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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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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阅读 国务院国资委继续将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年度考核,对改革未完成、进度缓慢的企业,视情况予以扣分。各地、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督导机制,对尚未完成改革任务的要纳入督办工作台账,强化跟踪问效,对落实不力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 本报记者 侯建斌 “通过移交地方、资源整合、关闭撤销、重组改制等多种方式,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巩固深化推进会,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会上透露,截至目前,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2525个医疗机构(涉及职工21.7万人),已完成改革2515个,完成率99.6%。其中,移交地方政府506个,占20.0%;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整合978个,占38.7%;引入社会资本改制440个,占17.4%;关闭撤销591个,占23.5%。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国务院国资委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推动这项工作取得了决定性成果。 翁杰明强调,今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已经进入决战决胜阶段。各地、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工作。 医疗资源整合效果显著 2020年7月底,中国石油所属285家医疗机构总体完成改革任务,其中移交地方110家、重组改制132家、关闭撤销31家、转为企业内部医务室等12家。 因地制宜、分类改革,是中石油在此项改革中坚持的原则之一。中国石油副总经理任立新介绍,一方面,实施关闭注销。对规模小、员工少、长期亏损且驻地公共医疗卫生资源丰富的小型医疗机构,在征得地方政府同意、妥善安置在职员工的基础上,实施关闭撤销,彻底退出医疗卫生服务业务;另一方面,移交地方管理。对规模大、员工多且主要承担地方公共医疗服务职能、对当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大型医疗机构,在征得地方政府同意后整体移交,纳入地方政府公共医疗卫生体系管理。 与此同时,规范重组改制,对规模较大、承担独立工矿区医疗服务职能但驻地政府无意愿接收的医疗机构,规范采取重组改制方式推进改革,建立社会化运行机制。推动业务转型,对少量规模小、员工少、服务人群单一的小型医疗机构,直接转为企业内部医务室,面向一线员工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截至目前,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2525个医疗机构(涉及职工21.7万人),已完成改革2515个,完成率99.6%。其中,航天科工、兵器装备集团等54家中央企业(包括中石油在内)和山西、江西、河南等23个省(区、市)全面完成改革任务,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使企业得以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翁杰明介绍,国资委大力推进专业化整合,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指导支持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抓住机遇,积极参与重组并购,提高医疗资源集成效应,医疗资源优化整合效果显著。 同时,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发挥精益化管理优势,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大力推动医、研、产融合发展,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以通用技术集团为例,该集团统筹所属医疗机构积极履职尽责,航天医科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发挥航天医疗保障体系与应急机制独特优势,切实履行保障国防军工事业职责使命,高质量完成航天发射、型号研制等航天医疗保障任务。 力争年底前清零销号 虽然目前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完成率已经超过99%,但仍有个别医疗机构尚未完成,情况复杂、困难较多。 “对已完成改革任务的,要进一步夯实改革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回流。”翁杰明表示,尚未完成改革任务的有关地方和中央企业,要逐项排查、梳理问题,形成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因企制宜、因院制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分类推进,力争今年年底前清零销号。 对改革动力不足、尚未明确改革路径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落实应交尽交、能交则交、不交必改的要求,压实主体责任,按时保质完成改革任务。 对已明确合作意向但推进速度慢或已与合作方达成一致意见正在履行相关程序的,要抓紧时间履行审批、资产划转等相关手续,实现管理权实质性移交。翁杰明特别指出,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各地国资委要紧紧抓住剥离办社会职能资产划转税收优惠政策的窗口期,优化工作流程,加快审核批准,为办理划转手续积极创造便利条件。 对因承担海外疫情防控任务目前暂缓推进的,翁杰明表示,在做好保障工作的同时要同步研究推进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工作,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方案中涉及职工安置的内容,要听取职工的意见,努力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待疫情平稳后有序推进。对因重组并购新的企业所办的医疗机构尚未完成改革的,要统一改革步调、统一工作要求,加强政策宣贯和业务指导,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在重组整合中全面落实剥离办社会职能政策要求。 此外,对违反政策要求、在主业外投资或重组并购新医疗机构的,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选择合适接收主体,限期清理退出。各级国资委要加强对国企主责主业监管,对不符合主业要求、涉及办社会职能的投资和兼并重组,要严格禁止并追究责任。 “少数企业办医疗机构推行员工或社会资本持股,改革后原主办企业仍是单一大股东,举办人也未变更。”翁杰明提醒说,严格来讲,这类医疗机构的改革并不彻底,因为医院管理的主体责任并未转移,原举办单位仍然是第一责任人。所涉及企业要高度重视,对照政策要求和审计、巡视标准,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严格落实整改要求。 翁杰明表示,改革过程中涉及移交资产清查、账务清理、审计评估、产权登记等工作,相关法律合规部门要提前介入,注重依法规范推进。以资产转让方式实施改革的,要严格遵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改革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政策性强、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少数企业在推进过程中,由于操作处置不当,导致职工产生负面情绪,引发不稳定事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一定要引以为戒。”翁杰明强调,在移交收尾阶段,更要充分认识到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统筹发展和安全,把稳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做深做实做细各个环节。 要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更加关注职工合理诉求,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引导改革合理预期,有苗头要早发现、早做工作,力争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使改革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对重大风险点要提前制定防控预案,密切跟踪掌握改革进展,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今年下半年,国务院国资委将适时组织开展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回头看’检查。”翁杰明透露,国务院国资委继续将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年度考核,对改革未完成、进度缓慢的企业,视情况予以扣分。各地、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督导机制,对尚未完成改革任务的要纳入督办工作台账,强化跟踪问效,对落实不力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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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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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开展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回头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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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经济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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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阅读 国务院国资委继续将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年度考核,对改革未完成、进度缓慢的企业,视情况予以扣分。各地、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督导机制,对尚未完成改革任务的要纳入督办工作台账,强化跟踪问效,对落实不力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 本报记者 侯建斌 “通过移交地方、资源整合、关闭撤销、重组改制等多种方式,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巩固深化推进会,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会上透露,截至目前,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2525个医疗机构(涉及职工21.7万人),已完成改革2515个,完成率99.6%。其中,移交地方政府506个,占20.0%;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整合978个,占38.7%;引入社会资本改制440个,占17.4%;关闭撤销591个,占23.5%。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国务院国资委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推动这项工作取得了决定性成果。 翁杰明强调,今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已经进入决战决胜阶段。各地、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工作。 医疗资源整合效果显著 2020年7月底,中国石油所属285家医疗机构总体完成改革任务,其中移交地方110家、重组改制132家、关闭撤销31家、转为企业内部医务室等12家。 因地制宜、分类改革,是中石油在此项改革中坚持的原则之一。中国石油副总经理任立新介绍,一方面,实施关闭注销。对规模小、员工少、长期亏损且驻地公共医疗卫生资源丰富的小型医疗机构,在征得地方政府同意、妥善安置在职员工的基础上,实施关闭撤销,彻底退出医疗卫生服务业务;另一方面,移交地方管理。对规模大、员工多且主要承担地方公共医疗服务职能、对当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大型医疗机构,在征得地方政府同意后整体移交,纳入地方政府公共医疗卫生体系管理。 与此同时,规范重组改制,对规模较大、承担独立工矿区医疗服务职能但驻地政府无意愿接收的医疗机构,规范采取重组改制方式推进改革,建立社会化运行机制。推动业务转型,对少量规模小、员工少、服务人群单一的小型医疗机构,直接转为企业内部医务室,面向一线员工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截至目前,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2525个医疗机构(涉及职工21.7万人),已完成改革2515个,完成率99.6%。其中,航天科工、兵器装备集团等54家中央企业(包括中石油在内)和山西、江西、河南等23个省(区、市)全面完成改革任务,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使企业得以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翁杰明介绍,国资委大力推进专业化整合,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指导支持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抓住机遇,积极参与重组并购,提高医疗资源集成效应,医疗资源优化整合效果显著。 同时,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发挥精益化管理优势,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大力推动医、研、产融合发展,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以通用技术集团为例,该集团统筹所属医疗机构积极履职尽责,航天医科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发挥航天医疗保障体系与应急机制独特优势,切实履行保障国防军工事业职责使命,高质量完成航天发射、型号研制等航天医疗保障任务。 力争年底前清零销号 虽然目前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完成率已经超过99%,但仍有个别医疗机构尚未完成,情况复杂、困难较多。 “对已完成改革任务的,要进一步夯实改革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回流。”翁杰明表示,尚未完成改革任务的有关地方和中央企业,要逐项排查、梳理问题,形成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因企制宜、因院制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分类推进,力争今年年底前清零销号。 对改革动力不足、尚未明确改革路径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落实应交尽交、能交则交、不交必改的要求,压实主体责任,按时保质完成改革任务。 对已明确合作意向但推进速度慢或已与合作方达成一致意见正在履行相关程序的,要抓紧时间履行审批、资产划转等相关手续,实现管理权实质性移交。翁杰明特别指出,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各地国资委要紧紧抓住剥离办社会职能资产划转税收优惠政策的窗口期,优化工作流程,加快审核批准,为办理划转手续积极创造便利条件。 对因承担海外疫情防控任务目前暂缓推进的,翁杰明表示,在做好保障工作的同时要同步研究推进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工作,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方案中涉及职工安置的内容,要听取职工的意见,努力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待疫情平稳后有序推进。对因重组并购新的企业所办的医疗机构尚未完成改革的,要统一改革步调、统一工作要求,加强政策宣贯和业务指导,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在重组整合中全面落实剥离办社会职能政策要求。 此外,对违反政策要求、在主业外投资或重组并购新医疗机构的,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选择合适接收主体,限期清理退出。各级国资委要加强对国企主责主业监管,对不符合主业要求、涉及办社会职能的投资和兼并重组,要严格禁止并追究责任。 “少数企业办医疗机构推行员工或社会资本持股,改革后原主办企业仍是单一大股东,举办人也未变更。”翁杰明提醒说,严格来讲,这类医疗机构的改革并不彻底,因为医院管理的主体责任并未转移,原举办单位仍然是第一责任人。所涉及企业要高度重视,对照政策要求和审计、巡视标准,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严格落实整改要求。 翁杰明表示,改革过程中涉及移交资产清查、账务清理、审计评估、产权登记等工作,相关法律合规部门要提前介入,注重依法规范推进。以资产转让方式实施改革的,要严格遵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改革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政策性强、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少数企业在推进过程中,由于操作处置不当,导致职工产生负面情绪,引发不稳定事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一定要引以为戒。”翁杰明强调,在移交收尾阶段,更要充分认识到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统筹发展和安全,把稳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做深做实做细各个环节。 要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更加关注职工合理诉求,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引导改革合理预期,有苗头要早发现、早做工作,力争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使改革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对重大风险点要提前制定防控预案,密切跟踪掌握改革进展,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今年下半年,国务院国资委将适时组织开展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回头看’检查。”翁杰明透露,国务院国资委继续将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年度考核,对改革未完成、进度缓慢的企业,视情况予以扣分。各地、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督导机制,对尚未完成改革任务的要纳入督办工作台账,强化跟踪问效,对落实不力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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