫某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中卫市交通运输局、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行为一案。中卫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照明、中卫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宋志鹏分别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中,合议庭通过法庭答辩、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环节,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针对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是否合法等关键要点组织双方当事人发表意见,充分保障了原被告双方的诉讼权利。真正做到了行政案件当事人“告官能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必发声”。
  数据显示,中卫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提升,2020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案件116件,实际出庭84件,出庭应诉率为72.4%。2021年应出庭案件152件,实际出庭114件,出庭应诉率为75%。2022年,截至目前应出庭案件54件,实际出庭54件,出庭应诉率为100%。
  执法清单实现三级四同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程序意识不强,证据意识淡薄,法制审查不严格,是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短板。近日,中卫市旅游和文体广电局深入中卫市全民创业城,对位于三楼的部分KTV、网吧等娱乐场所开展执法检查。中卫市司法局执法监督人员采取“伴随式”方式,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一起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实时监督。
  “伴随式”执法监督,主要对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执法程序的合法性,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情况,执法文书的建立和使用情况等环节进行实时监督,并就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防范行政执法风险等问题进行交流。
  中卫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将持续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点执法领域,形成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模式,通过专项监督、“伴随式”监督等方式,提升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高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
  今年,中卫市将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纳入《2022年中卫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共调整市本级及沙坡头区4个部门35项职权事项,实现清单“三级四同”,市、区及市本级部门职责边界更加清晰。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印发通知,制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计划,成员单位从去年的16个扩展到23个,抽查事项从去年的39大类77项增加到54大类106项。
打造精准法律服务模式
  原有的法律顾问服务模式往往采用“事找人”的工作思路,存在法律顾问分散、流程复杂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政决策的效率。中卫市全面总结工作经验,紧密结合实际,谋划创新思路,在全区率先打造了“一对一”“一对多”精准化法律服务模式。
  “一对一”是根据每名市领导分管的不同领域,选聘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特邀法律顾问固定提供法律服务,做到业务精准、人员专一。“一对多”是将市直各部门(单位)根据分管市领导进行分组,选聘法律顾问律师团队开展法律服务,保障服务的时效性、全覆盖。
  中卫市司法局局长李斌告诉记者,推行这一法律服务模式,不仅可以固定跟进政府领导以及政府其他部门开展日常涉法性工作,在促使法律顾问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法律服务的同时,有效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还可以对已经出现的风险、事故、纠纷等,提前介入,及时研判,采取协商、调解等非诉方式快速化解纠纷。同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该模式运行至今,共审查规范性文件50件,审查市政府及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765份,为市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82件,就各部门重大决策事项出具法律意见92份,回复各部门征求意见128件,办理涉法性事务620余件。
  同时,中卫市搭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平台,力争在诉前进行调解化解。根据行政纠纷案件属地管辖原则,联合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共同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从源头上减少增量,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此外,对当事人自愿且符合有关规定的行政复议案件,将调查、和解、协调工作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及时组织协调和调解,切实做好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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