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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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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德勃:原告浙江鑫宝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判决如下:一、被告肖德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浙江鑫宝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本金人民币62,909元;二、被告肖德勃自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8月19日以6068元为基数,2018年7月25日至2019年8月19日以8,000元为基数,2018年10月25日至2019年8月19日以6,000元为基数,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8月19日以5,900元为基数,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8月19日以8,183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逾期付款损失,并自2019年8月20日至代偿款付清之日止,分别以6,068元、8,000元、6,000元、5,900元、8,183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6日至代偿款付清之日止以28,758.7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向原告浙江鑫宝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19元,公告费1255元,由被告肖德勃负担。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 安徽华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陈耀:本院受理原告合肥辉王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华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陈耀、陈珊珊、张月租赁合同纠纷(2022)皖0422民初343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吴雅旭: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邢金静与你、齐晓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吉0881执恢315号之一及(2022)吉0881执恢31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内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日内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对查封你名下坐落在洮南市光明街道繁荣东路(规划处住宅楼)1单元301室,建筑面积为80.77平方米,所有权证为20180002470号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潘启标:本院受理原告刘家兵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502民初18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贵州创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勇诉被告贵州创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夹江县聚鑫日用品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潘亚波诉被告刘超华、第三人夹江县聚鑫日用品经营部、张永恒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黔0502民初9216号,现依法向第三人夹江县聚鑫日用品经营部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董少保、王荣荣、董少侠:本院受理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董少保、王荣荣、董少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2)皖0422民初3622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10月3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黄玉清、程开侠、黄振克: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黄玉清、程开侠、黄振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李红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衡水冀州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103民初150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张恩:本院受理原告许迎虎与被告张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44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沈翔:本院受理原告无锡麦平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梁东强:本院受理原告无锡麦平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孙龙凯:本院受理原告无锡麦平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彭佑平:本院受理原告无锡麦平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欧阳向华、胡侃、林于莲、朱仲金:本院受理无锡启通服饰有限公司诉你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章永新、张献丹、黄晓云、陈宣杰:本院审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7319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2年11月2日14时30分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5227号 霍山县石上生花石斛专业合作社、陈伟:本院受理原告严美青与被告霍山县石上生花石斛专业合作社、陈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15天)各壹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11月3日14时10分在本院大荆法庭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姚昌祥: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安区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502民初4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七里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李浩、李崇国、范行雨: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安区支行诉你们与六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502民初47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七里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金胜:本院受理明光市美联购物中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田成兵:本院受理原告徐玲飞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1023民初16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起三十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2022)浙1081民催81号 申请人浙江中箭工模具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1257160、金额为30000元、出票人为浙江沃特水处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0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2022)浙1081民催82号 申请人台州市龙城电气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0657954、金额为50000元、出票人为台州蓝海泵业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天津市圣狮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王宝君诉你公司要求给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11月3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委(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10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7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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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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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德勃:原告浙江鑫宝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判决如下:一、被告肖德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浙江鑫宝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本金人民币62,909元;二、被告肖德勃自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8月19日以6068元为基数,2018年7月25日至2019年8月19日以8,000元为基数,2018年10月25日至2019年8月19日以6,000元为基数,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8月19日以5,900元为基数,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8月19日以8,183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逾期付款损失,并自2019年8月20日至代偿款付清之日止,分别以6,068元、8,000元、6,000元、5,900元、8,183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6日至代偿款付清之日止以28,758.7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向原告浙江鑫宝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19元,公告费1255元,由被告肖德勃负担。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 安徽华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陈耀:本院受理原告合肥辉王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华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陈耀、陈珊珊、张月租赁合同纠纷(2022)皖0422民初343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吴雅旭: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邢金静与你、齐晓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吉0881执恢315号之一及(2022)吉0881执恢31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内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日内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对查封你名下坐落在洮南市光明街道繁荣东路(规划处住宅楼)1单元301室,建筑面积为80.77平方米,所有权证为20180002470号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潘启标:本院受理原告刘家兵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502民初18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贵州创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勇诉被告贵州创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夹江县聚鑫日用品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潘亚波诉被告刘超华、第三人夹江县聚鑫日用品经营部、张永恒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黔0502民初9216号,现依法向第三人夹江县聚鑫日用品经营部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董少保、王荣荣、董少侠:本院受理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董少保、王荣荣、董少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2)皖0422民初3622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10月3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黄玉清、程开侠、黄振克: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黄玉清、程开侠、黄振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李红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衡水冀州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103民初150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张恩:本院受理原告许迎虎与被告张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44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沈翔:本院受理原告无锡麦平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梁东强:本院受理原告无锡麦平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孙龙凯:本院受理原告无锡麦平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彭佑平:本院受理原告无锡麦平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欧阳向华、胡侃、林于莲、朱仲金:本院受理无锡启通服饰有限公司诉你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章永新、张献丹、黄晓云、陈宣杰:本院审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7319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2年11月2日14时30分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5227号 霍山县石上生花石斛专业合作社、陈伟:本院受理原告严美青与被告霍山县石上生花石斛专业合作社、陈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15天)各壹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11月3日14时10分在本院大荆法庭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姚昌祥: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安区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502民初4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七里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李浩、李崇国、范行雨: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安区支行诉你们与六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502民初47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七里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金胜:本院受理明光市美联购物中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田成兵:本院受理原告徐玲飞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1023民初16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起三十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2022)浙1081民催81号 申请人浙江中箭工模具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1257160、金额为30000元、出票人为浙江沃特水处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0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2022)浙1081民催82号 申请人台州市龙城电气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0657954、金额为50000元、出票人为台州蓝海泵业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天津市圣狮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王宝君诉你公司要求给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11月3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委(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10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7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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