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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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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韩宇 近日,辽宁省出台加强全省政法干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的意见,通过制定引领性、指导性的规范标准,为政法干警执法司法观念和行为树立“标尺”,切实解决政法机关在执法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政法队伍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 意见要求,全省政法干警要在执法司法活动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时限和程序办案,杜绝冤错案件发生,确保执法司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意见明确,严禁逐利执法、越权执法、过度执法,避免机械执法,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侮辱当事人的人格,禁止违反法律规定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或占用当事人的财物;禁止动用刑事手段违法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对人民群众的执法司法诉求,严禁久拖不办、压案不查。 意见强调,执法司法活动要维护法律尊严,彰显人文关怀。全省政法干警要落实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和阳光执法,正确对待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实际困难和切身感受,依法提供必要帮助。 意见强化了执法司法活动的宽严相济原则。要求全省政法干警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执法司法理念,寓管理于服务,在执法活动中注重教育引导,对经教育后能够认识到自身错误并积极改正、有效配合执法工作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慎重适用强制性措施;在司法活动中,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做到惩罚与保护相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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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出台意见提升政法干警执法司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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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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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韩宇 近日,辽宁省出台加强全省政法干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的意见,通过制定引领性、指导性的规范标准,为政法干警执法司法观念和行为树立“标尺”,切实解决政法机关在执法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政法队伍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 意见要求,全省政法干警要在执法司法活动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时限和程序办案,杜绝冤错案件发生,确保执法司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意见明确,严禁逐利执法、越权执法、过度执法,避免机械执法,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侮辱当事人的人格,禁止违反法律规定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或占用当事人的财物;禁止动用刑事手段违法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对人民群众的执法司法诉求,严禁久拖不办、压案不查。 意见强调,执法司法活动要维护法律尊严,彰显人文关怀。全省政法干警要落实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和阳光执法,正确对待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实际困难和切身感受,依法提供必要帮助。 意见强化了执法司法活动的宽严相济原则。要求全省政法干警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执法司法理念,寓管理于服务,在执法活动中注重教育引导,对经教育后能够认识到自身错误并积极改正、有效配合执法工作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慎重适用强制性措施;在司法活动中,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做到惩罚与保护相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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