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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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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马超 王志堂
前不久,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我国首部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对省内城市群发展作出的重大事项决定。 《决定》出台有何意义?内容有何亮点?如何确保实施?《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参与此项工作的相关部门负责人。 促进国家重大战略落地生根 “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是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要求。”山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渊介绍说,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培育发展山西中部城市群。2021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支持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助力促进国家重大战略在山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构建全省“一群两区三圈”的城乡区域发展新布局,为山西中部城市群五个市和南北两个引擎分别指明了发展方向。2月9日,山西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绘就了蓝图、吹响了号角。 “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极大地推动省委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李渊说。 李渊表示,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有利于彰显山西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国家规划、培育发展山西中部城市群的决心,有利于固化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的决策、协调和执行机制,有利于以法治方式保障五市(即太原、晋中、忻州、吕梁、阳泉)优势互补、工作协同、政策联动、市场统一、资源共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支持和参与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进一步集聚发展新动能,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加强顶层设计凝聚各方力量 记者注意到,《决定》共13条,包含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第三部分是加强法治保障、全社会参与方面的内容。 “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加强战略谋划和顶层设计,也要把握工作着力点。”山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计划预算处处长董芝说,《决定》起草过程中,相关部门深入研究了国内其他城市群建设的经验和不足,结合在调研中了解的实际情况,认为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中有五个方面需要持续关注、下大功夫做好: 城市群建设要一体化推进。为了防止城市群五市重复建设、产业雷同、产生同质化竞争,《决定》强调要合理布局生产力,统筹安排重大项目,推动资源共享,促进产业错位发展,形成区域协调、产业配套、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一体化发展格局。 城市群建设要强化协同联动。为了防止五市各自为政、缺乏配合,《决定》强调要建立多层次、常态化协商协调机制,制定推动一体化发展的各类政策,推进各市在重点领域加强合作,形成推动城市群发展的强大合力。 城市群发展要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为了防止各市之间存在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市场壁垒,《决定》强调要加大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力度,促进资源合理配置,营造规则统一开放、要素自由流动、经济良性循环的市场环境。 城市群建设要发挥创新的引领作用。为了充分发挥太原、晋中等区域的优质科技创新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决定》强调要打造城市群协同创新共同体,构建良好的创新生态系统,推动各类改革创新举措在城市群先行先试、率先突破,集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城市群建设要凝聚各方力量。为了吸引更多力量共同推进城市群建设,《决定》强调要充分调动民营企业参与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坚持规划引领强化统筹协调 为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山西省政府成立了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作为牵头单位,下一步如何全方位推动《决定》落地见效?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马双喜表示,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积极开展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规划、山西中部城市群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加强各市规划之间、各市规划与省总体规划之间的衔接,以高水平的规划引领城市群一体化协同发展。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研究提出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密切跟踪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严格实行督办机制,建立督办台账,督促重大事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落实落地。 三是加强服务保障。全方位做好问题服务、政策服务、金融服务、创新服务、要素服务、发展服务“六个服务”保障工作。大胆探索,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群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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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立法支持保障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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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布局生产力防止同质化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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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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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马超 王志堂
前不久,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我国首部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对省内城市群发展作出的重大事项决定。 《决定》出台有何意义?内容有何亮点?如何确保实施?《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参与此项工作的相关部门负责人。 促进国家重大战略落地生根 “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是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要求。”山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渊介绍说,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培育发展山西中部城市群。2021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支持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助力促进国家重大战略在山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构建全省“一群两区三圈”的城乡区域发展新布局,为山西中部城市群五个市和南北两个引擎分别指明了发展方向。2月9日,山西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绘就了蓝图、吹响了号角。 “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极大地推动省委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李渊说。 李渊表示,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有利于彰显山西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国家规划、培育发展山西中部城市群的决心,有利于固化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的决策、协调和执行机制,有利于以法治方式保障五市(即太原、晋中、忻州、吕梁、阳泉)优势互补、工作协同、政策联动、市场统一、资源共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支持和参与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进一步集聚发展新动能,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加强顶层设计凝聚各方力量 记者注意到,《决定》共13条,包含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第三部分是加强法治保障、全社会参与方面的内容。 “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加强战略谋划和顶层设计,也要把握工作着力点。”山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计划预算处处长董芝说,《决定》起草过程中,相关部门深入研究了国内其他城市群建设的经验和不足,结合在调研中了解的实际情况,认为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中有五个方面需要持续关注、下大功夫做好: 城市群建设要一体化推进。为了防止城市群五市重复建设、产业雷同、产生同质化竞争,《决定》强调要合理布局生产力,统筹安排重大项目,推动资源共享,促进产业错位发展,形成区域协调、产业配套、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一体化发展格局。 城市群建设要强化协同联动。为了防止五市各自为政、缺乏配合,《决定》强调要建立多层次、常态化协商协调机制,制定推动一体化发展的各类政策,推进各市在重点领域加强合作,形成推动城市群发展的强大合力。 城市群发展要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为了防止各市之间存在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市场壁垒,《决定》强调要加大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力度,促进资源合理配置,营造规则统一开放、要素自由流动、经济良性循环的市场环境。 城市群建设要发挥创新的引领作用。为了充分发挥太原、晋中等区域的优质科技创新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决定》强调要打造城市群协同创新共同体,构建良好的创新生态系统,推动各类改革创新举措在城市群先行先试、率先突破,集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城市群建设要凝聚各方力量。为了吸引更多力量共同推进城市群建设,《决定》强调要充分调动民营企业参与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坚持规划引领强化统筹协调 为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山西省政府成立了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作为牵头单位,下一步如何全方位推动《决定》落地见效?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马双喜表示,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积极开展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规划、山西中部城市群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加强各市规划之间、各市规划与省总体规划之间的衔接,以高水平的规划引领城市群一体化协同发展。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研究提出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密切跟踪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严格实行督办机制,建立督办台账,督促重大事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落实落地。 三是加强服务保障。全方位做好问题服务、政策服务、金融服务、创新服务、要素服务、发展服务“六个服务”保障工作。大胆探索,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群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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