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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力行全力推进河北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访河北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师振军

( 2022-07-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针对河北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河北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师振军。
  记者:《条例》印发实施后,河北开展了哪些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有哪些特色和亮点?
  师振军:《条例》印发后,河北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等各项工作。河北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研究了贯彻落实《条例》措施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意见》,并以省“两办”名义印发,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河北各地各部门把《条例》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党委常委、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带头宣讲;把学习《条例》列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培训的重点内容,有计划组织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信访干部进行专题学习;把宣传《条例》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依托学法用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有效发挥基层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宣讲,推进《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河北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信访局5月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迅速掀起全省学习宣传贯彻热潮。5月11日,举办全省《条例》视频宣讲会,45个省直部门、各市县信访部门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访干部、县级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等4000多人收听收看,进一步推动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干部、信访干部把准中央精神、吃透精髓要义、掌握主要内容、明确工作要求,更好地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接下来,还将组织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宣讲、干部培训班、《条例》知识竞赛、宣传作品创作评选等系列活动,扎实推进《条例》在河北落地生根、发挥作用。
  记者:请您具体介绍一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意见》这个文件。
  师振军:河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意见》,是河北学习贯彻《条例》的一个重要成果。该意见全面对标对表《条例》,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优势,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个方面,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理念思路、任务目标,创新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可以说,该意见为进一步促进《条例》落实落地,做好信访工作打下了坚实制度基础。
  记者:河北广大干部都在深入学习《条例》,您作为省级信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能谈一下学习体会吗?
  师振军:通过近一段时间集中学习,我对《条例》出台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等有了新的更深刻的认识,总的感受是:“层级高、全覆盖、程序优、要求严”。层级高,主要是《条例》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将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写入法规,对于提高党领导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全覆盖,主要是《条例》适用范围扩展到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所有开展信访工作的主体,实现了对信访工作领域规范的全覆盖。程序优,主要是《条例》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吸收融合了国务院《信访条例》内容,明确了各类信访事项提出、受理、办理的形式、渠道、程序和方式,为科学规范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保障。要求严,主要是《条例》构建了包括监督责任、监督机制、责任追究在内的监督体系,不仅强化了信访工作督查考核,同时对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形和方式作出明确规定,有利于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规范信访秩序,推动信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记者:《条例》对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出要求,对此您怎么看?
  师振军:《条例》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规依法有序推进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相关规定既方便信访群众提出信访诉求、了解信访工作、完成信访评价,也有利于党和政府及时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近年来,我们建立完善了“河北省阳光信访工作平台”,推行网上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构建网上群众工作新机制,提升了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当前,我们着力推进“河北省阳光信访工作平台”在全省各级各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大网上信访线下办理力度,缩短办理周期,提高办理质量,将网上信访打造成畅通便捷、高效规范、权威管用的信访主渠道,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记者:《条例》既规范机关单位的信访工作行为,又规范信访人行为,对此如何抓好落实?
  师振军:《条例》对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形和方式作出明确规定,这些规定体现了双向规范的要求,不仅强化主体责任,规范工作行为,推动信访事项化解,也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对提出信访事项行为作出明确要求。在实践中,我们一方面注重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以宣传《条例》为契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良好信访秩序。
  记者: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条例》,您觉得在工作中还要重点把握哪些方面?河北下一步有哪些打算?
  师振军: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最终要落脚在学法力行,做到学《条例》、用《条例》,体现在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工作成效上。工作中要聚焦三个方面:一是聚焦“事要解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国家信访局配套文件要求,用心用情用力把群众合法诉求解决好。二是聚焦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完善政策、健全体系、落实责任等方面入手,推动县级联席会议机制实现全覆盖,加快在乡镇(街道)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提升基层信访工作综合治理能力。三是聚焦信访制度改革。以《条例》为统领和标尺,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意见》,系统谋划和推进河北信访制度改革,完善配套措施,加快形成健全完备、运转高效、具有河北特色的信访制度体系,推进河北信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河北省信访局下一步将通过视频调度、调研指导等形式,全面了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强化问题导向,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加大对《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通过专项督查、重点督查、联合督查等方式,查漏补缺、推进落实。同时,对标《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根据国家信访局修订的业务工作规则,统筹推进河北信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做到与《条例》有机融合、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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