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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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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树娟
9月14日,公安部公布5起打击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为切实解决食用农产品领域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等问题,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共侦破食用农产品领域犯罪案件2300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28起重大案件全部告破。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商家为牟取非法利益,却在关涉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上动起手脚。从公安部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看,有的不法商家往肉里注水,有的非法添加孔雀石绿等禁限用物质,有的制售有毒有害泡发食品,还有商家将普通农产品包装成绿色食品对外高价销售。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而且扰乱食品市场竞争秩序。更令人焦虑的是,此类违法犯罪往往不是单兵作战,而是形成了利益深度捆绑的黑色链条,亟须相关部门予以有力打击。 为全链条维护食用农产品质量,近年来,我国开展了一系列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从公安部披露的情况看,这些案件的破获,一方面得益于公安机关快检实验室的技术加持。快速检测技术具有快速、灵敏、准确、方便等优势,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检测出食品样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食用要求,有效提升了公安部门主动发现违法线索的能力和执法的效率;另一方面则得益于同行政主管部门、跨区域警务的密切协作。这些案件线索有的就来自于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移送,有力推动了食用农产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全链条打击,而公安机关在侦破相关案件后,也通过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强化了食品安全领域的风险监测和源头治理。 如果说技术的加持大大提升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速度和效率,那么跨部门、跨区域的密切合作则有力确保了打击犯罪的力度和质量。在保障食品安全上,就应当速度与力度兼具、效率与质量兼顾,这样才能有力震慑食品生产经营者不碰红线、不越底线,从而更好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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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食品安全须速度与力度兼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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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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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树娟
9月14日,公安部公布5起打击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为切实解决食用农产品领域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等问题,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共侦破食用农产品领域犯罪案件2300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28起重大案件全部告破。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商家为牟取非法利益,却在关涉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上动起手脚。从公安部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看,有的不法商家往肉里注水,有的非法添加孔雀石绿等禁限用物质,有的制售有毒有害泡发食品,还有商家将普通农产品包装成绿色食品对外高价销售。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而且扰乱食品市场竞争秩序。更令人焦虑的是,此类违法犯罪往往不是单兵作战,而是形成了利益深度捆绑的黑色链条,亟须相关部门予以有力打击。 为全链条维护食用农产品质量,近年来,我国开展了一系列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从公安部披露的情况看,这些案件的破获,一方面得益于公安机关快检实验室的技术加持。快速检测技术具有快速、灵敏、准确、方便等优势,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检测出食品样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食用要求,有效提升了公安部门主动发现违法线索的能力和执法的效率;另一方面则得益于同行政主管部门、跨区域警务的密切协作。这些案件线索有的就来自于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移送,有力推动了食用农产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全链条打击,而公安机关在侦破相关案件后,也通过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强化了食品安全领域的风险监测和源头治理。 如果说技术的加持大大提升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速度和效率,那么跨部门、跨区域的密切合作则有力确保了打击犯罪的力度和质量。在保障食品安全上,就应当速度与力度兼具、效率与质量兼顾,这样才能有力震慑食品生产经营者不碰红线、不越底线,从而更好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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