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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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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河南捷欧凯家具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董庆生诉你单位郑开劳仲案〔2022〕906号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9月22日(星期四)9时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0371-616626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未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河南省鹏捷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受理杜春娟诉你单位郑开劳仲案〔2022〕914号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09月21日(星期三)09时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0371-616626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未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郑州聚意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靳其洲、王宁诉你单位郑开劳仲案〔2022〕941、942号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09月23日(星期五)15时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0371-616626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未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郑州市艾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喻凯军诉你单位郑开劳仲案〔2022〕966号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9月22日(星期四)15时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0371-616626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未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河南隆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马艳丽、付征诉你单位郑开劳仲案〔2022〕969、1139号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09月23日(星期五)09时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0371-616626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未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河南乾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赵迪、张艳芳诉你单位郑开劳仲案〔2022〕1026、1086号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09月26日(星期一)09时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0371-616626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未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河南枫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刘富超诉你单位郑开劳仲案〔2022〕1036号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09月26日(星期一)15时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0371-616626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未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河南青花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赵青华、贠记红、陈佳辉、石慧林、陈文钵、李广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开劳仲案字〔2021〕1464、856、853、854、891、926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电话0371-61662602),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河南张景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陈雪芳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开劳仲案字〔2021〕1393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电话0371-61662602),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歌虾尾餐饮店:本委受理的汪涛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开劳仲案字〔2021〕1085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电话0371-61662602),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国盾卫士(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吴刚诉你单位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案件(津北辰劳人仲案字(2022)第07052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分别定于2022年9月28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2号院内1楼)开庭审理此劳动争议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浙0302民特139号 本院于2022年7月2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丁元松、杨茶贞申请宣告丁元波死亡一案。申请人丁元松、杨茶贞称,被申请人丁元波,男,1968年4月9日出生,原住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株柏路18号,于1999年从诸暨市应店街镇丁徐村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丁元波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丁元波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丁元波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丁元波情况,向本院报告。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杨磊、北京东方保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飞跃与杨磊、第三人北京东方保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821民初1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曲振国、姜继栩:本院受理承德县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821民初11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宁志刚:本院受理吉林市昌邑区大伟木材经销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吉0202民初8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施旭芳: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183民初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孙芳琴:本院受理周洪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李家福:本院受理陈发与彭军、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322民初11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407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祁慎敏: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2022)云0424民初99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罗盛华: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云0424民初4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账号为14005310的信用卡(个人卡)借款本金人民币91456.08元、利息7708.48元、分期付款手续费12197.1元,以上合计111361.66元,2022年2月15日之后的利息按日0.05%计付至款项偿清之日止;二、由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2000元;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76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四川果泓希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邓岚:本院受理四川科贤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川1303民初19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章亚军:本院受理的周小丽申请追加章亚军为被执行人执行异议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向你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到期后,我院将依法进行裁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章树敏、刘禹岐∶本院受理的周小丽申请追加章树敏、刘禹岐为被执行人执行异议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向你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到期后,我院将依法进行裁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王恒广:本机关于2022年01月26日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大自然普林罚决字〔2021〕第140号),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1、缴纳行政罚款9300元。2、恢复擅自改变930平方米林地用途的植被和林业种植条件。现公告向你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布起三个工作日内来我局(大连市普兰店区渤海街100号三川大厦14楼1424房间)领取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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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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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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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河南捷欧凯家具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董庆生诉你单位郑开劳仲案〔2022〕906号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9月22日(星期四)9时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0371-616626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未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河南省鹏捷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受理杜春娟诉你单位郑开劳仲案〔2022〕914号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09月21日(星期三)09时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0371-616626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未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郑州聚意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靳其洲、王宁诉你单位郑开劳仲案〔2022〕941、942号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09月23日(星期五)15时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0371-616626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未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郑州市艾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喻凯军诉你单位郑开劳仲案〔2022〕966号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9月22日(星期四)15时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0371-616626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未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河南隆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马艳丽、付征诉你单位郑开劳仲案〔2022〕969、1139号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09月23日(星期五)09时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0371-616626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未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河南乾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赵迪、张艳芳诉你单位郑开劳仲案〔2022〕1026、1086号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09月26日(星期一)09时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0371-616626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未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河南枫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刘富超诉你单位郑开劳仲案〔2022〕1036号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09月26日(星期一)15时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0371-616626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未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河南青花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赵青华、贠记红、陈佳辉、石慧林、陈文钵、李广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开劳仲案字〔2021〕1464、856、853、854、891、926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电话0371-61662602),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河南张景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陈雪芳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开劳仲案字〔2021〕1393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电话0371-61662602),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歌虾尾餐饮店:本委受理的汪涛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开劳仲案字〔2021〕1085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电话0371-61662602),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国盾卫士(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吴刚诉你单位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案件(津北辰劳人仲案字(2022)第07052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分别定于2022年9月28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2号院内1楼)开庭审理此劳动争议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浙0302民特139号 本院于2022年7月2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丁元松、杨茶贞申请宣告丁元波死亡一案。申请人丁元松、杨茶贞称,被申请人丁元波,男,1968年4月9日出生,原住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株柏路18号,于1999年从诸暨市应店街镇丁徐村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丁元波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丁元波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丁元波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丁元波情况,向本院报告。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杨磊、北京东方保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飞跃与杨磊、第三人北京东方保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821民初1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曲振国、姜继栩:本院受理承德县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821民初11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宁志刚:本院受理吉林市昌邑区大伟木材经销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吉0202民初8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施旭芳: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183民初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孙芳琴:本院受理周洪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李家福:本院受理陈发与彭军、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322民初11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407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祁慎敏: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2022)云0424民初99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罗盛华: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云0424民初4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账号为14005310的信用卡(个人卡)借款本金人民币91456.08元、利息7708.48元、分期付款手续费12197.1元,以上合计111361.66元,2022年2月15日之后的利息按日0.05%计付至款项偿清之日止;二、由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2000元;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76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四川果泓希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邓岚:本院受理四川科贤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川1303民初19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章亚军:本院受理的周小丽申请追加章亚军为被执行人执行异议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向你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到期后,我院将依法进行裁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章树敏、刘禹岐∶本院受理的周小丽申请追加章树敏、刘禹岐为被执行人执行异议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向你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到期后,我院将依法进行裁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王恒广:本机关于2022年01月26日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大自然普林罚决字〔2021〕第140号),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1、缴纳行政罚款9300元。2、恢复擅自改变930平方米林地用途的植被和林业种植条件。现公告向你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布起三个工作日内来我局(大连市普兰店区渤海街100号三川大厦14楼1424房间)领取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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