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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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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潘颖佼
“妈妈?”两岁的暖暖扑闪着她的大眼睛,望着眼前这位“陌生人”,显得有些羞怯。 “暖暖,我是妈妈,对不起,妈妈来看你了,以后妈妈会经常来看你,陪伴你……”赵某抱起孩子流着泪说道。 这是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陈瑜芳陪同暖暖妈妈赵某,一同去看望暖暖时的场景。从女童暖暖出生4个月到两周岁,这对母女已经20个月未见过面了。 2022年4月上旬,吴兴区检察院未检部门的检察官接到暖暖父亲周某的求助电话。原来,周某与赵某在暖暖4个月大时协议离婚,约定暖暖由父亲周某抚养,母亲赵某每月承担抚养费1000元直至暖暖年满18周岁。 但离婚后赵某就如“人间蒸发”一般。“我找过她很多次,没用,她不理我。我因为身患强直性脊柱炎,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是低保户,现在眼看孩子就要读幼儿园了,要用钱的地方越来越多,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周某言语中透露出焦虑与无助。 “事关孩子成长,得马上行动。”吴兴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冯瑶与检察官助理陈瑜芳当即开展调查审查工作,最终认为暖暖一方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随即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孩子两岁多了,她知道别人有妈妈,自己没有妈妈,经常会哭着找妈妈……”在走访中,暖暖的奶奶向检察官说道,暖暖父母离婚时,暖暖年仅4个月大,暖暖妈妈至今不仅未支付任何抚养费用,也从未主动探望过孩子。 “暖暖的家庭教育极有可能缺位,我们第一时间委托湖州南太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暖暖的家庭教育情况进行调查评估,这是全市范围内检察机关率先在办案过程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评估工作。”陈瑜芳介绍说。 “暖暖现在主要依靠隔代养育,尤其是母亲陪伴严重缺位。她现在刚满两周岁,正值认知启蒙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来自父母的家庭教育,尤其母爱对一个两周岁的孩子来说至关重要,母爱缺失可能对孩子的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建议母亲每周至少陪伴一次孩子。”湖州南太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家庭教育指导师谢艺进行评估后对检察官说道。 结合家庭教育评估情况,吴兴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向赵某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这也是全市首份有关家庭教育指导的检察建议。 “走访过程中,我们感受到暖暖对母爱的需要和渴望,所以委托家庭教育指导师向暖暖的母亲赵某进行了亲职教育,并嘱托她多看看孩子。同时也对暖暖的奶奶、父亲进行了亲子教育方法指导。”陈瑜芳说。 暖暖家庭情况特殊,系低保户,而母亲赵某又无法在短期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拖欠的抚养费。为了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检察机关立即启动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过审批,决定给予暖暖司法救助金1.2万元。 2022年5月13日,在检察机关的积极参与下,暖暖抚养费纠纷一案顺利调解,赵某同意履行抚养义务,并依据个人能力签署了具体的抚养费支付协议。同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向赵某宣布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赵某在规定期限内完成0岁至6岁家庭教育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在线学习课程,并按照离婚协议书约定每月探望女儿,切实履行教育、抚养等监护义务,检察人员全程在旁监督。 分别之际,赵某动情地说:“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我确实应该好好珍惜与孩子相处的每一段时间,之前是我做错了,之后我一定不会缺席。”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中国父母进入了“依法带娃”时代。 下一步,吴兴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的力量,联合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等社会力量,用“爱”与“法”为未成年人筑牢家庭保护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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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月未见面,她终于来看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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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吴兴检察助力家长“依法带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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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0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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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潘颖佼
“妈妈?”两岁的暖暖扑闪着她的大眼睛,望着眼前这位“陌生人”,显得有些羞怯。 “暖暖,我是妈妈,对不起,妈妈来看你了,以后妈妈会经常来看你,陪伴你……”赵某抱起孩子流着泪说道。 这是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陈瑜芳陪同暖暖妈妈赵某,一同去看望暖暖时的场景。从女童暖暖出生4个月到两周岁,这对母女已经20个月未见过面了。 2022年4月上旬,吴兴区检察院未检部门的检察官接到暖暖父亲周某的求助电话。原来,周某与赵某在暖暖4个月大时协议离婚,约定暖暖由父亲周某抚养,母亲赵某每月承担抚养费1000元直至暖暖年满18周岁。 但离婚后赵某就如“人间蒸发”一般。“我找过她很多次,没用,她不理我。我因为身患强直性脊柱炎,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是低保户,现在眼看孩子就要读幼儿园了,要用钱的地方越来越多,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周某言语中透露出焦虑与无助。 “事关孩子成长,得马上行动。”吴兴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冯瑶与检察官助理陈瑜芳当即开展调查审查工作,最终认为暖暖一方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随即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孩子两岁多了,她知道别人有妈妈,自己没有妈妈,经常会哭着找妈妈……”在走访中,暖暖的奶奶向检察官说道,暖暖父母离婚时,暖暖年仅4个月大,暖暖妈妈至今不仅未支付任何抚养费用,也从未主动探望过孩子。 “暖暖的家庭教育极有可能缺位,我们第一时间委托湖州南太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暖暖的家庭教育情况进行调查评估,这是全市范围内检察机关率先在办案过程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评估工作。”陈瑜芳介绍说。 “暖暖现在主要依靠隔代养育,尤其是母亲陪伴严重缺位。她现在刚满两周岁,正值认知启蒙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来自父母的家庭教育,尤其母爱对一个两周岁的孩子来说至关重要,母爱缺失可能对孩子的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建议母亲每周至少陪伴一次孩子。”湖州南太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家庭教育指导师谢艺进行评估后对检察官说道。 结合家庭教育评估情况,吴兴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向赵某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这也是全市首份有关家庭教育指导的检察建议。 “走访过程中,我们感受到暖暖对母爱的需要和渴望,所以委托家庭教育指导师向暖暖的母亲赵某进行了亲职教育,并嘱托她多看看孩子。同时也对暖暖的奶奶、父亲进行了亲子教育方法指导。”陈瑜芳说。 暖暖家庭情况特殊,系低保户,而母亲赵某又无法在短期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拖欠的抚养费。为了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检察机关立即启动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过审批,决定给予暖暖司法救助金1.2万元。 2022年5月13日,在检察机关的积极参与下,暖暖抚养费纠纷一案顺利调解,赵某同意履行抚养义务,并依据个人能力签署了具体的抚养费支付协议。同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向赵某宣布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赵某在规定期限内完成0岁至6岁家庭教育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在线学习课程,并按照离婚协议书约定每月探望女儿,切实履行教育、抚养等监护义务,检察人员全程在旁监督。 分别之际,赵某动情地说:“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我确实应该好好珍惜与孩子相处的每一段时间,之前是我做错了,之后我一定不会缺席。”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中国父母进入了“依法带娃”时代。 下一步,吴兴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的力量,联合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等社会力量,用“爱”与“法”为未成年人筑牢家庭保护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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