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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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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牢固树立服务乡村振兴就是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将“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作为基础工作、重点工程、民生实事,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推动工作取得新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扛起法治乡村建设的责任担当。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坚决贯彻司法部和省委决策部署,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一是坚持统筹谋划。将“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作为推进法治社会和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厅党委专题部署、深入调研,高标准制定方案,提出18项具有黑龙江特色的具体措施,向省委专题报告工作推进情况、争取支持,为工作走深走实提供坚强保障。二是开展专项部署。召开全系统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交流经验,部署工作。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方案,营造广泛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强化督察考核。将活动推进成效纳入省委督察计划和市地考核指标,同步规划,强力推进。2022年1月,由省委督查室牵头,省司法厅具体组织实施,对全省13个市地开展了全覆盖式督察检查,向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跟踪督办,挂号整改。 优化法律服务,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着力解决乡村群众法律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一是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搭台。实现乡镇平台建设和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1.3万个,年均办理涉农事项8.9万件。建成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吸收400余名律师组成专家库,2022年以来,接听涉农法律咨询电话2.1万通,满意率达99.3%。帮助偏远乡村和中心城区结业务对子,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服务,平台建设在乡村层面实现了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根本性转变。二是纠纷排查化解靠前。把基层最好的资源力量用在预防上,接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探索“实体平台支撑、‘四所一庭’联动、公共法律服务全要素靠前、非诉‘一站式’解决”的调解工作新格局。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8.2万件,其中涉农事项占比达到四分之一,调解在农村大地已深入人心,正在成为最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三是法律援助兜底。坚持不让农民打不起官司,持续针对农村降槛扩面,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同比增长17%。开展“为乡村群众办实事”系列专项行动,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等便民措施。打破区域限制,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志愿者深入偏远乡村,开展组团式、接力式服务。建立“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马上办、跟进办”工作机制。2021年春节前,大庆市龙凤区落实“五办”机制,为23名农民工成功索要劳动报酬,从受理到法院审结,用时不到40天,确保当事人过上安乐祥和年。 强化法治保障,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乡村振兴,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一是加强涉农领域立法。2021年推动将5部涉农地方性法规一次性纳入年度立法计划,实现当年提报当年公布实施。二是规范涉农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乡镇层级延伸下沉,加强涉农执法监督,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为重点,规范和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助力打造绿色安全放心农业品牌。三是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教育。联合六部门出台方案,明确每个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开展“百场法治讲座进乡村”“送法进乡村”等活动1000余场,将法律送进田间地头、植入农民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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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实招办实事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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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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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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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牢固树立服务乡村振兴就是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将“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作为基础工作、重点工程、民生实事,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推动工作取得新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扛起法治乡村建设的责任担当。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坚决贯彻司法部和省委决策部署,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一是坚持统筹谋划。将“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作为推进法治社会和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厅党委专题部署、深入调研,高标准制定方案,提出18项具有黑龙江特色的具体措施,向省委专题报告工作推进情况、争取支持,为工作走深走实提供坚强保障。二是开展专项部署。召开全系统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交流经验,部署工作。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方案,营造广泛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强化督察考核。将活动推进成效纳入省委督察计划和市地考核指标,同步规划,强力推进。2022年1月,由省委督查室牵头,省司法厅具体组织实施,对全省13个市地开展了全覆盖式督察检查,向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跟踪督办,挂号整改。 优化法律服务,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着力解决乡村群众法律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一是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搭台。实现乡镇平台建设和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1.3万个,年均办理涉农事项8.9万件。建成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吸收400余名律师组成专家库,2022年以来,接听涉农法律咨询电话2.1万通,满意率达99.3%。帮助偏远乡村和中心城区结业务对子,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服务,平台建设在乡村层面实现了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根本性转变。二是纠纷排查化解靠前。把基层最好的资源力量用在预防上,接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探索“实体平台支撑、‘四所一庭’联动、公共法律服务全要素靠前、非诉‘一站式’解决”的调解工作新格局。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8.2万件,其中涉农事项占比达到四分之一,调解在农村大地已深入人心,正在成为最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三是法律援助兜底。坚持不让农民打不起官司,持续针对农村降槛扩面,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同比增长17%。开展“为乡村群众办实事”系列专项行动,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等便民措施。打破区域限制,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志愿者深入偏远乡村,开展组团式、接力式服务。建立“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马上办、跟进办”工作机制。2021年春节前,大庆市龙凤区落实“五办”机制,为23名农民工成功索要劳动报酬,从受理到法院审结,用时不到40天,确保当事人过上安乐祥和年。 强化法治保障,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乡村振兴,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一是加强涉农领域立法。2021年推动将5部涉农地方性法规一次性纳入年度立法计划,实现当年提报当年公布实施。二是规范涉农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乡镇层级延伸下沉,加强涉农执法监督,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为重点,规范和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助力打造绿色安全放心农业品牌。三是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教育。联合六部门出台方案,明确每个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开展“百场法治讲座进乡村”“送法进乡村”等活动1000余场,将法律送进田间地头、植入农民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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