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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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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见习记者 杨佳艺 本报记者 董凡超 “春节后上班第一天集中学法,既给领导干部提供了一个集中团拜的机会,又通过领导干部率先学法,调动了广大干部和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形成了浓厚的学法风尚,促进了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江西省南昌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总结道。 从2004年开始,南昌市连续18年坚持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6300余人次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春节法治讲座”。 伴随集中学法常态化而来的,是南昌市法治建设取得的突出成效——连续多年取得“五个未发生”佳绩(未发生危害国家安全事件、影响政治稳定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在全国有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三五”普法至“七五”普法中期,连续23年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在中国首份法治GDP评估报告中,南昌市的法治政府建设位列全国第四。 领导干部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历来是普法的重点对象。“八五”普法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为此,各地各部门紧抓领导干部这一关键环节,多年来坚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了诸多实效。 清单制度助力规范学法 近年来,司法部联合相关部门相继出台《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等文件,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在此基础上,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相关制度,加快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制度试点,进一步筑牢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基础。 江苏省泰州市于2020年出台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对领导干部学法内容进行了明确界定。在制度实施过程中采用“五四模式”,即“五个一”(每年每人订一份学法清单、有一本学法笔记、写一篇述法报告、过一次学法考核、建一份学法档案)和市人大办、市司法局等四个相关部门的“四手联考”,有效推动领导干部学法行为习惯养成。 安徽省马鞍山市通过年初发布普法责任清单,适时印发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单,根据重点任务和项目推进要求,酌情发放普法重点任务督办单,实现了全员督学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量化。 去年以来,天津、宁夏、西藏等地率先在省级层面出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日常学法、自觉守法、带头普法、严格考法、年度述法等工作。 其中,天津着力构建“一个共性清单+各领域个性清单”的“1+N”多层次、多角度、立体化学法用法清单制度体系,在编制清单目录的基础上,遴选重点内容和重要条文700余条,同步编制“共性题库”700余道、“个性题库”50余部,通过边学边考、以考促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宁夏探索建立“1+3+X”学法内容清单,要求各级党政正职带头讲法,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织考法,将领导干部学法考法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督察、年度述法、法治建设第三方评估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学法清单让领导干部学法更精准,灵活的学法方式具有良好的引领和导向作用。”泰州市司法局局长马雅斐这样评价清单制度。 以考促学倒逼责任落实 今年4月,一场特殊的汇报会在龙岩市新罗区召开。这场会议是新罗区在福建省率先召开的专题述法评议会议。 在述法评议会议上,新罗区东肖镇、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5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现场述法,得到逐一点评。给参会人员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党政“一把手”的法治建设成效从“选修课”变成了“必修课”,现场点评开门见山、从严从实,说成绩,更讲问题。 “我们将强化述法结果运用,以述法促履职,倒逼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深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龙岩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负责人总结道。 为保障学法质量,各地各部门不断健全学法考核奖惩机制,积极开发线上学法考法平台,定期组织法律知识考试,把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和测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积极践行“逢任必考法”的工作要求。 在领导干部述法方面,各地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作为考察自身工作的重要依据。 善学善用护航法治建设 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13部、政府规章两部,以法治护航千年古城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省率先建立政务服务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合作机制;围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探索建立司法“五器”生态保护模式…… 近年来,龙岩市多举措抓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促使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各领域法治建设创新成果不断。 在云南,通过狠抓“关键少数”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全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21年法治建设群众综合满意率达97.6%。 这些法治建设成果的取得,离不开日常学法制度的“灌溉”。 当前,各地各级党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已形成常态,旁听庭审、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也在多地推开,学法和用法早已融入国家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之中。 在南昌,领导干部走上街头、深入村社,把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在江苏常熟,各单位“一把手”参加“法治会客厅”广播栏目,围绕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开展以案释法,于实践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安徽六安则在“机关法律学习月”活动期间,将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相结合,深入基层单位“送”法,起到了良好的学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 一个个生动事例,诠释着国家工作人员从普法对象到普法者身份的转变,也彰显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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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关键少数”助推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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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多措并举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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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守法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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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见习记者 杨佳艺 本报记者 董凡超 “春节后上班第一天集中学法,既给领导干部提供了一个集中团拜的机会,又通过领导干部率先学法,调动了广大干部和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形成了浓厚的学法风尚,促进了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江西省南昌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总结道。 从2004年开始,南昌市连续18年坚持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6300余人次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春节法治讲座”。 伴随集中学法常态化而来的,是南昌市法治建设取得的突出成效——连续多年取得“五个未发生”佳绩(未发生危害国家安全事件、影响政治稳定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在全国有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三五”普法至“七五”普法中期,连续23年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在中国首份法治GDP评估报告中,南昌市的法治政府建设位列全国第四。 领导干部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历来是普法的重点对象。“八五”普法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为此,各地各部门紧抓领导干部这一关键环节,多年来坚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了诸多实效。 清单制度助力规范学法 近年来,司法部联合相关部门相继出台《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等文件,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在此基础上,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相关制度,加快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制度试点,进一步筑牢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基础。 江苏省泰州市于2020年出台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对领导干部学法内容进行了明确界定。在制度实施过程中采用“五四模式”,即“五个一”(每年每人订一份学法清单、有一本学法笔记、写一篇述法报告、过一次学法考核、建一份学法档案)和市人大办、市司法局等四个相关部门的“四手联考”,有效推动领导干部学法行为习惯养成。 安徽省马鞍山市通过年初发布普法责任清单,适时印发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单,根据重点任务和项目推进要求,酌情发放普法重点任务督办单,实现了全员督学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量化。 去年以来,天津、宁夏、西藏等地率先在省级层面出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日常学法、自觉守法、带头普法、严格考法、年度述法等工作。 其中,天津着力构建“一个共性清单+各领域个性清单”的“1+N”多层次、多角度、立体化学法用法清单制度体系,在编制清单目录的基础上,遴选重点内容和重要条文700余条,同步编制“共性题库”700余道、“个性题库”50余部,通过边学边考、以考促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宁夏探索建立“1+3+X”学法内容清单,要求各级党政正职带头讲法,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织考法,将领导干部学法考法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督察、年度述法、法治建设第三方评估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学法清单让领导干部学法更精准,灵活的学法方式具有良好的引领和导向作用。”泰州市司法局局长马雅斐这样评价清单制度。 以考促学倒逼责任落实 今年4月,一场特殊的汇报会在龙岩市新罗区召开。这场会议是新罗区在福建省率先召开的专题述法评议会议。 在述法评议会议上,新罗区东肖镇、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5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现场述法,得到逐一点评。给参会人员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党政“一把手”的法治建设成效从“选修课”变成了“必修课”,现场点评开门见山、从严从实,说成绩,更讲问题。 “我们将强化述法结果运用,以述法促履职,倒逼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深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龙岩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负责人总结道。 为保障学法质量,各地各部门不断健全学法考核奖惩机制,积极开发线上学法考法平台,定期组织法律知识考试,把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和测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积极践行“逢任必考法”的工作要求。 在领导干部述法方面,各地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作为考察自身工作的重要依据。 善学善用护航法治建设 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13部、政府规章两部,以法治护航千年古城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省率先建立政务服务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合作机制;围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探索建立司法“五器”生态保护模式…… 近年来,龙岩市多举措抓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促使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各领域法治建设创新成果不断。 在云南,通过狠抓“关键少数”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全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21年法治建设群众综合满意率达97.6%。 这些法治建设成果的取得,离不开日常学法制度的“灌溉”。 当前,各地各级党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已形成常态,旁听庭审、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也在多地推开,学法和用法早已融入国家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之中。 在南昌,领导干部走上街头、深入村社,把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在江苏常熟,各单位“一把手”参加“法治会客厅”广播栏目,围绕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开展以案释法,于实践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安徽六安则在“机关法律学习月”活动期间,将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相结合,深入基层单位“送”法,起到了良好的学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 一个个生动事例,诠释着国家工作人员从普法对象到普法者身份的转变,也彰显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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