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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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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杨青烨 张洁 在一起涉及13.6千克海洛因的贩毒大案中,王小娜(化名)听信毒贩男友的花言巧语,孤身犯险成为毒品交易的人质,在获知真相后竟还主动配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贩毒集团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王小娜也被捕归案。 近期,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小娜涉嫌贩卖毒品罪一审公开宣判,判处王小娜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8年,刑满释放人员蒋某和张某共谋从缅甸走私毒品到重庆贩卖。蒋某到中缅边境了解“行情”发现,由于公安机关对跨境贩毒案件的持续打击,缅甸毒品“销量”大跌。为提高“销量”,缅甸毒贩在向来自中国的“下家”兜售毒品时,可以接受“下家”用人质担保交易,使“下家”可以用较少的预付款获取大量毒品。 得知这一情况后,张某将主意打到了自己的女友王小娜身上。2018年底,张某以花言巧语诓骗王小娜说,只要去昆明朋友家住上二十几天,什么都不用做,回重庆就能得到3万元,王小娜便同意了。在重庆机场,张某告诉王小娜,自己带了二十多万元现金,让王小娜和他假扮夫妻,如果安检问起来,就说是去昆明买房子的。王小娜闻言惊疑不定,但仍然跟随张某上了去昆明的飞机。 到达昆明后,张某命令王小娜单独登上毒贩的面包车,并将现金也一并扔上了车。面包车带着忐忑不安的王小娜离开了昆明,长途跋涉前往位于中缅边境的一处隐蔽房屋。在这里,王小娜被软禁了20余天。 2019年春节将至,心里没底的王小娜回家过节的想法越发急迫起来,开始打电话催促张某。蒋某、张某询问“上家”,对方表示此次发出的毒品在运输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交易失败,下一次“发货”将在几个月以后。由于这次毒品交易未能成功,应蒋某的要求,“上家”于2019年春节前将王小娜放回重庆。 回到重庆后,王小娜怀疑自己被作为毒品交易的人质,便质问张某、蒋某是否正在购买毒品。蒋某承认他们正在购买海洛因,上次张某携带的二十多万元现金就是定金,但对于王小娜是不是人质闪烁其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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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张某再次要求王小娜前往中缅边境,并许诺给予更高的报酬。王小娜同意了男友的要求,再次前往4个月前被软禁的中缅边境作为人质。2019年5月中旬,“上家”安排手下腊某、郑某、糯某3人从缅甸出发,分头驾驶租来的汽车携带40块海洛因前往重庆。 2019年6月5日,腊某等人辗转到达重庆市渝北区与蒋某、张某接头。疑神疑鬼的腊某告诉蒋某毒品在一辆红色小轿车后备厢的编织袋中,不等验货就匆匆跳上一辆越野车扬长而去。蒋某、张某刚刚拿到编织袋,就被守候在旁的公安民警捉个正着。现场在编织袋中查获39块海洛因,共计13.6千克。 当天,腊某等人也在返程途中被公安民警拦截,在他的车上查获了最后一块海洛因。腊某后来供称,这块海洛因是其在转运过程中因精神紧张不慎遗落在车上的。至此,这次毒品交易的双方全部落入法网,涉案的40块海洛因也全部被收缴。 蒋某、张某失联后,“上家”火速令王小娜打电话查清蒋某、张某是否“黑吃黑”。此时,王小娜才从“上家”那里得知,自己的男朋友仅支付了二十多万元定金,便从“上家”手里提走了价值数百万元的毒品,而自己是唯一的“抵押物”。无奈之下,王小娜只好四处联系亲友寻找蒋某、张某的下落。 经过十多天提心吊胆的生活,“上家”终于确定蒋某、张某均已被捕。失去“抵押价值”的王小娜终于被放了出来,后于2019年6月22日在云南省芒市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检察机关依法将王小娜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小娜明知蒋某等人购买毒品海洛因用于贩卖,到毒品“上家”处充当人质,为蒋某等人购得海洛因提供帮助,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虽然王小娜称其并不知道蒋某等人究竟购买了多少海洛因,但其对同案人购买毒品的数量持概括故意,应当对同案人收到的毒品数量,即13.6千克之全部承担责任。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近年来,毒贩雇佣“人质”保证毒品交易逐渐盛行。“‘人质’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因‘人质型’毒品交易往往数量大,贩卖毒品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即便被认定为从犯,‘人质’也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上,甚至更重的刑罚。”承办法官表示,有些案件中因交易不顺利,“人质”还可能被捆绑、殴打、非法拘禁甚至故意伤害致重伤,故“人质”既要承受精神上、肉体上的折磨,还要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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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购毒,竟将女友“抵押”给毒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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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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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杨青烨 张洁 在一起涉及13.6千克海洛因的贩毒大案中,王小娜(化名)听信毒贩男友的花言巧语,孤身犯险成为毒品交易的人质,在获知真相后竟还主动配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贩毒集团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王小娜也被捕归案。 近期,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小娜涉嫌贩卖毒品罪一审公开宣判,判处王小娜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8年,刑满释放人员蒋某和张某共谋从缅甸走私毒品到重庆贩卖。蒋某到中缅边境了解“行情”发现,由于公安机关对跨境贩毒案件的持续打击,缅甸毒品“销量”大跌。为提高“销量”,缅甸毒贩在向来自中国的“下家”兜售毒品时,可以接受“下家”用人质担保交易,使“下家”可以用较少的预付款获取大量毒品。 得知这一情况后,张某将主意打到了自己的女友王小娜身上。2018年底,张某以花言巧语诓骗王小娜说,只要去昆明朋友家住上二十几天,什么都不用做,回重庆就能得到3万元,王小娜便同意了。在重庆机场,张某告诉王小娜,自己带了二十多万元现金,让王小娜和他假扮夫妻,如果安检问起来,就说是去昆明买房子的。王小娜闻言惊疑不定,但仍然跟随张某上了去昆明的飞机。 到达昆明后,张某命令王小娜单独登上毒贩的面包车,并将现金也一并扔上了车。面包车带着忐忑不安的王小娜离开了昆明,长途跋涉前往位于中缅边境的一处隐蔽房屋。在这里,王小娜被软禁了20余天。 2019年春节将至,心里没底的王小娜回家过节的想法越发急迫起来,开始打电话催促张某。蒋某、张某询问“上家”,对方表示此次发出的毒品在运输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交易失败,下一次“发货”将在几个月以后。由于这次毒品交易未能成功,应蒋某的要求,“上家”于2019年春节前将王小娜放回重庆。 回到重庆后,王小娜怀疑自己被作为毒品交易的人质,便质问张某、蒋某是否正在购买毒品。蒋某承认他们正在购买海洛因,上次张某携带的二十多万元现金就是定金,但对于王小娜是不是人质闪烁其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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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张某再次要求王小娜前往中缅边境,并许诺给予更高的报酬。王小娜同意了男友的要求,再次前往4个月前被软禁的中缅边境作为人质。2019年5月中旬,“上家”安排手下腊某、郑某、糯某3人从缅甸出发,分头驾驶租来的汽车携带40块海洛因前往重庆。 2019年6月5日,腊某等人辗转到达重庆市渝北区与蒋某、张某接头。疑神疑鬼的腊某告诉蒋某毒品在一辆红色小轿车后备厢的编织袋中,不等验货就匆匆跳上一辆越野车扬长而去。蒋某、张某刚刚拿到编织袋,就被守候在旁的公安民警捉个正着。现场在编织袋中查获39块海洛因,共计13.6千克。 当天,腊某等人也在返程途中被公安民警拦截,在他的车上查获了最后一块海洛因。腊某后来供称,这块海洛因是其在转运过程中因精神紧张不慎遗落在车上的。至此,这次毒品交易的双方全部落入法网,涉案的40块海洛因也全部被收缴。 蒋某、张某失联后,“上家”火速令王小娜打电话查清蒋某、张某是否“黑吃黑”。此时,王小娜才从“上家”那里得知,自己的男朋友仅支付了二十多万元定金,便从“上家”手里提走了价值数百万元的毒品,而自己是唯一的“抵押物”。无奈之下,王小娜只好四处联系亲友寻找蒋某、张某的下落。 经过十多天提心吊胆的生活,“上家”终于确定蒋某、张某均已被捕。失去“抵押价值”的王小娜终于被放了出来,后于2019年6月22日在云南省芒市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检察机关依法将王小娜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小娜明知蒋某等人购买毒品海洛因用于贩卖,到毒品“上家”处充当人质,为蒋某等人购得海洛因提供帮助,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虽然王小娜称其并不知道蒋某等人究竟购买了多少海洛因,但其对同案人购买毒品的数量持概括故意,应当对同案人收到的毒品数量,即13.6千克之全部承担责任。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近年来,毒贩雇佣“人质”保证毒品交易逐渐盛行。“‘人质’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因‘人质型’毒品交易往往数量大,贩卖毒品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即便被认定为从犯,‘人质’也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上,甚至更重的刑罚。”承办法官表示,有些案件中因交易不顺利,“人质”还可能被捆绑、殴打、非法拘禁甚至故意伤害致重伤,故“人质”既要承受精神上、肉体上的折磨,还要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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