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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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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韩宇 近日,辽宁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召开第四次惩戒工作会议,通过现场听证、集中审议和票决,对省检察院提请审议的17名检察官惩戒事项提出了审查意见,最终认定6名检察官具有重大过失以上过错,11名检察官具有一般过失。从此次惩戒会议开始,辽宁省将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此项工作进入实质化常态化运行新阶段,既为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提供充分保护,又压实办案主体责任,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 开展实质化的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是今年辽宁全省政法领域改革重点任务之一。省委政法委推动各政法单位开展常态化案件自评、互评和提级评查,通过案件发现线索,切实将司法责任制落实到案件、落实到人。此次提请审议的17名检察官,均由省检察院经过严格定责程序,在10件批捕、起诉等环节存在问题的不合格案件中认定产生。 据介绍,辽宁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已形成案管部门评查定性、督察部门调查定责、惩戒委员会审查析责、法检两院根据审查意见落责的闭环体系,能够及时发现法官、检察官违反审判、检察职责行为并开展司法惩戒,推动让司法惩戒制度实现实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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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切实将司法责任制落实到案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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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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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韩宇 近日,辽宁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召开第四次惩戒工作会议,通过现场听证、集中审议和票决,对省检察院提请审议的17名检察官惩戒事项提出了审查意见,最终认定6名检察官具有重大过失以上过错,11名检察官具有一般过失。从此次惩戒会议开始,辽宁省将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此项工作进入实质化常态化运行新阶段,既为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提供充分保护,又压实办案主体责任,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 开展实质化的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是今年辽宁全省政法领域改革重点任务之一。省委政法委推动各政法单位开展常态化案件自评、互评和提级评查,通过案件发现线索,切实将司法责任制落实到案件、落实到人。此次提请审议的17名检察官,均由省检察院经过严格定责程序,在10件批捕、起诉等环节存在问题的不合格案件中认定产生。 据介绍,辽宁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已形成案管部门评查定性、督察部门调查定责、惩戒委员会审查析责、法检两院根据审查意见落责的闭环体系,能够及时发现法官、检察官违反审判、检察职责行为并开展司法惩戒,推动让司法惩戒制度实现实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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