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治中国
13 12/13 11 12 13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增添亮丽法治底色
· 法务服务赋能企业发展 法治护航优质营商环境
· 政务服务“全城通办”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事
· “免罚清单”彰显执法温度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 多方联动凝聚合力织密基层源头解纷“一张网”

政务服务“全城通办”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事

( 2022-07-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中国
  “没想到这么方便,节省了很多来回奔波的时间。”近日,福州某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福州市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公司客货运输车辆的运输证报停恢复业务,对该中心的高效服务频频点赞。
  “以前按照属地收办模式,这类业务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才能办理。”据该名工作人员介绍,得益于“全城通办”业务,如今,在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提交业务申请后,前台人员可将业务电子化流程转至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后台进行审批,当场即可办结报停业务。
  让信息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全城通办”业务打破业务办理属地限制,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基础上,打造全市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引导企业群众就近选择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相关业务。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联合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全域一体”原则,出台《推进福州市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工作方案》《福州市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实施细则(试行)》,引导申请人不受辖区限制,就近选择政务服务大厅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此外,福州市通过深化流程再造、规范申请材料、网络传输互通等措施,实现全市范围内同一审批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审核要点、办结时限、服务标准“四统一”;建立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事项负面清单,原则上除涉密事项、上报转报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地区独有事项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可通过异地代收的形式实现通办的事项外,其余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律线上线下开通“全城通办”服务,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从“一窗受理”到“全城通办”,政务服务打破属地受理、属地审批限制,进一步扩大全市“综合受理”服务半径。以办事需求为导向,申请人可以在工作和生活地点附近的任一政务服务大厅选择单独或集中提交“全城通办”办事申请,接收材料的服务中心负责受理,通过审批系统和政务服务大厅之间材料流转到审批权属地部门进行审批,办理结果可选择免费邮寄方式送达。
  “全城通办”业务推出后,办事群众无须担心跑错大厅,无须特地前往固定的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从“跑具体部门”向“找政府窗口”、从“进对大厅”到“任选大厅”的转变,申请人在任何一个政务服务大厅均可享受同等化的政务服务,不仅缩短了跑腿距离,也减少了跑动次数,真正实现了办事企业群众“少跑腿、就近办”。
叶智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