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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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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治力量守护黄河安澜

用法治力量守护黄河安澜
河南全方位建立黄河流域司法保护机制

( 2022-05-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图为2021年9月,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干警在临近黄河滩区的居民区进行普法宣传。 邵玉红 摄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黄河,九曲蜿蜒,气势磅礴,哺育了中华民族。
  黄河,咆哮奔腾,血脉涌动,孕育了华夏文明。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自陕西潼关进入河南省,流经三门峡、洛阳、济源、郑州、焦作、新乡、开封、濮阳8个省辖市的28个县(市、区),河道总长711公里。
  近年来,河南省坚持“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理念,探索创新司法保护机制,全方位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黄河法治文化带润民心
  每年的10月中下旬,天鹅如约飞回三门峡栖息越冬,位于黄河岸边的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便是它们的落脚地之一。晨曦至傍晚,此起彼伏的天鹅叫声在黄河岸边回荡,吸引着市民前来休憩。
  “沿着黄河这条主线,把湿地连起来,把景区连起来,把中心城区与乡村连起来,最终把三门峡黄河文化元素和法治元素连起来,让黄河沿岸生态成为一道亮丽的法治文化风景线。”三门峡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近两年来,三门峡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按照“统一谋划、特色定位”的思路,实行法治文化品牌项目化管理,指导各县(市、区)利用沿黄这一特色地理位置,将黄河法治文化作为区域法治宣传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地制宜设计适合本地的法治文化品牌,大大提升了黄河法治文化的独特性和吸引力。
  三门峡黄河法治文化基地是被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普法办、河南黄河河务局联合命名的“‘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法治文化建设基地”其中的一个。
  在郑州黄河花园口,穿过82块由名家书法作品镌刻而成、展示黄河流域文化的碑林,走过记载着一段沉重历史的浮雕墙和八卦亭,映入眼帘的是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的普法长廊,曲折绵长的长廊两侧整齐有序地挂着普法展板,图文并茂地展示了相关法律条文和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普法长廊与黄河文化传承区——河韵碑林、黄河历史教育区——花园口记事浮雕和碑亭、水利科普示范区——花园口防洪工程,共同组成了花园口法治文化示范基地。
  郑州黄河河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基地将法治宣传和群众休闲娱乐有机结合,让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收获法律知识,发挥水利普法阵地最大宣传效应。”
  如今,沿黄法治文化带已覆盖黄河河南段。
  河南省司法厅按照“一市一特色、一县一品牌”要求,与沿黄有关地方及部门共商规划、共建设施、共享成果,以河南黄河两岸防洪工程生态环境为基础,以黄河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水生态安全、水环境安全为着眼点开展普法宣传,在沿河上堤路口、涵闸、大型非防洪工程等位置设立普法长廊、宣传牌、石刻碑林等,为人民群众提供学习法律知识、开展法治实践的重要场所,使法治元素成为黄河沿线一道别样的风景。
  “我们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作用,将黄河文化、法治文化、红色文化有机融合,推动河南黄河河务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打造了横贯8个省辖市的普法精品工程——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发挥了法治建设保驾护航黄河安澜的有力作用。”河南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被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是全国最早以带状形式呈现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综合发力重拳整治黄河“四乱”
  在花园口镇黄河滩区,2万余株女贞树、樱花树郁郁葱葱,树下姹紫嫣红、景色宜人。而在3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违法建筑。
  这是河南省探索实行“河长+检察长”治河新模式,综合发力重拳治理黄河流域存在的“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所取得的成效。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及下辖的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和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最严格的司法保护做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检察工作。
  郑州某公司在未办理规划、用地等行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黄河滩区建设违法建筑。此前经河南省、郑州市河长办多次交办,该违法建筑问题未能有效解决。
  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迅速成立办案专班,查明相关违法事实后,向有关管理部门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并采取分类处置、及时跟进、紧盯落实的方式,与相关责任主体保持实时沟通联络,督促检察建议的落实,违法建筑所占用的土地全部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该案的成功办理,得益于充分发挥了铁路检察跨区划检察体制的优势。”河南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河南检察机关探索以铁路检察现有机构队伍为依托,构建黄河流域河南段跨区划生态环境检察机制的相关工作,整合检察资源,更好服务保障黄河等流域生态文明建设。
  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紧盯黄河流域的“四乱”问题,注重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和质效。在办理某案件中,铁路检察机关发现存在生态修复不到位情况。为达到办理一案解决一类问题的目的,主动牵头协调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对存在的生态修复问题把脉问诊,开出良方,创造了边修复治理边绿色建设的模式。
  检察干警们记忆犹新,在河南省委、省政府召开的2020年全省河长述职视频会议上,不仅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省辖市和县(市、区)检察院检察长也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指出,河南在黄河流域率先建立“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模式,探索公益诉讼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新路径,266个黄河“四乱”问题已基本销号。
  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河南省检察院、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探索形成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河湖治理协作联动为主要内容的“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被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写入《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被河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纳入年度重大改革清单予以推进。
集中管辖织密生态保护法网
  封丘县某化工企业为处理生产废液,在袁某等人的帮助下倒入黄河封丘段滩区。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了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的犯罪作用、违法所得情况、案发期间倾倒地点下游的水质监测情况(经鉴定,各项数据均未超标)、化工废液处置的数量及持续时间情况及当地环保部门已经启动的行政处罚、环境修复磋商、公益诉讼等情况,判决被告单位某化工企业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200万元,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
  “近十年来,随着黄河流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强黄河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大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和监管力度,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平衡已经迫在眉睫。”该案审判长说,为了扩大社会效果,达到“办理一案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庭审选择在案发地进行。判决生效后,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管理问题,及时向当地环境保护、河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力争从源头上防范污染环境案件的发生。
  此案的成功审理,得益于对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的集中管辖。
  长期以来,黄河沿岸与河争地、与河争利、侵占河道现象时有发生,向河道倾倒垃圾及污染物、在河道内乱搭乱建、违章垦殖、违法狩猎、违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频繁发生,严重影响黄河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条块分治的治理格局往往造成力量分散,难以形成有效的治理合力。
  2020年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4日,批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郑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下辖铁路基层法院对黄河流域河南段44个市、县、区及7个开发区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的意见,吹响了保卫黄河的“集结号”,奏响了法治管护黄河的大合唱。
  2020年9月1日,郑州铁路两级法院正式对黄河流域河南段环境资源案件实施集中管辖,全力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模式落地实施。
  “集中管辖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是一项重大的司法改革,也是一次法治黄河的重要实践。集中管辖实质是审判力量、法治力量、系统治理力量的汇集。”郑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集中管辖打破了过去“九龙治水,各管一段,条块施策”,继而形成“攥指成拳,流域一体,统一施治”,突出了系统治理的优势,但也产生了当事人诉讼距离远、成本增加等新问题。为了发挥优势,克服制约立案、审理的“拦路虎”“绊脚石”,大力推行远程跨域立案,让群众足不出户或者通过当地法院就可以向郑州铁路两级法院立案,远程立案率达92.18%。
  “集中管辖一体解决了我们执法、诉讼难题,也让我们的执法更加有力,更增添了保卫黄河的决心和信心。”河南黄河河务局相关负责人说。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绝大多数涉案人员不同程度地存在‘靠黄河吃黄河’的想法,系不懂法、法律意识薄弱导致犯罪。”办案人员说,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做好教育引导、释法说理工作,引导群众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让法治黄河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如今,“执法+司法+基地”模式,通过综合运用刑事惩治打击、行政监督预防、民事定分止争、基地宣教警示功能,实现了法治力量对黄河的全面、集中、精准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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