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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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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丁国锋 本报通讯员 吉宏莉 今年6月,中共南通市委党校讲师张童为市级机关处长(主任)班授课,学员们认真聆听讲授内容,仔细记录课程要点,收获颇丰。 目前,这样的法治培训已然成为各级党校领导干部主体班次的必修课程。 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坚持“为官先学法、施政会用法、考评重述法”的整体思路,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充分发挥“关键少数”法治宣传教育的“头雁效应”,引领带动“绝大多数”,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良制 筑牢“惧法威”底盘 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基础在于让其“惧法威”——通过补法律知识短板、强法治思维方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律的崇尚之心、敬畏之心。 “这次的法律知识考试既有宪法、民法典、行政法等法律知识,也有南通地方性法规内容,平常不认真学习积累,考起来还真是有压力。”6月10日上午,刚参加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狄某不禁感叹道。 早在2012年,南通市就出台了《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将考试成绩作为正式任命的参考依据,与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机制融合并推,共同覆盖了全市所有领导干部群体。 10年来,全市61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每年平均有2.6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全省学宪法学党章考试,1.6万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考试,考试率达100%。 有效的落实离不开良好的制度指引。南通市先后印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明确国家工作人员集中学法、法治培训、考核评估等制度。 同时,依托于“谁执法谁普法”“清单管理、普法提示、协调指导、评估反馈”闭环管理模式,明确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为普法责任考核和履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在考核和评议的“双轨”推进实践中,各机关部门结合传统文化、机关特色,将法治宣传潜移默化地融入日常学习工作,通过专题讲座、交流讨论等形式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每月一法”“三前学法”制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事明法”、市烟草专卖局“学法清单”等部门学法特色品牌持续涌现。 强导学 畅通“明法理”通道 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关键在于让其“知法理”——了解法条是基础,明白法理是关键。 3月26日,海安市委中心组学法第一课开讲,海安市人民法院院长秦昌东解读民法典,海安市副市长周平以案说法,讲解妇女儿童等群体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今年年初以来,海安市委中心组一改以往“请进来”式的学法课,探索推出由市领导导学、部门区镇负责人讲学、工作人员践学的学法制度。从听课的“配角”摇身一变成为授课的“主角”,部门区镇负责人学法主动性、紧迫性、实效性明显增强。 事实上,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并非只有海安一家。近年来,南通市面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点,推动由“普及法律法规”到“培育法治思维”转变,坚持各级领导干部领学先学,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自觉守法、依法办事作为树牢法治意识的关键—— 各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议前学法,每年均达百次之多;宪法法律和依法行政知识成为公务员初任培训、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等的基础标配,编印《领导干部法律风险防范手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简明读本》,供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日常学习使用;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每年都在重点高校开讲;“百名专家千场法治报告会”宣讲活动、“千名干部观百庭”典型案例庭审观摩点评活动,常年制度化开展…… 常态化普法、深入化普法、多样化普法等一系列“硬招式”的推出,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促善治 强化“依法治”实践 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本质在于让其“依法治”——用法治宣传推进法治实践,以法治实践推动法治宣传,形成互推共进的良好态势。 1月12日,南通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高山主持召开“一把手”专题述法评估会,听取各地“一把手”年度法治公安建设履职情况,组织对各地“一把手”进行专题述法评估。“以抓一把手述法促一把手抓法治”逐步成为南通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志。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南通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工作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工作能力。 近年来,南通市不断建立和完善“德、能、勤、绩、廉、法、安”七位一体的述职述廉述法考评机制。2021年12月,市委依治办、市委组织部和市考核办再次凝聚合力,明确党政主要领导述职报告须包含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等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并进一步明确述法重点内容、测评人员对象范围、测评数据反馈节点等项目。通过全面述法“摆一摆”“晒一晒”“比一比”法治成绩单,倒推第一责任人全面“回头看”法治建设情况,在提升法治思维、法治能力上查漏补缺、整改提升。 “履职会用法,办事必依法”是句重重的承诺。2004年,海安首开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出庭应诉先河,之后市级层面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意见》,使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近年来,被誉为“海安样本、南通现象”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得到长效贯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 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项”制度严格执行;市、县、镇三级政府“一对一”法律顾问配备率达100%…… 在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引领带动广大市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方面,南通始终勇毅前行;在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示范引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方面,南通始终驰而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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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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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头雁效应”激发“雁群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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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守法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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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丁国锋 本报通讯员 吉宏莉 今年6月,中共南通市委党校讲师张童为市级机关处长(主任)班授课,学员们认真聆听讲授内容,仔细记录课程要点,收获颇丰。 目前,这样的法治培训已然成为各级党校领导干部主体班次的必修课程。 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坚持“为官先学法、施政会用法、考评重述法”的整体思路,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充分发挥“关键少数”法治宣传教育的“头雁效应”,引领带动“绝大多数”,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良制 筑牢“惧法威”底盘 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基础在于让其“惧法威”——通过补法律知识短板、强法治思维方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律的崇尚之心、敬畏之心。 “这次的法律知识考试既有宪法、民法典、行政法等法律知识,也有南通地方性法规内容,平常不认真学习积累,考起来还真是有压力。”6月10日上午,刚参加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狄某不禁感叹道。 早在2012年,南通市就出台了《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将考试成绩作为正式任命的参考依据,与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机制融合并推,共同覆盖了全市所有领导干部群体。 10年来,全市61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每年平均有2.6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全省学宪法学党章考试,1.6万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考试,考试率达100%。 有效的落实离不开良好的制度指引。南通市先后印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明确国家工作人员集中学法、法治培训、考核评估等制度。 同时,依托于“谁执法谁普法”“清单管理、普法提示、协调指导、评估反馈”闭环管理模式,明确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为普法责任考核和履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在考核和评议的“双轨”推进实践中,各机关部门结合传统文化、机关特色,将法治宣传潜移默化地融入日常学习工作,通过专题讲座、交流讨论等形式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每月一法”“三前学法”制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事明法”、市烟草专卖局“学法清单”等部门学法特色品牌持续涌现。 强导学 畅通“明法理”通道 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关键在于让其“知法理”——了解法条是基础,明白法理是关键。 3月26日,海安市委中心组学法第一课开讲,海安市人民法院院长秦昌东解读民法典,海安市副市长周平以案说法,讲解妇女儿童等群体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今年年初以来,海安市委中心组一改以往“请进来”式的学法课,探索推出由市领导导学、部门区镇负责人讲学、工作人员践学的学法制度。从听课的“配角”摇身一变成为授课的“主角”,部门区镇负责人学法主动性、紧迫性、实效性明显增强。 事实上,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并非只有海安一家。近年来,南通市面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点,推动由“普及法律法规”到“培育法治思维”转变,坚持各级领导干部领学先学,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自觉守法、依法办事作为树牢法治意识的关键—— 各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议前学法,每年均达百次之多;宪法法律和依法行政知识成为公务员初任培训、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等的基础标配,编印《领导干部法律风险防范手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简明读本》,供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日常学习使用;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每年都在重点高校开讲;“百名专家千场法治报告会”宣讲活动、“千名干部观百庭”典型案例庭审观摩点评活动,常年制度化开展…… 常态化普法、深入化普法、多样化普法等一系列“硬招式”的推出,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促善治 强化“依法治”实践 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本质在于让其“依法治”——用法治宣传推进法治实践,以法治实践推动法治宣传,形成互推共进的良好态势。 1月12日,南通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高山主持召开“一把手”专题述法评估会,听取各地“一把手”年度法治公安建设履职情况,组织对各地“一把手”进行专题述法评估。“以抓一把手述法促一把手抓法治”逐步成为南通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志。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南通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工作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工作能力。 近年来,南通市不断建立和完善“德、能、勤、绩、廉、法、安”七位一体的述职述廉述法考评机制。2021年12月,市委依治办、市委组织部和市考核办再次凝聚合力,明确党政主要领导述职报告须包含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等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并进一步明确述法重点内容、测评人员对象范围、测评数据反馈节点等项目。通过全面述法“摆一摆”“晒一晒”“比一比”法治成绩单,倒推第一责任人全面“回头看”法治建设情况,在提升法治思维、法治能力上查漏补缺、整改提升。 “履职会用法,办事必依法”是句重重的承诺。2004年,海安首开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出庭应诉先河,之后市级层面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意见》,使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近年来,被誉为“海安样本、南通现象”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得到长效贯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 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项”制度严格执行;市、县、镇三级政府“一对一”法律顾问配备率达100%…… 在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引领带动广大市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方面,南通始终勇毅前行;在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示范引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方面,南通始终驰而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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