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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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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赵栋梁 肖强
王某某、吴某组织招聘员工成立“××信息服务中心”专为诈骗老年人钱财。该公司下设业绩组、核单组、物流组及财务人员等,并对人员进行专业话术培训。2019年3月以来,公司假冒“益生堂老年康复中心”“北京同仁堂”健康指导身份,通过非法渠道购买、获取全国各地老年人信息。截至案发,王某某、吴某犯罪团伙共骗取多名受害人财物近700万元。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审理发现,犯罪团伙采用固定套路对受害人层层设陷。 起初,公司员工打着“开展慢性病救治活动”的幌子,按照话术致电全国各地老年人,声称仅需支付49元至119元不等的会员档案费,即可免费获赠老苗汤泡脚药、野生黑枸杞、评书机等礼品,每省有20个至30个不等的名额。 等老年人加入会员后,其个人信息将会被推送给公司核单人员;核单人员假冒公司物流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核单后,公司物流组发货,收款方式为货到付款;货物发出后,由核单人员跟踪货物签收情况。 签收货物后,话务员会按照话术联系被骗老人,告诉老人中了一等奖,有机会与“五行生命肽创始人陈玄宗老师”进行一对一坐诊,并提出可以立刻为其进行预约。 随后,业绩组组长分配男性话务员假冒“陈玄宗老师”向受害人打电话,告诉受害人其病情只能使用“五行生命肽”进行治疗,并以优惠活动名额有限、额外赠送奖品等层层诱导受害人购买。 经过这几个环节之后,被锁定的老年人早已被话术洗脑,对所谓的保健品健康疗效深信不疑,向该公司购买所谓的“五行生命肽”等产品。 “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保健意识强、情感呵护需求较多、维权能力较弱等特点,精心设计各种骗局,严重损害老年人的财产权利。”浉河区法院刑事法官曾斌分析认为,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诈骗案是经常发生的骗局,本案中,骗子通过公司化运作方式,步步构局,层层设套,用话术骗取信任后实行保健品诈骗,与常规的免费体检、赠送礼品听讲座、对老年人嘘寒问暖、免费试用等线下诈骗方式有明显不同,属于新型的线上诈骗方式。 浉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吴某以及公司其他员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王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的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浉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3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30万元;其他人员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 被告人提出上诉后,近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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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健康指导骗走老人近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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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浉河法院法官揭秘诈骗连环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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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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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赵栋梁 肖强
王某某、吴某组织招聘员工成立“××信息服务中心”专为诈骗老年人钱财。该公司下设业绩组、核单组、物流组及财务人员等,并对人员进行专业话术培训。2019年3月以来,公司假冒“益生堂老年康复中心”“北京同仁堂”健康指导身份,通过非法渠道购买、获取全国各地老年人信息。截至案发,王某某、吴某犯罪团伙共骗取多名受害人财物近700万元。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审理发现,犯罪团伙采用固定套路对受害人层层设陷。 起初,公司员工打着“开展慢性病救治活动”的幌子,按照话术致电全国各地老年人,声称仅需支付49元至119元不等的会员档案费,即可免费获赠老苗汤泡脚药、野生黑枸杞、评书机等礼品,每省有20个至30个不等的名额。 等老年人加入会员后,其个人信息将会被推送给公司核单人员;核单人员假冒公司物流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核单后,公司物流组发货,收款方式为货到付款;货物发出后,由核单人员跟踪货物签收情况。 签收货物后,话务员会按照话术联系被骗老人,告诉老人中了一等奖,有机会与“五行生命肽创始人陈玄宗老师”进行一对一坐诊,并提出可以立刻为其进行预约。 随后,业绩组组长分配男性话务员假冒“陈玄宗老师”向受害人打电话,告诉受害人其病情只能使用“五行生命肽”进行治疗,并以优惠活动名额有限、额外赠送奖品等层层诱导受害人购买。 经过这几个环节之后,被锁定的老年人早已被话术洗脑,对所谓的保健品健康疗效深信不疑,向该公司购买所谓的“五行生命肽”等产品。 “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保健意识强、情感呵护需求较多、维权能力较弱等特点,精心设计各种骗局,严重损害老年人的财产权利。”浉河区法院刑事法官曾斌分析认为,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诈骗案是经常发生的骗局,本案中,骗子通过公司化运作方式,步步构局,层层设套,用话术骗取信任后实行保健品诈骗,与常规的免费体检、赠送礼品听讲座、对老年人嘘寒问暖、免费试用等线下诈骗方式有明显不同,属于新型的线上诈骗方式。 浉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吴某以及公司其他员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王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的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浉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3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30万元;其他人员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 被告人提出上诉后,近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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