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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2-08-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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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苏1323民初4493号
陈清、刘彩玲:本院受理原告陈伏益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323民初4493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王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4755号
刘厚行、刘勤:本院受理原告李功波诉刘厚行、刘勤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1323民初4755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王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4487号
刘家艮:本院受理原告张学年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323民初4487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王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李继华:本院受理王桂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王桂园要求:1、判令李继华偿还借款本金25000元;2、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9月20日上午9点在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李继华、王峰:本院受理陈雪荣与李继华、王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陈雪荣要求:1、判令李继华、王峰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2、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9月20日上午10点在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2022)辽0882执315号
贺大朋: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莉瑛与被执行人你、刘雅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义务,查明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 辽0882执315号评估拍卖裁定书。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视为送达。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张成森:本院受理原告张成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豫0721民初127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四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3247号
被告:刘俊君,住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渡头桥镇民生村118号附1号,公民身份号码:4305021991****6013:本院受理原告徐康武与被告刘俊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被告刘俊君下落不明,所处地址不详,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36000. 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起诉之日起计算至款还清之日止);二、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9月28日09时40分在本院东门二楼2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审理。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5729号
田家明:本院受理原告田炜图被告田家明离婚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赵俊香:本院受理原告王连生诉被告赵俊香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666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晓燕:本院受理原告黄迎迎诉被告李晓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632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黔2322民初2925号
保波: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南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保波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0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潘家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5739号
蔡东华:本院受理原告王力力诉被告蔡东华离婚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4862号
泰兴市同济铸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泰兴市鑫鸿来炉料有限公司与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宣堡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青海甯宝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志棋诉你与张旭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2022)青2221民初1050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催3号
  本院已于2022年2月22日受理永康市三红工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案,对其遗失的银行承兑汇票一份办理公示催告手续,该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31300051 51275703,票面金额为5万元,付款人浙江飞月进出口有限公司,付款行金华银行永康支行营业部,收款人上海玖丰源实业有限公司。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2年8月1日作出(2022)浙0784民催3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本判决生效后,申请人永康市三红工贸有限公司有权自汇票到期之日起依据判决向付款人请求付款。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刘军、任伟、王绍宽、许红卫、陈正、朱伟、李法超、莫泽军:本院受理(2022)苏0981民初1847号原告吴义群与被告刘军、任伟、王绍宽、许红卫、陈正、朱伟、李法超、莫泽军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郑兴、郑正明:原告胡志成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郑兴:原告胡志成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江苏绍舜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楚天飞云制药装备(长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苏0381民初5971号],一、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共计人民币246000元;二、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共计11745. 3元;三、依法判决被告袁祖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依法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新沂市人民法院窑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定于2022年9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窑湾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8日10时至2022年9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1,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位于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50号院1号楼13层1306(合同号:1700341178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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