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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鹿城法院发布涉老民间借贷审判白皮书
定制式服务助老年人跨越数字司法“鸿沟”

( 2022-08-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鹿 萱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发布《适老型诉讼 涉老年人民间借贷案件审判白皮书》,通报2019年至2021年涉老年人民间借贷案件审判概况及工作举措,精选发布十起典型案例提示常见风险。
  据白皮书统计,2019年至2021年,鹿城区法院受理涉老年人民商事案件6221件,其中,民间借贷纠纷1765件,是涉老年人民商事纠纷的第一高发案由,老年人原告占比高达77.34%。
  案件呈现出老年人在进行民间借贷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口头形式约定借款金额及利息、现金交付借款或偿还本息、借款资金非自用、借贷目的具有营利性、盲目通过平台理财、借贷发生与成讼时间间隔较长。
  尤其是老年人使用现金交付、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现象较为普遍。如鹿城区法院近日判决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70岁的周阿婆拿着分别形成于2013年8月、2014年12月,借款本金均为5万元的借条起诉75岁的林阿婆,借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由于双方均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无催讨记录,借款本金是5万元还是10万元陷入真伪不明的状态。两份借条内容完全一致,若无其他证据佐证,很可能被法院认定双方之间的借款本金为5万元,后出具的借条系覆盖前借条形成,导致周阿婆的利益遭受损害。最终,承办法官结合二人陈述及现金来源、取款凭证、交付时间、地点、交付过程等细节事实,依据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综合认定周阿婆出借资金10万元的事实,判决林阿婆偿还相应款项及利息。
  白皮书分析,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老年人主观上防范意识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客观上跨越“数字鸿沟”难度大、诉讼能力不足等。为此,鹿城区法院以适老型诉讼机制为抓手,以“共享法庭”为载体,开展法官讲法进社区、进村组,组织庭审观摩等活动,提示民间借贷行为风险并宣讲诉讼指引。开通老年人诉讼绿色通道和专门窗口、分类识别老年人诉讼能力,适当加大对老年人的诉讼引导和指导力度。组建专业化的适老型合议庭,设置“缓冲期”,引入“百姓评议团”“社会观察团”、亲朋好友“陪同诉讼”,提供视频询问、巡回法庭、乡音诉讼等“定制式”诉讼服务项目等,将传统服务优化与智能服务便利相结合,帮助老年人顺利跨越数字司法“鸿沟”,确保老年人陈述清晰、真实、表达充分,以协助查明老年人在借贷过程中的真实本意和实际约定,更好地守护老年人“钱袋子”,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在司法的有力保护下安享晚年、乐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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