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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赵祖奎:本院受理原告伦祥浩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牤牛营子法庭102公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将缺席审理。
建昌县人民法院
高进:本院受理高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原告诉请为:要求你方支付5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陶思龙:关于申请执行人毛宜霖与被执行人陶思凤、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皖0521民初1884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立案执行,你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无法直接与你联系,现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2)皖0521执恢10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拍卖执行裁定书、选取评估机构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责令你自公告期满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在履行期届满后的第五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技术室对已查封的登记在毛立坤名下的“神钢牌”挖掘机(型号:SK210LC-8)选取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如不按时到场将视为放弃选取评估机构的权利,本院将采取随机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并依法委托评估,评估结果不再另行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本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则视为无异议。本院将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神钢牌”挖掘机(型号:SK210LC-8)进行拍卖。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张德树、孙大立:原告六安柏庄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第三人:祁艳茹、马超:原告刘羿诉被告李慧、第三人汪金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705民初58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刘娇娇:原告丁少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许强生:原告林玉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705民初17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潘高峰:原告汪元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张贺峰:本院受理原告张士英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杨礼彬:本院受理原告王康辉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皖1182民初2753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无锡汇之运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前进与被告无锡汇之运餐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2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辛海:本院受理嵇文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25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何麟:本院受理张建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19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袁玉锁:本院受理原告张永强与被告袁玉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31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赵恒建:本院受理原告浦正宇与被告赵恒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27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李海龙:本院受理顾雪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刘小蓉: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和张卫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川1322民初2301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9月6日上午09:00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文安县向茂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修雅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新鹿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文安县向茂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昊海建设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46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崔世文:本院受理原告游亦华与被告崔世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296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李强、王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与被告李强、王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1202民初19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李强、王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借款本金253984.91元及逾期利息6794.54元(利息等计算至2021年12月20日,此后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李强、王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支付律师服务费1460.2元;三、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对被告李强、王晴名下的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港利上城国际第E06幢2单元1805室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12元,公告费(凭票支付),由被告李强、王晴负担。本费用交纳义务应在本裁判文书生效后10日内主动履行,逾期不交纳由本院强制执行。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于文剑:本院受理罗德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证据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李胜楠:本院受理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李胜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422民初16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广西大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西星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梁珑议、宁候进、张祝英、向军、谢忠、广西桂林英护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林英珑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周嵘与被上诉人秦健红等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桂03民终18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光市金大地金银花专业合作社:本院受理高锦富与你、陈如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蔡启梅、蔡苏梅:本院受理朱秀珍与蔡启梅、蔡荣梅、蔡苏梅赡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张友保:本院受理夏全章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缪长征:本院受理陈家兵诉滁州市宏图建设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182民初17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于从文、无锡市永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姜炳团伙邮币卡诈骗案已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完毕,退赔资金(部分)现已提存到浙江省宁波市天一公证处,请该案件受害人向浙江省宁波市天一公证处办理登记手续以便领取退赔资金,登记电话:0574-87314156,登记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浙江省宁波市天一公证处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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