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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蔡岩红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新版《“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在去年已推出214个事项的基础上,再新增19个事项,将“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拓展至233项。至此,除法律规定要求和需线下实物交付的以外,纳税人和缴费人的主要办税缴费事项已全部纳入“非接触式”办理。 近年来,税务总局按照“尽可能网上办”原则,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税收大数据,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聚焦办税缴费“高频事项”,逐步实现申报缴税、信息报告、优惠备案等纳税人缴费人常办事项全程网上办;围绕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事项,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跨区域涉税事项、电子缴款等异地办理;创新举措持续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覆盖面,针对注销税务登记、复议申请等复杂事项,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办实现“非接触式”办理。 在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方面,税务部门积极扩大“网上办”、持续推进“线上办”、不断拓展“掌上办”,推动在线办理、移动办理成为常态,努力使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税缴费,既方便了纳税人缴费人,又最大限度降低了人员聚集可能带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 为更好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税务部门着力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为新增和优化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提供支撑。通过加强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和部门间数据共享,让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着力减轻纳税人缴费人信息报送负担。同时不断完善手机App功能,优化应用场景,打造“指尖上的办税缴费”新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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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再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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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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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蔡岩红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新版《“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在去年已推出214个事项的基础上,再新增19个事项,将“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拓展至233项。至此,除法律规定要求和需线下实物交付的以外,纳税人和缴费人的主要办税缴费事项已全部纳入“非接触式”办理。 近年来,税务总局按照“尽可能网上办”原则,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税收大数据,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聚焦办税缴费“高频事项”,逐步实现申报缴税、信息报告、优惠备案等纳税人缴费人常办事项全程网上办;围绕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事项,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跨区域涉税事项、电子缴款等异地办理;创新举措持续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覆盖面,针对注销税务登记、复议申请等复杂事项,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办实现“非接触式”办理。 在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方面,税务部门积极扩大“网上办”、持续推进“线上办”、不断拓展“掌上办”,推动在线办理、移动办理成为常态,努力使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税缴费,既方便了纳税人缴费人,又最大限度降低了人员聚集可能带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 为更好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税务部门着力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为新增和优化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提供支撑。通过加强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和部门间数据共享,让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着力减轻纳税人缴费人信息报送负担。同时不断完善手机App功能,优化应用场景,打造“指尖上的办税缴费”新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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