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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群众多元需求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重庆长寿法院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样本

( 2022-08-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张志清 谢劲松
  
  夫妻因为财产分割矛盾难解,申请判决离婚,法院通过驻院调解员释法明理,耐心、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像这样成功化解矛盾的案例,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驻院(庭)综合调解室已经不知发生了多少次。
  近年来,长寿法院紧紧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长寿模式”,推动强基导向工作走深走实。2019年以来,驻院(庭)综合调解室接待当事人7万余人次,引导诉前调解15850件,调解成功8558件。
  凭借优异表现,长寿法院这项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经验入选“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重庆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典型案例”,长寿法院被评为“全市法院多元解纷机制达标法院”。这些亮眼成绩的背后,是一家基层法院经过持续多年探索实践,蹚出的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多元解纷之路。
  一站式多元解纷模式,注重强化联动对接,协调保障强力度长效化。2019年8月,一对夫妇申请法院判决两人离婚。承办法官审理发现,被告虽然同意离婚,但双方对财产分割分歧意见较大,矛盾十分尖锐。考虑到调解更有利于化解夫妻矛盾,法官便立即通过易解平台委托长寿区菩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室对该案进行调解。经两名驻院调解员释法明理,耐心、细致调解后,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
  这是长寿法院驻院(庭)综合调解室雏形时期化解的一起矛盾纠纷。长寿法院一直致力于推动多元解纷工作融入全区社会治理全局,将“一站式”建设纳入区级重点改革项目和区平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最终,区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了26个专职驻院(庭)调解员名额,并纳入区级财政统筹保障,明确调解案件补贴标准及发放流程,给予工作开展有力保障。
  成果的取得,还得益于长寿法院对调解员队伍的高效“选育管用”。首先是实行“双轨”聘任机制,其次是实行“无差别”管理模式,最后是落实“多劳多得”正向激励。除了用好驻院(庭)调解员队伍之外,长寿法院还依托驻院(庭)综合调解室,汇聚其他解纷合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细化程序衔接,重视制度建设规范体系化,也是长寿法院努力的方向。“谢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上门处理,我们这个事还不好办……”周先生的母亲在长寿老城区留有一处房产未处理,而她因脑溢血瘫痪在家多年,行动十分不便。周先生到法院申请开展诉前调解后,驻院综合调解室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由调解员前往周先生家中进行调解,并当场对周先生和母亲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了司法确认。
  当场调解、现场确认,是长寿法院驻院(庭)综合调解室注重纠纷程序流转的结果。为规范纠纷解决运行思路,长寿法院及时制定和完善配套制度,明确具体实施细则,还专门设计制作流程示意图,畅通纠纷解决流转渠道。
  此外,长寿法院还注重优化资源配置,通过繁简分流力求实效模式化。从一站式多元解纷“长寿模式”运行之初起,长寿法院就确立了“端口前移、机制分流、一次到位、速调速裁”的繁简分流模式。案件分流在坚持随机分案、类型化分案基础上,采取由简案团队先行筛选的方式,确定简案分流基数为民事案件总量60%、结案率为95%,并作为简案团队办案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依据。2019年以来,简案分流占比62.75%,简案团队人均结案1816.44件,平均办理时长27.57天。
  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精心指导下,一站式多元解纷“长寿模式”正显示出生命力和发展潜力,也必将为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司法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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