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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厦门昕润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镇江乾腾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厦门昕润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2022)苏1112民初812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厦门昕润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镇江乾腾汽车用品有限公司货款46900元及资金占用费(以本金46900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1日起按照同期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镇江思泊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龚松涛:本院受理原告京口区祥和蔬菜批发部诉你们及镇江衡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1.三被告支付货款251998.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251998.3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2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利率计算);2.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关于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自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葛建平:本院受理的原告丹徒区辛丰镇徽江钢构件加工厂与被告葛建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丰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仲延俊:本院受理原告赵连发与被告仲延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沈红权: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双环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沈红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东台法院开发区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唐俊鑫:原告杭海兰与被告唐俊鑫、吴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981民初746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唐俊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杭海兰支付借款本金44万元及利息(1、以20万元为本金,从2018年10月16日起至实际归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8%计算;2、以24万元为本金,从2019年5月31日起至实际归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8%计算);二、驳回原告杭海兰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998元,由被告唐俊鑫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吴士彬: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兄弟管业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吴士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东台市人民法院时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汪传扬:本院受理原告周圣明诉你、沈维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达(2021)苏0981民初7434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被告汪传扬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周圣明支付货款38060元。被告沈维康对上述被告汪传扬的义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沈维康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汪传扬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2元,减半收取376元,由被告汪传扬、沈维康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张海平:本院受理原告周圣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达(2022)苏0981民初404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被告张海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周圣明货款12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被告张海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汪传扬:本院受理原告周劲松诉你、沈维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达(2022)苏0981民初36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被告汪传扬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周劲松支付货款42680元。被告沈维康对上述被告汪传扬的义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沈维康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汪传扬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68元,减半收取434元(原告预交867元,多交的433元由本院退给原告),由被告汪传扬、沈维康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章锦文(性别:男,母亲:涂照群,父亲:章五子)出生于2016年2月26日,编号P430836532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张言波(性别:男,父亲:张明良,母亲:陈海琴)出生于2012年3月22日,编号L430753112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刘一诺(性别:男,母亲:朱夏菁,父亲:刘稳)出生于2015年11月06日,编号P430486076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吴榆瑨(性别:女,母亲:覃娟娟,父亲:吴贤)出生于2011年10月30日,编号K430706388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王楚怡(母亲:张巧梅,父亲:王泽群)遗失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编号:Q430028057,声明作废。
罗斯文(性别:男,母亲:邹同娥,父亲:罗扶凤)出生于2016年1月11日,编号P430928507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张译丹于2022年6月8日遗失身份证,号码:510322198709140029,声明作废。
郭广云不慎遗失,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发的工程师证,专业:机械系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声明作废。
向远林由湖北荆州迁往陕西西安的户口准迁证丢失,证号:陕03592193。登报作废
北京滕王疆服装店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6MA01186G4D,声明作废。
北京悦目堂设计摄影有限公司朝阳销售分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110105016808173,声明作废。
企鸿鑫国际财务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78DF3F),公司已于2020年2月20日被注销,不慎遗失代理记账资质许可证书,特声明作废。
北京英华博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8Y7D5X,声明作废。
北京明光阁工艺品经营中心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10106605114687,声明作废。
北京市印章艺术公司艺雅斋印章艺术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226K11K)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声明作废。
北京市印章艺术公司燕隆印章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22H8L91)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声明作废。
北京市印章艺术公司恒生科技贸易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23J9UXT)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声明作废。
北京东润天翔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11111132836816,声明作废。
北京市印章艺术公司燕古印章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5CK2984)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声明作废。
北京市印章艺术公司北新桥商店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1101011002918,声明作废。
加拿大亿尚国际企业北京代表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X00095791M),代表谢培英不慎遗失代表证(编号:00027704),代表谢芸芝不慎遗失代表证(编号:00028916),声明作废。
天津市西青区小镇水果销售店,营业执照副本丢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11MA078HCXXC,声明作废。
天津永信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FFJW8R)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徐州市共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11672533360D)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各1枚;以上四证四章,管理人声明作废。
福州拾刻回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020217957,声明作废。
贵州高原春雪有机茶业有限公司遗失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SC11452032800753,声明作废。
鄂尔多斯市东澳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2052001373601,账号:0612081209200059015,声明作废。
浙江建院建筑设计院长沙芙蓉分院(注册号430192000038867)遗失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芙蓉分局2015年3月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另遗失公章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长沙美来福印刷设计有限公司(注册号430102000069065)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作废。
普宁市占陇起点靓衣服装店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2445281MA55588Y96,现声明作废。
台州市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安阳市恒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编号4105000170076)、法人章(法人:闫红军,编号4105000170077)声明作废。
中益天成(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A7N75K)不慎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财务专用章、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士科启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P8K70H)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盛华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1FT930M)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中益天成(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A7N75K)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美君东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KPG58K)作废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樊美君)、发票章、合同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恒润中盛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BYRTXG)作废法定名称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中税无忧(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MB6E0R)作废财务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减资公告:万康(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6064506N)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5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百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099029830R)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智诚康泰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96082578)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8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和玉淑玲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14604352104)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许淑玲、张硕,清算组负责人:许淑玲,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张硕仓储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14604354014)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许淑艳、张硕,清算组负责人:张硕,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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