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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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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升渤贸易有限公司、仲波、上海仲钲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赐吉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闽能木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升渤贸易有限公司、仲波、上海仲钲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赐吉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河北闽能木业有限公司向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20)冀0403民初86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民事上诉状。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704号 宁夏众策物流有限公司、宁夏三辰能化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11民初7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冀0281民初2290号 高平: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海泊大件运输有限公司与你、单会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冀0281民初22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河北瑞驰重型机床有限公司、武安市科成铸造有限公司、武安市迈达经贸有限公司、周江维、杨晓玮、毛卫萍、周如旺、杨小凤、杨建强:本院受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诉你们及邯郸市万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并作出(2021)冀0403民初376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邯郸市万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本院2022年6月21日刊登被告邯郸市康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邯郸康业制药有限公司、邯郸市华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邯郸市祥龙欢乐水世界有限公司、赵珊公告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6378号民事裁定书,特此更正。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董敬涛、王燕、乔卫:本院受理乔森金诉你们企业债权转股权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丛台区埃森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石家庄裕华区埃森培学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师晨与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9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稳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邯郸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诉你与邯郸市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车位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智德商贸有限公司、邯郸市华祥盛业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你们、涉县兆隆铸业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50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智德商贸有限公司、邯郸市华祥盛业商贸有限公司、张智、王艳英、康永兴、张海英:本院受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你们、涉县兆隆铸业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50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北奥咏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李瑛:本院受理河北热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你们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万大兴:本院受理梁昌梅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节假日顺延)14:40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刘苏彬:本院受理赵月超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91民初11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聂亚静:本院受理贾星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作出(2021)冀0191民初46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聂亚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所欠贾星款项34800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91民初46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白库全:本院受理邢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冀0191民初183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郝斌: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冀0191民初189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姜茗瀚: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冀0191民初189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丁庆双:本院受理原告李和猛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8月18日14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龚钊:本院受理原告王良东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8月18日16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朱孝群: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北白象博美通讯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8月19日9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李明军:本院受理原告乐清聚华机械厂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8月18日10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陈本红:原告姚庆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张挺:原告孙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231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马秀萍:本院受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19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芮建荣:本院受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18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江苏绿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李春晓:本院受理江苏泰阳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黄桥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杨友生、杨海波:本院受理丁荣华、季和生、胡寿林、周建兵、杨文生、石征荣、卢根璋、卢燕松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1793号民事判决书、(2022)苏1283民初17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黄桥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杨友生:本院受理何学兵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15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黄桥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房志东:本院受理金余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杨兵、戴黄梅:本院受理蔡兆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刘国权、刘海燕:本院受理刘春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院组成合议庭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2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刘忠林:本院受理王井琦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桥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高波、李成龙: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安萤电子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答辩状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8月18日9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许贺:本院受理陈泯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5民初91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王立合:本院受理邵世军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5民初103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苏州方信福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周建忠:本院受理俞春方诉你们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张翀:本院受理谢时香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5民初1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浦丽强:本院受理严春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5民初10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徐冬竹:本院受理申请人太仓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执行该局作出的太交道罚字[2021]003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缴纳罚款30000元。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5行审5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袁成凯:本院受理洪正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陆家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友兵:本院受理孙华友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楚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市薪职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你劳务派遣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善强:本院受理吴武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02民初146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昆山昊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陈林南与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石剑萍:本院受理董正友与你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09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赖圣亩、赖细秀:申诉人卞雪斤与被申诉人赖圣亩、赖细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再审裁定书副本、申诉状副本、再审检察建议书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组成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则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王贵锋、翟庆国、香河渔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原告阚淑红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1024民初1513号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翟庆权、翟庆国、曲健霏、崔立新、门秀岩:原告香河亿镖居民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1024民初1797号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河北全汇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唐素琼诉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24民初763号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王贵锋、翟庆国、香河渔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原告王洪民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1024民初1470号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谢昭:原告华荣建材城(香河)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64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戴来斌:本院受理李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2民初12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苏州钢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非现场会议的形式分组对管理人提交的《苏州钢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各表决组的分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苏州钢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表决过程公开、透明,对债权的调整最大限度实现了公平受偿,除出资人组外各表决组均已通过《苏州钢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苏州钢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公平、公正。本院于2022年6月17日裁定批准苏州钢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苏州钢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丰县人和浴池、李沛、张红艳:本院受理刘德华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金宝平:本院受理金新良诉你及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刘艳军:本院受理姜爱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答辩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曾理想:本院受理于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名单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赵俊杰、张立真: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邯仲裁字第0411号案的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12楼、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邯郸仲裁委员会 王玉磊(身份证号码:320721********4610):本委受理浙江浙融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追偿权合同纠纷一案后,有关仲裁文书等材料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将于2022年9月3日10时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裁字第290号 郑伟: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仲裁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徐仲裁字第290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裁字第292号 李书宝、吴海萍: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仲裁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徐仲裁字第292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裁字第294号 曹瑞: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仲裁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徐仲裁字第294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裁字第295号 周广亮、周铭心、丁莉: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仲裁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徐仲裁字第295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裁字第296号 吴书强、周金民: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仲裁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徐仲裁字第296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裁字第297号 刘平: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仲裁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徐仲裁字第297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裁字第298号 安锦平: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仲裁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徐仲裁字第298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徐州仲裁委员会 郭一力(身份证号130705198308202713):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内蒙古金宇置地有限公司与你之间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呼仲案字[2021]第334号),你应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人:张海鹤,电话0471-4679947)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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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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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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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升渤贸易有限公司、仲波、上海仲钲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赐吉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闽能木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升渤贸易有限公司、仲波、上海仲钲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赐吉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河北闽能木业有限公司向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20)冀0403民初86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民事上诉状。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704号 宁夏众策物流有限公司、宁夏三辰能化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11民初7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冀0281民初2290号 高平: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海泊大件运输有限公司与你、单会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冀0281民初22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河北瑞驰重型机床有限公司、武安市科成铸造有限公司、武安市迈达经贸有限公司、周江维、杨晓玮、毛卫萍、周如旺、杨小凤、杨建强:本院受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诉你们及邯郸市万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并作出(2021)冀0403民初376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邯郸市万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本院2022年6月21日刊登被告邯郸市康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邯郸康业制药有限公司、邯郸市华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邯郸市祥龙欢乐水世界有限公司、赵珊公告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6378号民事裁定书,特此更正。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董敬涛、王燕、乔卫:本院受理乔森金诉你们企业债权转股权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丛台区埃森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石家庄裕华区埃森培学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师晨与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9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稳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邯郸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诉你与邯郸市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车位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智德商贸有限公司、邯郸市华祥盛业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你们、涉县兆隆铸业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50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智德商贸有限公司、邯郸市华祥盛业商贸有限公司、张智、王艳英、康永兴、张海英:本院受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你们、涉县兆隆铸业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50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北奥咏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李瑛:本院受理河北热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你们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万大兴:本院受理梁昌梅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节假日顺延)14:40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刘苏彬:本院受理赵月超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91民初11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聂亚静:本院受理贾星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作出(2021)冀0191民初46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聂亚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所欠贾星款项34800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91民初46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白库全:本院受理邢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冀0191民初183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郝斌: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冀0191民初189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姜茗瀚: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冀0191民初189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丁庆双:本院受理原告李和猛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8月18日14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龚钊:本院受理原告王良东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8月18日16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朱孝群: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北白象博美通讯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8月19日9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李明军:本院受理原告乐清聚华机械厂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8月18日10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陈本红:原告姚庆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张挺:原告孙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231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马秀萍:本院受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19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芮建荣:本院受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18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江苏绿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李春晓:本院受理江苏泰阳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黄桥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杨友生、杨海波:本院受理丁荣华、季和生、胡寿林、周建兵、杨文生、石征荣、卢根璋、卢燕松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1793号民事判决书、(2022)苏1283民初17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黄桥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杨友生:本院受理何学兵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15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黄桥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房志东:本院受理金余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杨兵、戴黄梅:本院受理蔡兆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刘国权、刘海燕:本院受理刘春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院组成合议庭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2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刘忠林:本院受理王井琦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桥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高波、李成龙: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安萤电子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答辩状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8月18日9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许贺:本院受理陈泯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5民初91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王立合:本院受理邵世军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5民初103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苏州方信福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周建忠:本院受理俞春方诉你们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张翀:本院受理谢时香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5民初1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浦丽强:本院受理严春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5民初10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徐冬竹:本院受理申请人太仓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执行该局作出的太交道罚字[2021]003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缴纳罚款30000元。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5行审5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袁成凯:本院受理洪正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陆家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友兵:本院受理孙华友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楚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市薪职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你劳务派遣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善强:本院受理吴武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02民初146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昆山昊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陈林南与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石剑萍:本院受理董正友与你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09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赖圣亩、赖细秀:申诉人卞雪斤与被申诉人赖圣亩、赖细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再审裁定书副本、申诉状副本、再审检察建议书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组成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则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王贵锋、翟庆国、香河渔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原告阚淑红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1024民初1513号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翟庆权、翟庆国、曲健霏、崔立新、门秀岩:原告香河亿镖居民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1024民初1797号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河北全汇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唐素琼诉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24民初763号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王贵锋、翟庆国、香河渔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原告王洪民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1024民初1470号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谢昭:原告华荣建材城(香河)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64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戴来斌:本院受理李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2民初12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苏州钢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非现场会议的形式分组对管理人提交的《苏州钢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各表决组的分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苏州钢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表决过程公开、透明,对债权的调整最大限度实现了公平受偿,除出资人组外各表决组均已通过《苏州钢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苏州钢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公平、公正。本院于2022年6月17日裁定批准苏州钢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苏州钢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丰县人和浴池、李沛、张红艳:本院受理刘德华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金宝平:本院受理金新良诉你及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刘艳军:本院受理姜爱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答辩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曾理想:本院受理于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名单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赵俊杰、张立真: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邯仲裁字第0411号案的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12楼、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邯郸仲裁委员会 王玉磊(身份证号码:320721********4610):本委受理浙江浙融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追偿权合同纠纷一案后,有关仲裁文书等材料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将于2022年9月3日10时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裁字第290号 郑伟: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仲裁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徐仲裁字第290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裁字第292号 李书宝、吴海萍: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仲裁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徐仲裁字第292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裁字第294号 曹瑞: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仲裁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徐仲裁字第294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裁字第295号 周广亮、周铭心、丁莉: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仲裁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徐仲裁字第295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裁字第296号 吴书强、周金民: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仲裁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徐仲裁字第296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裁字第297号 刘平: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仲裁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徐仲裁字第297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裁字第298号 安锦平: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仲裁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徐仲裁字第298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徐州仲裁委员会 郭一力(身份证号130705198308202713):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内蒙古金宇置地有限公司与你之间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呼仲案字[2021]第334号),你应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人:张海鹤,电话0471-4679947)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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