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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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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万静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是食品安全标准的必要补充,也是打击食品掺杂掺假的重要技术支撑。为规范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制定工作,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0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曾就此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制定补充检验方法 《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可能掺杂掺假的食品,可以制定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用于食品的抽样检验、食品安全案件调查处理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工作。市场监管总局负责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制定和公布工作。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制定范围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现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无法检验的;未制定食品中有害物质临时检验方法的;对发现的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未规定检验方法的。 起草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征求意见稿》明确,起草单位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制定负总责,应当具备起草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所需的技术水平和组织能力;在承担项目所涉及的领域内无利益冲突;能够提供食品补充检验方法起草工作所需人员、经费、科研等方面的资源和保障条件,能够按照要求完成相关起草任务,为非企业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由起草单位确定,应当在食品安全及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造诣和业务水平,熟悉国内外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工作经验者优先。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强有力的方法支撑,可支持打击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掺杂掺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发现问题为导向,为遏制食品生产经营潜规则提供技术手段,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保障消费者健康和促进食品行业有序发展。” 添加行为更加隐蔽 近年来,随着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非法添加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新型销售业态的兴起、食品供应链的日益复杂以及流行消费模式越趋简便快捷等因素,部分违法添加行为更加隐蔽复杂、花样繁多。 这些食品违法添加行为主要表现出一些新特点,如新载体(比如代用茶、固体饮料等普通食品)、新物质(比如结构修饰物、新化合物如匹可硫酸钠)、新销售模式(比如网络销售、朋友圈、微商等)、新消费受众(比如减肥、壮阳需求人群、慢性病人、老年人等)。 根据专业机构披露的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已发布了近五十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这些补充检验方法主要聚焦于检测涉及壮阳、减肥、降脂、解热镇痛、抗风湿类、泻药(匹可硫酸钠)、罂粟壳、非药食同源药材(番泻苷类)、植物生长调节剂、镇静麻醉剂(如丁香酚)、抑菌类(喹诺酮类)、工业染料(罗丹明B、碱性橙Ⅱ、刚果红、茶叶中美术绿等)、香精香料、荧光增白剂等食品添加剂检测。而这些添加剂主要覆盖小麦粉、酒、咖啡、功能饮料、奶茶、饼干、固体饮料、茶叶及植物代用茶、糖果、果冻、蜜饯、畜禽肉、植物蛋白饮料、火锅底料等食品,特别是包括很多保健食品等。 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大对于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检验抽查整治力度。2020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了关于“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要求加强这些食品的抽检检测力度,重点检验是否非法添加咖啡因、双醋酚丁、匹可硫酸钠、麻黄碱、伪麻黄碱、酚酞、西地那非、育亨宾、布洛芬、盐酸二甲双胍、γ-羟基丁酸等药品、非食用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今年7月上旬,市场监管总局又公开征集2022年第一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以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掺杂掺假行为,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 征集内容包括8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分别为蜜饯、减肥茶、酵素等食品中新型缓泻剂检验方法;食品(保健食品)中β受体阻滞剂类药物检验方法;保健食品、酒类中抗风湿成分检验方法;食品中布洛芬、甲硝唑、布洛芬酸钠检验方法;腐竹油皮品中掺杂掺假检验方法;葛根粉品中掺杂掺假检验方法;香米掺伪鉴别方法;食品中其他掺杂掺假物质检验方法。 此外还包括6项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分别为食品中多种抗生素残留快速检测方法、动物源性食品中非甾体类药物快速检测方法、食品中氟吡菌胺和苯哌沙米残留量快速检测方法、蛋制品中地美硝唑快速检测方法、食品中新型琥珀酸脱氢酶抑制剂类杀菌剂残留量快速检测方法、食品中其他农兽药残留等物质快速检测方法。 罚没金额103.9亿元 《征求意见稿》要求,食品补充检验方法起草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对象应具有代表性,其中包括方法使用单位、科研院校、行业和专家等。征求意见收到的书面意见不少于20份。 根据《征求意见稿》,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工作包括立项、起草、报送、审查、批准、发布以及修改、复审等。《征求意见稿》还要求,要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可行的原则确定立项目录;可通过征集、委托等方式确定起草单位,提倡由检验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或社会团体等机构联合申报和起草;起草单位应原则上选择不少于5家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实验室间验证。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增加了修改和复审程序,不仅要求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实施后,审评委员会应当适时进行复审,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建议,还提出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关乎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严格而科学有效地食品安全检测检验制度,能够从根本上保证食品卫生的安全性。 3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修订后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着重强调要对食品安全实施“全覆盖”检查,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两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监管必须“零容忍”。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组建以来,全系统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97万件,罚没金额103.9亿元,有效维护了良好市场秩序。 严格监管有效促进了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也有力支撑了食品安全。国家统计局相关资料显示,2010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达到1万亿美元,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食品加工制造国。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食品工业规模以上企业由2013年的37000家发展成2018年的40500家,我国食品行业企业规模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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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严格监管有效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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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再次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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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经济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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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万静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是食品安全标准的必要补充,也是打击食品掺杂掺假的重要技术支撑。为规范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制定工作,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0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曾就此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制定补充检验方法 《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可能掺杂掺假的食品,可以制定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用于食品的抽样检验、食品安全案件调查处理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工作。市场监管总局负责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制定和公布工作。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制定范围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现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无法检验的;未制定食品中有害物质临时检验方法的;对发现的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未规定检验方法的。 起草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征求意见稿》明确,起草单位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制定负总责,应当具备起草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所需的技术水平和组织能力;在承担项目所涉及的领域内无利益冲突;能够提供食品补充检验方法起草工作所需人员、经费、科研等方面的资源和保障条件,能够按照要求完成相关起草任务,为非企业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由起草单位确定,应当在食品安全及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造诣和业务水平,熟悉国内外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工作经验者优先。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强有力的方法支撑,可支持打击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掺杂掺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发现问题为导向,为遏制食品生产经营潜规则提供技术手段,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保障消费者健康和促进食品行业有序发展。” 添加行为更加隐蔽 近年来,随着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非法添加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新型销售业态的兴起、食品供应链的日益复杂以及流行消费模式越趋简便快捷等因素,部分违法添加行为更加隐蔽复杂、花样繁多。 这些食品违法添加行为主要表现出一些新特点,如新载体(比如代用茶、固体饮料等普通食品)、新物质(比如结构修饰物、新化合物如匹可硫酸钠)、新销售模式(比如网络销售、朋友圈、微商等)、新消费受众(比如减肥、壮阳需求人群、慢性病人、老年人等)。 根据专业机构披露的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已发布了近五十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这些补充检验方法主要聚焦于检测涉及壮阳、减肥、降脂、解热镇痛、抗风湿类、泻药(匹可硫酸钠)、罂粟壳、非药食同源药材(番泻苷类)、植物生长调节剂、镇静麻醉剂(如丁香酚)、抑菌类(喹诺酮类)、工业染料(罗丹明B、碱性橙Ⅱ、刚果红、茶叶中美术绿等)、香精香料、荧光增白剂等食品添加剂检测。而这些添加剂主要覆盖小麦粉、酒、咖啡、功能饮料、奶茶、饼干、固体饮料、茶叶及植物代用茶、糖果、果冻、蜜饯、畜禽肉、植物蛋白饮料、火锅底料等食品,特别是包括很多保健食品等。 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大对于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检验抽查整治力度。2020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了关于“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要求加强这些食品的抽检检测力度,重点检验是否非法添加咖啡因、双醋酚丁、匹可硫酸钠、麻黄碱、伪麻黄碱、酚酞、西地那非、育亨宾、布洛芬、盐酸二甲双胍、γ-羟基丁酸等药品、非食用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今年7月上旬,市场监管总局又公开征集2022年第一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以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掺杂掺假行为,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 征集内容包括8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分别为蜜饯、减肥茶、酵素等食品中新型缓泻剂检验方法;食品(保健食品)中β受体阻滞剂类药物检验方法;保健食品、酒类中抗风湿成分检验方法;食品中布洛芬、甲硝唑、布洛芬酸钠检验方法;腐竹油皮品中掺杂掺假检验方法;葛根粉品中掺杂掺假检验方法;香米掺伪鉴别方法;食品中其他掺杂掺假物质检验方法。 此外还包括6项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分别为食品中多种抗生素残留快速检测方法、动物源性食品中非甾体类药物快速检测方法、食品中氟吡菌胺和苯哌沙米残留量快速检测方法、蛋制品中地美硝唑快速检测方法、食品中新型琥珀酸脱氢酶抑制剂类杀菌剂残留量快速检测方法、食品中其他农兽药残留等物质快速检测方法。 罚没金额103.9亿元 《征求意见稿》要求,食品补充检验方法起草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对象应具有代表性,其中包括方法使用单位、科研院校、行业和专家等。征求意见收到的书面意见不少于20份。 根据《征求意见稿》,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工作包括立项、起草、报送、审查、批准、发布以及修改、复审等。《征求意见稿》还要求,要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可行的原则确定立项目录;可通过征集、委托等方式确定起草单位,提倡由检验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或社会团体等机构联合申报和起草;起草单位应原则上选择不少于5家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实验室间验证。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增加了修改和复审程序,不仅要求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实施后,审评委员会应当适时进行复审,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建议,还提出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关乎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严格而科学有效地食品安全检测检验制度,能够从根本上保证食品卫生的安全性。 3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修订后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着重强调要对食品安全实施“全覆盖”检查,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两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监管必须“零容忍”。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组建以来,全系统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97万件,罚没金额103.9亿元,有效维护了良好市场秩序。 严格监管有效促进了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也有力支撑了食品安全。国家统计局相关资料显示,2010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达到1万亿美元,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食品加工制造国。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食品工业规模以上企业由2013年的37000家发展成2018年的40500家,我国食品行业企业规模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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