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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25周年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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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韩大元:《基本法》区分了“外交事务”与“对外事务”的不同性质与界限,确立特区对外事务的规范体系。中央政府授权特区行使的对外事务权具有自主性强、范围广泛、制度创新等特点,并在“一国两制”实践中不断丰富特区对外事务的内涵。 深圳大学教授邹平学:处理国家外交权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对外事务权的政策基础是“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政策,法律基础是《宪法》和《基本法》。在外交权属于中央的前提下,由中央政府授权香港特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为保持特区长期繁荣和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香港大学教授陈弘毅:香港回归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五次解释《基本法》,其中一次涉及外交,即2011年应香港终审法院的提请对《基本法》第13条和第19条的解释,确立了中央对港的外交事权包括决定在港适用的外国国家司法豁免政策的权力,此政策对特区法院有约束力。 澳门城市大学教授叶桂平:“一国两制”是中央赋予澳门对外交往的独特优势,澳门应继续加强中央管治权和特区自治权在对外事务领域的有机结合,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创建澳门特色交流平台,助力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惠康:香港特区在国家涉外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法治是保障香港特区繁荣稳定的基石。香港可以成为连接国内外的“超级联系人”,其发达的律师业和法律服务业可以促进中国律师业和法律服务业的国际化,打造亚太区国际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黄进:在“一国两制”下,香港特区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法治体系中具有特殊而重要的地位。香港特区应该也能够融入国家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在协调推进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方面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并致力于打造世界级的国际法律服务和争端解决中心。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特区立法会议员梁美芬:“一国两制”有重要的历史定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篇章。香港必须达致比较健康成熟的资本主义制度,改善民生问题并善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发挥“一国两制”及《基本法》的制度优势。同时,香港法律及政策促进港商参与及协助“一带一路”项目承建或融资。 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执行主席梁定邦:符合国际法的制裁只能由联合国安理会根据宪章第41条针对违反国际法行为而颁布。单边制裁则不符合国际法的原则。美国的单边制裁也会衍生“长臂管辖”,例如二次制裁及运用与第三国的递解条约遥远执法(孟晚舟案为典型案例)。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廖诗评:为应对美国针对香港实施的制裁措施,香港将这些措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指称美国违反WTO最惠国待遇原则。香港的诉讼策略设计精确得当,这既体现了香港维护多边主义国际秩序的决心,也展示了香港善于利用国际规则应对美国单边制裁的能力。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霍政欣:自《香港国安法》颁布后,美国不断升级涉港制裁。美单边制裁旨在破坏香港社会稳定和金融秩序,违反了国际法上的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内政原则。我国应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手段维护国家安全和特区稳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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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与新时代涉外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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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香港回归25周年专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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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韩大元:《基本法》区分了“外交事务”与“对外事务”的不同性质与界限,确立特区对外事务的规范体系。中央政府授权特区行使的对外事务权具有自主性强、范围广泛、制度创新等特点,并在“一国两制”实践中不断丰富特区对外事务的内涵。 深圳大学教授邹平学:处理国家外交权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对外事务权的政策基础是“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政策,法律基础是《宪法》和《基本法》。在外交权属于中央的前提下,由中央政府授权香港特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为保持特区长期繁荣和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香港大学教授陈弘毅:香港回归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五次解释《基本法》,其中一次涉及外交,即2011年应香港终审法院的提请对《基本法》第13条和第19条的解释,确立了中央对港的外交事权包括决定在港适用的外国国家司法豁免政策的权力,此政策对特区法院有约束力。 澳门城市大学教授叶桂平:“一国两制”是中央赋予澳门对外交往的独特优势,澳门应继续加强中央管治权和特区自治权在对外事务领域的有机结合,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创建澳门特色交流平台,助力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惠康:香港特区在国家涉外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法治是保障香港特区繁荣稳定的基石。香港可以成为连接国内外的“超级联系人”,其发达的律师业和法律服务业可以促进中国律师业和法律服务业的国际化,打造亚太区国际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黄进:在“一国两制”下,香港特区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法治体系中具有特殊而重要的地位。香港特区应该也能够融入国家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在协调推进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方面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并致力于打造世界级的国际法律服务和争端解决中心。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特区立法会议员梁美芬:“一国两制”有重要的历史定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篇章。香港必须达致比较健康成熟的资本主义制度,改善民生问题并善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发挥“一国两制”及《基本法》的制度优势。同时,香港法律及政策促进港商参与及协助“一带一路”项目承建或融资。 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执行主席梁定邦:符合国际法的制裁只能由联合国安理会根据宪章第41条针对违反国际法行为而颁布。单边制裁则不符合国际法的原则。美国的单边制裁也会衍生“长臂管辖”,例如二次制裁及运用与第三国的递解条约遥远执法(孟晚舟案为典型案例)。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廖诗评:为应对美国针对香港实施的制裁措施,香港将这些措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指称美国违反WTO最惠国待遇原则。香港的诉讼策略设计精确得当,这既体现了香港维护多边主义国际秩序的决心,也展示了香港善于利用国际规则应对美国单边制裁的能力。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霍政欣:自《香港国安法》颁布后,美国不断升级涉港制裁。美单边制裁旨在破坏香港社会稳定和金融秩序,违反了国际法上的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内政原则。我国应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手段维护国家安全和特区稳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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