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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2-08-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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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礼兵:原告梁竹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705民初12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吴健:原告朱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705民初17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吴昊: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422民初197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周凤信: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182民初16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安徽老鸡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明光市管店镇罗岭村村民委员会诉你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182民初17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李洪伟:本院受理原告朱坚壁与被告李洪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04民初9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江西耀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桂林国际电线电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江西耀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桂03民终2417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无锡匠人有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林金龙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15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施文艺:本院受理无锡市华方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洁办案告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刘红军: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沃居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502民初55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童扬祥:原告高绪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502民初40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张辉:本院受理黄金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自贡农享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文成平诉你、朱海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311民初182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自贡农享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朱海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文成平租赁摊位保证金5000元及未到期租赁费2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自贡农享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朱海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庄石刘:本院受理吴旭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燕化凯:本院受理你与沈波、杨建军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1621民初6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11363号 叶丽红、张祖甫:本院受理原告孙玲燕与被告叶丽红、张祖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1136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孙玲燕于2022年6月6日提出上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宁先明: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先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举证和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管有平:原告郭有华与被告管有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2021)苏1112民初28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管有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郭有华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00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2月4日起按照年利率10%计算至偿还之日止。但上述本息不得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和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2020年8月20日后为年利率15.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李广春、李广银、鹿世云:本院受理原告臧凤斌与被告李广春、李广银、鹿世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被告鹿世云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91民初4838号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一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2年4月1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南通海鹰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出票人为南通海鹰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南通润联玻璃有限公司,票面金额为521000元,票号为10500053/23067233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2年7月19日判决:一、宣告中国建设银行海安支行于2019年7月23日办理的出票人为南通海鹰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南通润联玻璃有限公司、金额为521000元、票号为10500053/23067233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南通海鹰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翁菊弟、郑利群:本院受理的原告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魏春南、王书富、翁菊弟、郑利群追加被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1112民初4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追加被告魏春南、王书富、翁菊弟、郑利群为原告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榕森(福建)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二、被告魏春南、王书富各在抽逃出资446万元的本息范围内对本院(2012)徒商初字第00248号民事判决确定的榕森(福建)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的未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被告翁菊弟、郑利群对被告魏春南、王书富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30800元,公告费700元,合计31500元,由被告魏春南、王书富、翁菊弟、郑利群共同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徐毅、杨希、徐广忠、陈翠文:本院受理原告东台市东昌典当有限公司诉被告徐毅、杨希、徐广忠、陈翠文典当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宁波德士托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越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仓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江苏中航金鹰翼船制造有限公司、颜飞:上诉人陈庆华就(2021)苏0981民初81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王凯:本院受理常家旺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27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胡国祥、倪海军、潘军民:本院受理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02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李良德:本院受理四川省熙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龚能、刘向君:本院受理内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声  明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何永彬工作证(编号:51022019000122)遗失作废。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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