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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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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黄辉 □ 本报通讯员 曹鑫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是重要生产力、核心竞争力,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整体提升区域发展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易炼红在今年1月召开的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要抓好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全面打响“江西办事不用求人、江西办事依法依规、江西办事便捷高效、江西办事暖心爽心”营商环境品牌。 《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如今,一年多过去,《条例》实施情况如何?江西营商环境到底怎么样呢?5月30日,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执法检查呈现四个特点 今年2月至5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条例》执法检查。易炼红在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时强调,“要围绕创新营商环境的制度性、提升营商环境的协同性、推进营商环境的整体性、增强营商环境的稳定性,坚持问题导向,同向发力,切实提高监督实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赵力平对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文明作了关于检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此次执法检查正值全省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执法检查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和方式方法,确保执法检查和疫情防控‘两不误’。”曾文明介绍说,此次执法检查主要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把检查《条例》与宣传省委、省政府“一号改革工程”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严格依照《条例》规定开展检查,重点了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 ——将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融合; ——在江西数字人大开设执法检查专栏,线上征集相关意见建议。 同时,实地开展“一对一”访谈,并在11个设区的市开展问卷调查,深入了解企业对当地营商环境的真实感受。 检查期间,江西各级人大常委会共召开32场座谈会,分别与10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优化营商环境咨询专家、社会监督员,130余名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150名企业负责人等进行座谈交流;赴50余家企业开展走访调研,与30余名企业负责人进行“一对一”访谈;发放和回收有效调查问卷3980份。 共担优化营商环境责任 2019年11月,宜春市靖安县启动寨下山遗址公园及“一河两岸”项目建设,涉及双溪镇双溪村农一、农二沿路16户人家的拆迁安置。余南茂是住户之一,当时已将房屋出租,对拆迁有抵触情绪,项目进展受阻。 县乡换届之后,此事被列入靖安县委“新官理旧事”清单,指定四名副县级领导牵头督办。经工作组反复做工作,余南茂的诉求得到合理解决。2021年12月13日,老余终于同意征迁。随后,又有4户居民签约,一件“旧事”有了解决的“豁口”,项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松了一口气。 “理旧事”是一道难解的“题”。靖安县坚持不推辞、不躲避、不绕道的做法,正是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江西省政府与各设区的市、赣江新区和营商环境评价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将部署转化为共同责任。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对“一号改革工程”明确的351项任务建立了“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半年一讲评、全年一考核”机制,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实施;省司法厅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评的重要内容;省政务服务办对惠企纾困政策实行周调度、周通报;南昌市建立“每周一例会、半月一推进、每月一调度”工作制度…… 曾文明介绍说,《条例》施行以来,江西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据《条例》规定,打出一系列“组合拳”,全省营商环境明显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明显增强。 全力打造营商环境品牌 从此次执法检查情况看,《条例》实施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市场主体的期盼相比,各地各部门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缺乏全局观念,认为营商环境只是牵头部门、牵头处室的工作,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有的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没有从为市场主体高效“办成事”的角度出发,推动流程重组、系统整合还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监管随意性较大,存在“一刀切”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现象,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较大影响等。 针对《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围绕全面落实《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管机制、推动政策措施落实,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部署要求上下功夫,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法规政策,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环境;在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全力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实现政务服务标准线上线下统一,推进更多高频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不见面办”;在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上下功夫,发挥“互联网+监管”平台作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实现“无事不扰”;在全面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上下功夫,全面推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承诺兑现”等机制,推动惠企纾困政策更加快速精准直达基层、直达企业。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曾文明表示,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全面打造江西营商环境品牌,争当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让江西成为要素集聚的“磁场”、企业发展的“沃土”、投资兴业的“宝地”、现代治理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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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人大聚焦“一号改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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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找不足提建议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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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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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饶市开展“进企业 听心声”活动,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图为民警在辖区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安全检查。 CFP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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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黄辉 □ 本报通讯员 曹鑫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是重要生产力、核心竞争力,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整体提升区域发展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易炼红在今年1月召开的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要抓好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全面打响“江西办事不用求人、江西办事依法依规、江西办事便捷高效、江西办事暖心爽心”营商环境品牌。 《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如今,一年多过去,《条例》实施情况如何?江西营商环境到底怎么样呢?5月30日,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执法检查呈现四个特点 今年2月至5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条例》执法检查。易炼红在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时强调,“要围绕创新营商环境的制度性、提升营商环境的协同性、推进营商环境的整体性、增强营商环境的稳定性,坚持问题导向,同向发力,切实提高监督实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赵力平对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文明作了关于检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此次执法检查正值全省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执法检查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和方式方法,确保执法检查和疫情防控‘两不误’。”曾文明介绍说,此次执法检查主要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把检查《条例》与宣传省委、省政府“一号改革工程”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严格依照《条例》规定开展检查,重点了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 ——将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融合; ——在江西数字人大开设执法检查专栏,线上征集相关意见建议。 同时,实地开展“一对一”访谈,并在11个设区的市开展问卷调查,深入了解企业对当地营商环境的真实感受。 检查期间,江西各级人大常委会共召开32场座谈会,分别与10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优化营商环境咨询专家、社会监督员,130余名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150名企业负责人等进行座谈交流;赴50余家企业开展走访调研,与30余名企业负责人进行“一对一”访谈;发放和回收有效调查问卷3980份。 共担优化营商环境责任 2019年11月,宜春市靖安县启动寨下山遗址公园及“一河两岸”项目建设,涉及双溪镇双溪村农一、农二沿路16户人家的拆迁安置。余南茂是住户之一,当时已将房屋出租,对拆迁有抵触情绪,项目进展受阻。 县乡换届之后,此事被列入靖安县委“新官理旧事”清单,指定四名副县级领导牵头督办。经工作组反复做工作,余南茂的诉求得到合理解决。2021年12月13日,老余终于同意征迁。随后,又有4户居民签约,一件“旧事”有了解决的“豁口”,项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松了一口气。 “理旧事”是一道难解的“题”。靖安县坚持不推辞、不躲避、不绕道的做法,正是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江西省政府与各设区的市、赣江新区和营商环境评价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将部署转化为共同责任。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对“一号改革工程”明确的351项任务建立了“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半年一讲评、全年一考核”机制,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实施;省司法厅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评的重要内容;省政务服务办对惠企纾困政策实行周调度、周通报;南昌市建立“每周一例会、半月一推进、每月一调度”工作制度…… 曾文明介绍说,《条例》施行以来,江西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据《条例》规定,打出一系列“组合拳”,全省营商环境明显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明显增强。 全力打造营商环境品牌 从此次执法检查情况看,《条例》实施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市场主体的期盼相比,各地各部门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缺乏全局观念,认为营商环境只是牵头部门、牵头处室的工作,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有的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没有从为市场主体高效“办成事”的角度出发,推动流程重组、系统整合还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监管随意性较大,存在“一刀切”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现象,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较大影响等。 针对《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围绕全面落实《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管机制、推动政策措施落实,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部署要求上下功夫,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法规政策,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环境;在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全力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实现政务服务标准线上线下统一,推进更多高频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不见面办”;在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上下功夫,发挥“互联网+监管”平台作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实现“无事不扰”;在全面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上下功夫,全面推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承诺兑现”等机制,推动惠企纾困政策更加快速精准直达基层、直达企业。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曾文明表示,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全面打造江西营商环境品牌,争当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让江西成为要素集聚的“磁场”、企业发展的“沃土”、投资兴业的“宝地”、现代治理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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