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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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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树震:本院受理原告何永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321民初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
邢加祥:本院受理原告郭金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
刘凤琴:本院受理原告张胜艳诉你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兴城市人民法院(2022)辽1481民初1211号民事判决书、判后答疑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
殷海朋:本院受理张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523民初7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或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送达后满十五日不上诉,此判决生效。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张亚明: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以下简称农行锡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判决。判决张亚明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农行锡山支行截止2022年5月17日的本金190001元、利息13679.36元、逾期还款违约金1453.71元、分期手续费3906.65元及相应利息,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12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尤德圣:本院受理原告华汉良与尤德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华夏中路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尤德圣、金德文:本院受理原告惠月芬与尤德圣、金德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华夏中路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张焕生、江苏强世自动化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本院受理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3177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至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奎与被告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川1322民初2069号判决书:一、确认原告李奎与被告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2月19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13001600)及《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合法有效;二、被告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协助原告李奎将位于营山县朗池镇北门桥街31号“朗润国际社区”10幢1单元第8层1-8-4号房屋的权属转移登记至原告李奎名下。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简案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营山县联友针织服装厂、全建平:本院受理的(2022)川1322民初2611、2629号原告叶爱民、罗茂武分别诉你们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9月20日上午0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马建福: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马建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川1322民初2556号判决书:1.解除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马建福于2020年3月20日签订的编号为营山信农借(2020)001025-0019号《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2.被告马建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6900元并支付借款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2022年7月12日前的利息为2420.13元,2022年7月12日之后的利息,以实际下欠借款本金为基数,从2022年7月12日起至借款偿清之日止,按照被告马建福与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简案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7007号 季小颜:原告杨瑞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2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9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陈思羽:本院受理欧阳磊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502民初4490号案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韦兴许:本院受理原告潘远帮诉韦兴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建工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0422民初16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王辉、蒲杰: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22民初297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讼状,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武晓柏:本院受理原告丁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11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王建清:本院受理原告耿宏波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传票、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2年7月20日刊登的原告任金鹏的公告中,“(2022)鲁1324民初5874号”更正为“(2022)鲁1324民初5872号”。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宋国良:原告潘超群与你离婚纠纷一案(2022)川1002民初2454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诉状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凌家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商兰珍:原告沈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束红兵:申请人刘伟柱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因你地址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申请人的仲裁请求:1.被申请人给付租金52951元;2.被申请人承担利息2888元;3.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2个月,即视为送达。仲裁员选定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5日内,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特此公告。
徐州仲裁委员会
徐州众圣卓道路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人李忠强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因你地址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申请人的仲裁请求:1.被申请人支付机械设备租金73000元,并支付利息从2021年10月1日起按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支付清租金止,利息暂计算2811元;2.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2个月,即视为送达。仲裁员选定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5日内,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特此公告。
徐州仲裁委员会
天津市洋裕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第六埠村村民委员会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仲裁案,案件编号为[2021]津仲字第1304号。仲裁庭已于2022年7月21日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送达[2021]津仲裁字第1304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大恭文化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与你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案件编号为[2022]津仲字第0175号。仲裁庭已于2022年7月21日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送达[2022]津仲裁字第0175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四川财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的任洪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文劳人仲案字〔2022〕第56号),现已作出裁决(文劳人仲裁字〔2022〕第92号)。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文汇集中办公区1楼市仲裁院118室,电话:0898-63382257)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文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老城速韵达快递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鸿国与你司劳动争议案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澄劳人仲裁字【2022】第104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澄迈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致歉声明
  勾超通过在《今日头条》平台注册的“反比亚迪传销集团范董”(用户ID:50004709368,用户名称50004709368)在多篇文章评论区发布“打击比亚迪传销,人人有责”、“比亚迪说舒适度?真穷啊,坐井观天。”等多条不实评论,对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负面评价,导致读者及消费者等大众对作为知名新能源汽车制造商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产生负面评价和不利影响,侵害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名誉权。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7民初11381号民事判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民终14536号民事判决:勾超应向申请执行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经济损失赔偿款30000元,并在《法治日报》或者其他同级别全国性报纸与今日头条或其他同级别网络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消除对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良影响。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龙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勾超已向龙岗区法院支付执行款30000元(经济损失赔偿款30000元已付清),现就其发表的不实评论特向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深表歉意,并公开发表致歉声明,消除对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
致歉人:勾超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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