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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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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科建设背景下高校法学教师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 2022-08-3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赵珊珊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召开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既取决于自然科学发展水平,也取决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水平。”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水平反映着一个民族的思维能力、精神品格和文明素质,关系到社会的繁荣与和谐。在这种新时代背景下,“新文科”概念应运而生。2019年4月,教育部等13个部门联合启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全面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表明我国正式启动新文科建设。2020年11月,教育部新文科建设工作组发布《新文科建设宣言》,对新文科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新文科建设宣言》强调指出:“新科技和产业革命浪潮奔腾而至,社会问题日益综合化复杂化,应对新变化、解决复杂问题亟需跨学科专业的知识整合,推动融合发展是新文科建设的必然选择。进一步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推动文科专业之间深度融通、文科与理工农医交叉融合,融入现代信息技术赋能文科教育,实现自我的革故鼎新,新文科建设势在必行。”新文科建设的任务就是构建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文科人才培养体系,而师资队伍建设是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关键一环。法学是新文科建设中大类学科之一,在新文科建设中起着重要示范作用。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如何实现新法治人才培养目标——即培养能够将法学学科与其他不同学科深度融通的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高校法学教师既担负新使命、迎来新机遇,同时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
高校法学教师要革新丰富教育理念
  新文科建设是在全球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背景下的一场教育革命。作为这场教育革命的参与者和实践者,高校法学教师要转变思维方式,不断革新丰富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新文科建设强调的是“新”,这种“新”体现在学科交叉融合、知识贯通拓展、人才创新卓越。因此,高校法学教师要跳出之前固有的“小”学科思维、“小”教学体系、“小”知识维度,树立“新法学学科”“大法学学科”甚至是“大学科”观念,形成跨学科、多学科的科学研究、教学育人理念。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新法学学科”“大法学学科”教育理念并不是模糊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研究方向的差异,而是在承认尊重传统学科特点、贡献的基础上,更多关注学科基础知识、基本命题和核心概念的教育教学,在此基础上,实现法学二级学科以及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的自然衔接和交融,实现新文科建设背景下法学教育的目标。
高校法学教师要更新丰盈自身素养
  高校法学教师首先要认识到自己在新文科建设中肩负的历史使命,要时刻关注全球新科技与产业革命发展,关注国家、民族和社会发展,关注中国问题,关注新时代对法治人才需求现状,并具备将问题意识向教学科研、教育育人行为转化的能力。其次,高校法学教师,要不断更新丰盈自身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特别是对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相关新兴技术和新兴学科知识的吸收应用,寻找提升自身专业和综合素养的多平台多途径,例如定期参加培训学习、深入法学及其他学科专业实践部门调研、挂职、兼职工作或者进行课题研究、项目开发等。最后,高校法学教师要打造属于自己的个人“品牌”,这种个人“品牌”来源于渊博的学识、开拓的思维方式,更来源于高尚的品行和终身学习的人生态度。
高校法学教师要创新立体课程内容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思维要新,学会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创新课堂教学,给学生深刻的学习体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学会正确的思维方法。新文科建设要求创新,强调广度和深度,这就需要高校法学教师积极探索创新法学课程建设,实现立体多元法学课程体系构建。首先,法学课程建设仍然要以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知识、基本问题和核心概念为依托,夯实法科学生的基本学科素养,锻造法科学生的专业思维观念。其次,法学具有极强实用性、应用性的学科特点,因此在法学课程建设中也应回应时代需求,例如关注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法律问题等,同时引入生命教育、法律职业伦理道德教育等,培养学生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心理状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课堂学习和社会实践中与国家、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再次,法学课程设计要讲求时效性,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将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新兴科学技术内容融入法学课程体系中,在立体生动的教学中,培育学生专业素养以及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跨学科、多学科素养。最后,法学课程建设要整合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在内的所有信息资源,真正打破学科中不同方向、不同学科间的知识壁垒、隔阂,让法科学生具有更开放包容的研究视野,以更宽广的胸怀理解国家、社会和全世界,深入思考自身对国家和民族、对人类命运共同体发展应发挥的价值。
高校法学教师要酿新多维教学模式实践
  新文科建设中,法学学科要完成人才培养任务,必须由高校法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将新文科建设的价值追求具体贯彻实施,这就要求法学教师不再拘泥传统教学方式,尝试多种教学模式。主要包括围绕学科基础知识、基本命题和核心概念进行教学目标、内容、形式以及学生评价等整体教学模式设计;总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线上教学经验,将线下教学和线上教学有机结合,实现线上线下教学无缝对接;加大实践教学力度,引领学生更多地参与社会实践,从实践中获取信息,聚焦中国问题,用理论知识服务社会和国家发展;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先进技术手段引入课堂教学中,建立法学智慧课堂、法学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法学虚拟实验教学平台等;设计多元综合学生评价指标,多角度反映学生学习情况,例如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用算法掌握学生的学习状态,分析学生的学习表现,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摆脱固有的单一评价体系,实现对“教”与“学”的动态长期跟踪,不断反思教学成效、改进教学方式方法。
  如前所述,新文科建设是一次全新的教育变革,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也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法学学科、法学教师是这项教育创新任务的当然参与者和推动者,责无旁贷。新文科建设给高校法学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法治人才培养、课程体系设计、实践实习开展、国内国际交流等都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同时也给法学教育创新、法学学科发展、法学教师素养提升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然而,无法回避的是,法学学科中不同研究方向、法学学科与其他学科特别是与自然科学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法学教师的跨专业、多学科知识储备,以及不同研究领域特别是法学教师与自然科学学科教师之间的交流合作等目前确实存在很多困难。如何使这场教育变革的实施者——教师真正发挥主观能动力,积极投身这场教育变革实践,就需要给予他们持久强大的动力支持。具体到法学学科来说,首先要以“破五唯”等学术评价制度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改革现有教师评价体系,要将创新教育教学模式、交叉综合学术成果、培养学生创新攻关能力、指导学生成长成材、引导学生参与实践与服务社会等新文科建设实施内容纳入教师评价体系,真正发挥教师评价体系在引导法学教师发展方向、促进新文科建设中新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其次就是要给予法学教师更多的资源支持。这种资源既包括学校政策和财政支持,例如鼓励学术共同体建设,鼓励跨学科团队合作,鼓励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立完善,鼓励对基础理论、基本问题、核心概念的课题研究,鼓励与实务界、国际学术界的交流合作等;同时也包括社会各界的支持,比如学生家长、法治实务部门、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社会团体、社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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